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依法不依人)時間3年前 (2020/12/29 11:23), 3年前編輯推噓25(2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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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wnshend (Pete)》之銘言: : 假如某A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博士或撞到有錢人開的賓利 賠了1000萬 : 某B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老遊民或撞到30年老裕隆 賠了20萬 : 兩者犯的錯是一樣的 判賠的結果卻差很多 : 這樣不就表示在路上看到老遊民或老裕隆就可以不用像平常一樣小心? : 反正撞到也賠不多 : 俗話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筆者非法律系 好奇法學界有沒有討論過文中舉例的不合理的現象 : 難道單純用某A運氣不好請自認倒楣來解釋嗎? : 假如設定一個過失撞傷人或撞毀車最高處罰上限 : 判賠方式不是看受害方的社會地位 : 而是看行為本身的惡性程度(可避免卻不積極預防的程度)決定判賠多少 : 這樣難道不可行嗎? 你把刑事和民事責任混在一起 是馮京當馬涼 即使是刑事責任 也是看當事人是故意或過失 加上造成的結果綜合量刑 假設肇事者是過失 造成死十人 和肇事者故意 造成死一人 照你的理論 過失的惡性程度低於故意 所以應該判死十人要坐的牢低於死一人的?? 當然不是 量刑的程度還要看侵害到的法益大小 侵害十人>侵害一人 民事就是看侵害法益大小做賠償 同樣是撞人 車上有四人>只有一人 你侵害到的人數多就是賠得多 法律和運氣有關嗎?的確就是看運氣 考試不也是看運氣?和你同一批考生的能力 出題和閱卷老師是誰 都會影響你的分數 當年釋出多少名額 也會決定錄取機率的高低 運氣這種東西無所不在 佛教的說法:人的運氣好壞和福報有關 同樣是酒駕 撞到路邊只是公共危險罪 撞死人還要加上過失致人於死 同樣是無意識過失肇事 路上有沒有人是不是運氣?就是運氣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0.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609212185.A.400.html ※ 編輯: souldragon (118.160.160.240 臺灣), 12/29/2020 11:44:34

12/30 21:36, 3年前 , 1F
可是過失傷害的罪責還真的比故意傷害低啊www
12/30 21:36, 1F

12/31 01:57, 3年前 , 2F
10個過失致死罪,數罪併罰上限30年。1個殺人罪就是死刑、無
12/31 01:57, 2F

12/31 01:58, 3年前 , 3F
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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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1:59, 3年前 , 4F
況且實務上10個過失致死數罪併罰,執行刑很可能不超過5年吧
12/31 01:59, 4F

12/31 21:58, 3年前 , 5F
過失致恐超過10年很容易 業務上的過失致死一個就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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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2:09, 3年前 , 6F
丁小芹賣假包詐欺判2年半 假博士詐欺我猜會被關到死
12/31 22:09, 6F

12/31 22:33, 3年前 , 7F
過失致死法定最高刑期才5年,超過10年很容易...lol
12/31 22:33, 7F

12/31 22:36, 3年前 , 8F
@daze 數罪併罰但一罪不兩罰,除非這10個過失致死不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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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2:36, 3年前 , 9F
個事件,但一個能會犯下10個過失致死的可能性應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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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2年以下 丁小芹詐欺被判2年半 所以你覺得詐欺的惡性大於過失致死囉? 要反問之前為什麼自己不先動腦想一下 在那邊秀下限 結果馬上被打臉

01/01 00:27, 4年前 , 10F
如果一個微小的疏失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這個雙方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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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27, 4年前 , 11F
不好的事件為何法律要讓犯下微小疏失的人完全承擔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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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後果,不知道法界有沒有討論過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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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34, 4年前 , 13F
既然是以運氣立論 那麼要求受害方在某種程度也吸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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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宿命帶來的損失應該不算太無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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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是受害者 不是行為的發動者 若你是行為的發動者 (不管過失或故意) 法律會先做三階段審查 1是罪刑法定主義(構成要件該當性) 有立法才能處罰 2是違法性 (有無阻卻違法事由 例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等) 3是有責性 就是你的行為和被侵害者的法益受損有無因果關係 沒有就沒責任 理論上是這樣 你要受害者吸收風險 前提是他要有行為義務 如果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你要他們擔三成責任也是不合理

01/01 18:07, 4年前 , 15F
2019年已修法廢除「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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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8:13, 4年前 , 16F
如果是同一事件,上限就是判到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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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8:15, 4年前 , 17F
是說過失致死也很少判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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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uldragon (118.168.232.129 臺灣), 01/01/2021 22:31:24

01/02 00:02, 4年前 , 18F
啊就是個本刑五年以下的罪,在哪邊鬼扯什麼2年以下,還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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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2, 4年前 , 19F
過10年很容易,不讀書又愛亂講,講錯就開始人身攻擊,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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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03, 4年前 , 20F
會的好不好,每次陪你玩玩久了也會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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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0:17, 4年前 , 21F
@daze 很難判到上限的,八仙塵爆死了這麼多人,一審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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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44, 4年前 , 22F
詐欺跟過失致死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查一下法條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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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45, 4年前 , 23F
詐欺是故意犯罪,惡性比過失犯罪高,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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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2:52, 4年前 , 24F
@gamer 的確。也有看到撞死2人,判10個月加緩刑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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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3, 4年前 , 25F
開著超出普羅百姓常識的超跑或賓利在路上炫耀 車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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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3, 4年前 , 26F
論上也應該要負擔一些風險吧? 又比如有個人手持五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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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3, 4年前 , 27F
的珍寶在鬧區閒晃 被一個趕時間沒仔細看路的路人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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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3, 4年前 , 28F
心撞到 把珍寶毀損了 好奇依照民法的見解 那個路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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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3, 4年前 , 29F
賠五千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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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13, 4年前 , 30F
實務上就算法院判了五千萬,路人通常也賠不出來,這也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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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17, 4年前 , 31F
風險。或者法院也可能判個與有過失,路人負擔40%,剩下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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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22, 4年前 , 32F
主自行吸收。超跑的話,5年車扣完折舊,法官可能只判50%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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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47, 4年前 , 33F
@daze 交通事故的過失致死通常都是輕判,主要是因為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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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48, 4年前 , 34F
的訴訟往往連帶著高額的賠償金,你把人關起來,只是讓他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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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錢,最後其實兩造的生活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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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0, 4年前 , 36F
@Townshend 實務上法院在計算價值有一套鑑價方法,不會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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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1, 4年前 , 37F
事人主張多少就多少,所以說當法官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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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1, 4年前 , 38F
5000萬的東西鑑價出來500萬,告訴人不爽法院鑑價只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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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2, 4年前 , 39F
被告訴人覺得500萬賠不起,兩邊都靠北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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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3, 4年前 , 40F
再者就是,法官有權依照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做一些處置,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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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4, 4年前 , 41F
說在不影響當事人最低限度生活的分期還款。基本上,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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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5, 4年前 , 42F
的情況,其實現行法律都有考慮到了。少數極端的情況,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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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5, 4年前 , 43F
說運氣真的不好。至於上媒體靠腰的那些,講難聽點,很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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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56, 4年前 , 44F
是所謂的法庭之友,就是耍賴不想負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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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42, 4年前 , 45F
所以說法院鑑價出來是五千萬就真的要賠五千萬嗎?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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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7:42, 4年前 , 46F
角色是身為撞壞珍寶的路人 應該沒人會認為合理吞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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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9:59, 4年前 , 47F
如果路人有五十億資產的話可能就會吞下去吧?如果路人只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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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資產,判出來五千萬或一千萬可能也沒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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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資產是5010萬的人會吞下去嗎?走在路上不小心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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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0:55, 4年前 , 50F
人就噴了5000萬 剩下10萬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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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30, 4年前 , 51F
醫院就不少例子啊...植物人判賠三千萬,看是要吞下去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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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薪水,還是要從此只做領現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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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設法去中華民國政府執行不到的地方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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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3:43, 4年前 , 54F
話說欠私人債務無法限制出境。欠稅就不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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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纏訟十年如果能拖到植物人死掉,就會突然從三千萬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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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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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18, 4年前 , 57F
你有沒有想過對方也有家人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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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25, 4年前 , 58F
有能力手持五千萬珍寶在鬧市閒晃的人我們應該不用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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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25, 4年前 , 59F
擔心養家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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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4:40, 4年前 , 60F
不過一般路人突然噴了五千萬 他的家庭肯定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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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31, 4年前 , 61F
你怎麼知道?貸款5千萬買車,被你撞死了,貸款誰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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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43, 4年前 , 62F
那是在討論手持5000萬在鬧區閒晃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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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45, 4年前 , 63F
只有手上的珍寶被冒失路人撞飛 人沒有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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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6:47, 4年前 , 64F
@gamer 撞死了就拋棄繼承...沒死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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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19, 4年前 , 65F
事件一發生就是雙輸啦 和戰爭一樣 所以兩造都會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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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20, 4年前 , 66F
戰爭打勝 自己國也死一堆人 死比較少又怎樣?輸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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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21, 4年前 , 67F
唯一得利的戰爭國的高層 有利不到1%的人 假博士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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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2, 4年前 , 68F
人沒死,但手持的珍寶可能是借的,或是租的,那誰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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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3, 4年前 , 69F
或是這個人傾家蕩產買了5000萬珍品要轉賣獲利,現在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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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3, 4年前 , 70F
準備家破人亡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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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7, 4年前 , 71F
都說是拿著五千萬珍寶在鬧區閒晃了…把他想成富二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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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7, 4年前 , 72F
路上炫耀吸引女性好了 你不小心撞壞了他的珍寶要賠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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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07, 4年前 , 73F
萬,你遇到了會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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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13, 4年前 , 74F
你花百萬剛買新車 被窮人撞 法官判賠5萬 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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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15, 4年前 , 75F
法官若針對兩造的中點除2去判 結論就是一樣被兩造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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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16, 4年前 , 76F
法官自認秉公處理 卻被兩造幹 只要事件一發生就是三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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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56, 4年前 , 77F
所以你立一條法只針對富二代?哪你要講清楚,因為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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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56, 4年前 , 78F
顯然不是普通法能解決的。
01/03 19:56, 78F
文章代碼(AID): #1Vwg4PG0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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