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Windows XP】)時間1年前 (2023/01/08 02:20), 1年前編輯推噓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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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wnshend (Pete)》之銘言: : 假如某A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博士或撞到有錢人開的賓利 賠了1000萬 : 某B開車機器故障撞到一個老遊民或撞到30年老裕隆 賠了20萬 : 兩者犯的錯是一樣的 判賠的結果卻差很多 : 這樣不就表示在路上看到老遊民或老裕隆就可以不用像平常一樣小心? : 反正撞到也賠不多 你先把【民事】【刑事】分開。 # 【刑】【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這裡的十萬屬於「罰金」,繳納國庫,而非交給受害人的賠償金。 至於刑度,你要看「行為態樣」「犯意」。 如果A撞擊博士、賓利是基於過失,例如他彎腰撿手機,沒看到前方,故而撞擊; 而後A撞擊遊民、裕隆也基於過失,例如他彎腰撿手機,沒看到前方,故而撞擊, 在犯意或行為態樣一致,那麼,理論上來說「刑度」是相同的,至少會是接近的。 除非他的行為態樣不一致,例如: A撞擊博士、賓利是基於飲酒駕車。此態樣刑度可能比較重。 A撞擊遊民、裕隆是因為天雨路滑、視線不良。此態樣可能刑度較輕。 兩者因為行為態樣不同,所以刑度不同。 而沒有所謂撞遊民輕判、撞博士重判。 你反過來,如果撞擊遊民是因為酒駕,那反而刑度就重了。 如果撞擊博士是因為天雨路滑,那反而刑度就輕了。 主要看他的當時的「行為態樣」,不是看受害人的身分、樣貌、長相、財富。 好,回過頭來,假設A撞擊博士、撞擊遊民的行為態樣一致,都是因為彎腰撿手機造成。 假設一致,那為如你所述的,何判賠金額有高有低? 因為,你要把【民事】和【刑事】分開來看。 # 【民】【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 A的態樣不論是故意、過失,都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而這個民事的部分基礎概念上,是類似告訴乃論。 你不提民事賠償,不告不理(不提不理)。 你如果提了民事賠償,那為何有金額高低之分? 主要看實際侵權(損害)程度。 依照你所言,撞了博士、賓利、判賠一千萬。 你要知道這個不是「判刑」,根本不是「刑度」。 這是損害賠償,屬於民事。與刑事無關。 地院依據事證,例如,賓利的車主提供了該車的證明文件、其價值、或其修復、 或其全毀,「實際證據」他損失一千萬。 而不由法官自由心證。一切根據具體事證來判決賠償金額。 沒有所謂「撞到賓利博士賠很多、撞到遊民裕隆賠很少」, 你想,如果撞到賓利博士,結果車門刮傷了一點,如此下來,根據具體事證, 可能判賠數千元不等,足以使賓利駕駛去修復車門的刮傷。 如果是把裕隆汽車撞到引擎毀損,修復要花二十萬,根據這個事證,來判賠二十萬。 照上述來看,撞到便宜的裕隆賠的更多,撞到昂貴的賓利反而賠的較少。 因為要看損害程度,實際物證、事證。 所以不是像你說的「不公平,撞賓利賠那麼多,撞裕隆賠那麼少」 因為你民法184要看侵權、損害的「實際程度」「具體事證」。 好,假設兩者損害程度一樣,賓利車頭全毀、裕隆也車頭全毀。 那麼,根據維修廠的報價單、或鑒察核可,確有其事,確實車頭全毀, 而賓利本身價值高,假設維修車道要花一千萬,(這價錢是爰引你的內文), 所以判賠了被告要支付一千萬。是因為根據「事證」,而不是「心證」。 裕隆汽車的車頭全毀,結果廠商估價後,維修要20萬, 所以地院會按照這個規格來判賠。 此乃根據物證,不是因為不公平,也不是因為心證。 最後就是, 博士被撞到,醫院出具證明,要修養一年才能恢復上班。 這個博士是工程師,每個月賺七萬,修養一年,他每個領不到薪水。 那麼,他可以請求損害賠償,7萬 x 12個月。 外加醫療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遊民被撞到,若其身體受損程度與博是一致,也是要休養一年。 這個遊民沒有勞動生產、沒有收入、所以無法請求 7萬 x 12個月的金額賠償。 但他仍可以請求醫療費、生活費、或其他相關的必須費用的損害賠償。 但至少 7萬 x 12個月 ,這一筆是他不能請求的。 因此,兩者的金額當然不會一致。 一切看實際物證事證而論。 「刑度」,乃看他的行為態樣而定。 例如他撞人,是酒駕、唱歌喧嘩、不看路,那刑度會高一些。 他撞人,因為天雨路滑,他看不清楚。那刑度會低一些。 刑度並非看他撞到的是肥宅、嫩妹、遊民、博士。 是看被告當時的行為態樣。 「賠償」,則看他的侵權損害的實際金額、事證物證而定。屬於民事。 兩者你不要混在一起。 【民事】【刑事】請你分開。 最後爰引你述, 「真不公平,撞到賓利賠那麼多,撞到裕隆賠那麼少」 「以後大家看到裕隆,就很放肆,撞一下也沒關係」 不是這樣的。 你放肆的去撞裕隆、撞遊民,你是有刑責的。 先不論說裕隆的受損,你覺得金額少,假設金額很少,你很輕易賠償。 但是你「刑度」還是存在。先不論裕隆金額的高與低。 即便賠一台裕隆,你覺得很低,你很容易賠。 那你放肆的去撞撞看,那你的刑度仍然存在。 你如果放肆而故意,那你刑度會較高。 即便那裕隆是輕易可賠,那你就沒刑度了嗎? 若對方騎腳踏車就更好賠,你可能三千元買了一台腳踏車賠給他,就賠好了。 那你大膽的撞撞看? 你刑度會較高。 「刑度」主要看當時被告的「行為態樣」, 不是看被撞的人帥不帥、學歷、樣貌、或財富。 【民事】【刑事】請你分開。 以上我乃野人獻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673115645.A.2EC.html ※ 編輯: XP1 (101.10.2.59 臺灣), 01/08/2023 02:52:13

01/09 11:12, 1年前 , 1F
01/09 11:12, 1F

01/09 15:29, 1年前 , 2F
我之前不就推文說過了...
01/09 15:29, 2F

01/13 18:11, , 3F
我仔細閱讀了你之前推文
01/13 18:11, 3F

01/13 18:11, , 4F
超級棒的,欽敬欽敬,
01/13 18:11, 4F

01/16 23:19, , 5F
所以你斷章取義的想表達什麼呢?
01/16 23:19, 5F

01/16 23:21, , 6F
我第一段落推文就說了,是民事與刑事的差別
01/16 23:21, 6F

01/16 23:36, , 7F
in case你看不懂你截圖中我說的內容,那是指民事爭辯的部分
01/16 23:36, 7F
文章代碼(AID): #1ZkRVzBi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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