[請益] 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Pete)時間3年前 (2020/12/26 17:51), 3年前編輯推噓2(64113)
留言123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7 (看更多)
假如某A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博士或撞到有錢人開的賓利 賠了1000萬 某B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老遊民或撞到30年老裕隆 賠了20萬 兩者犯的錯是一樣的 判賠的結果卻差很多 這樣不就表示在路上看到老遊民或老裕隆就可以不用像平常一樣小心? 反正撞到也賠不多 俗話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筆者非法律系 好奇法學界有沒有討論過文中舉例的不合理的現象 難道單純用某A運氣不好請自認倒楣來解釋嗎? 假如設定一個過失撞傷人或撞毀車最高處罰上限 判賠方式不是看受害方的社會地位 而是看行為本身的惡性程度(可避免卻不積極預防的程度)決定判賠多少 這樣難道不可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30.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608976318.A.849.html

12/26 19:27, 3年前 , 1F
平等或許是相對的,或許是權利與機會的平等,大家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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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19:28, 3年前 , 2F
樣主張自己損失的權力。絕對的平等或許只在上帝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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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1:53, 3年前 , 3F
"部分"賠償金依收入計算,因為肇事者剝奪了對方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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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1:54, 3年前 , 4F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部分賠償屬於民事,不屬於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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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1:56, 3年前 , 5F
刑事的部分應該至少會吊銷駕照,本來應該會要坐牢。但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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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1:57, 3年前 , 6F
於賠償金的數額,可能會免除牢獄(不確定,請問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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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2:00, 3年前 , 7F
另外,法律平等指的是機會平等,不是結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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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wnshend (39.12.130.152 臺灣), 12/27/2020 00:20:34

12/31 07:38, 3年前 , 8F
平等應該是指法律的適用不會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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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7:40, 3年前 , 9F
依你的例子 B去撞賓利也是要賠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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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7:40, 3年前 , 10F
你要問的比較像是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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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09, 4年前 , 11F
法律認為就算是同樣程度的疏失 撞到賓利就是要賠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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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老裕隆多很多 就因為法律也認同賓利的尊貴地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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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開車遇到賓利也會比平常更加謹慎 這就是標題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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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14, 4年前 , 15F
有制度如此 相較於開老裕隆的死老百姓 開賓利的人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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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就會被社會大眾更加呵護的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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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1:21, 4年前 , 17F
法律沒有認同誰有尊貴地位,法律只是平等的對待每個人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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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1:22, 4年前 , 18F
產。社會大眾或許會比較小心對待路上的賓利,但開賓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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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1:22, 4年前 , 19F
被撞死了也一樣是一條命,你撞死開賓利的跟撞死走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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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1:23, 4年前 , 20F
後者的刑責說不定還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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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7:13, 4年前 , 21F
如果固定疏失的程度來作比較 撞死開賓利的人後果應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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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7:13, 4年前 , 22F
比撞死走路的普通人嚴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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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36, 4年前 , 23F
法律不只看動機 行為手段 也看結果 只看動機才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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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2:38, 4年前 , 24F
好動機造成壞結果 只照好動機判不看壞結果 才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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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4, 4年前 , 25F
什麼是固定疏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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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6, 4年前 , 26F
我在回文已經說過,財產跟刑罰不是同一個觀念,沒辦法用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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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9, 4年前 , 27F
產來類比刑罰。我國民法除了少數特別法有懲罰性賠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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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0, 4年前 , 28F
大部分的條文精神都沒有這樣規定,因此決定賠償金額並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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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是否為故意而有所不同,而只在於回復損失人的原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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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1, 4年前 , 30F
態,簡單的講就是,你侵犯人家多少就要賠給多少,你撞到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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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2, 4年前 , 31F
利要賠這麼多錢是因為對方修車需要這麼多錢,如果今天你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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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賓利當車一點損害都沒有,哪你一毛都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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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52, 4年前 , 33F
to err is human, 犯了小疏失撞到裕隆賠個幾萬,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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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52, 4年前 , 34F
賓利人生直接GG; 如果法律只有簡單規定造成多少損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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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53, 4年前 , 35F
賠多少,這樣目前法規的思慮好像還不夠深,應該還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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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8:53, 4年前 , 36F
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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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55, 4年前 , 37F
美國某些州有法律限定醫療疏失的賠償上限,主要目的是為了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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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56, 4年前 , 38F
免醫師責任保險的費用無限上升,導致醫師拒絕執業或將高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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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14, 4年前 , 85F
現實就是法院不會要求割腎啊。你到底在爭什麼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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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15, 4年前 , 86F
公平在本質上是自相矛盾的。我損失了1000萬,我要求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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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16, 4年前 , 87F
賠償,有什麼錯?? 這1000萬的損失也不是我自找的啊。是你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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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17, 4年前 , 88F
從天而降的禍害導致的,叫你賠有什麼問題? 你說沒錢只能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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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18, 4年前 , 89F
10萬,那對我來說,公平嗎? 你只考慮你的過失的大小,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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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20, 4年前 , 90F
有考慮過我受到的損害? 你以為1000萬容易賺,都沒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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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23, 4年前 , 91F
這裡三個人(包括我)的回答都告訴你,判賠不會不考慮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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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24, 4年前 , 92F
過失大小及償還能力,法官也通人情。你到底在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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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30, 4年前 , 93F
你的平等是以過失大小計算,我的平等是以受到的損害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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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31, 4年前 , 94F
兩者不可能兼得。問你,要怎麼平等? use your b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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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16, 4年前 , 95F
手機這種一兩萬的東西你當然可以說得輕鬆,我就說了,哪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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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17, 4年前 , 96F
垮你的房子,你要不要叫他賠?法院如果判說幫你補土補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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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通人情,你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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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36, 4年前 , 98F
我家也只是普通透天 過失弄垮我家跟弄垮別人家差不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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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價 跟文中賓利vs老裕隆情境不符; 如果還是遇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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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來的窮困人, 按照民法主張的運氣論也只能當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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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36, 4年前 , 101F
不好遇到從天而降的災害吞下來,不然還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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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5:22, 4年前 , 102F
撞垮我家求償金額只是一般行情價 不會造成疏失者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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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5:22, 4年前 , 103F
行情太多的負擔; 反之如果一樣輕微疏失撞倒帝寶那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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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5:22, 4年前 , 104F
的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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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31, 4年前 , 105F
什麼是民法主張的運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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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32, 4年前 , 106F
一般行情價,買不起房的人也是付不起,哪你要不要同情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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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32, 4年前 , 107F
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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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47, 4年前 , 108F
就是民法認為A運氣比B衰 請吞下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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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54, 4年前 , 109F
連行情價都賠不起 疏失輕微又非故意 態度也良好 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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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54, 4年前 , 110F
能當我運氣比較衰 能力所及能賠多少算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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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wnshend (110.30.113.213 臺灣), 01/03/2021 16:55:32

01/03 16:59, 4年前 , 111F
如果輕微疏失撞倒的是整棟帝寶肯定沒有人賠的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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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59, 4年前 , 112F
所以撞到我家算是疏失者運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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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25, 4年前 , 113F
不對啊,依你的主張,不是賠的了多少就賠多少,而應該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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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25, 4年前 , 114F
個公定價比如十萬這樣,搞垮你家賠個十萬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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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3, 4年前 , 115F
我的主張是不能賠超過多數民眾認知公道價差太多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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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3, 4年前 , 116F
車子大約50-120之間 房子500-2000萬之間 奢侈品貴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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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3, 4年前 , 117F
上限 如果撞到風神或撞毀帝寶也要以蘋果還蘋果原則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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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3, 4年前 , 118F
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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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社會的階級制度就變合理了 富人住一起 窮人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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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55, 4年前 , 120F
誰來定義民眾認知公道價?我怎麼知道拆個坐墊就要八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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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19, 4年前 , 121F
其實公道價這個主張沒錯,問題就是怎麼算,不是以民眾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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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20, 4年前 , 122F
而是以市場價格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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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21, 4年前 , 123F
中間當然還是會有取捨,畢竟人家賠不出來,你也沒辦法
01/03 21:21, 123F
文章代碼(AID): #1VvmU-X9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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