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被合法公佈在板上的水球能否轉錄引用?已回收

看板ask (問板)作者 (尼姬)時間11年前 (2014/09/28 13:12), 11年前編輯推噓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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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為SYSOP回復的比較慢,想趕快知道正確的規定,所以轉來這邊請教 感謝。 ------------------------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K9vRsIf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 ,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站規是規定,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 照理說,只有第一次發表時叫公佈,之後應該是引用、轉錄了,而不叫公佈了。 而且,如果引用轉錄的人,不是水球對話中的一方,就不能稱做"與他人間之水球" 所以我想請問一個案例,確認我對上述規則是否有誤解? 板主A 與 板友B 水球討論板務後, 板友B對板主A的板務處理不服,因此提出申訴, 並在申訴板,公佈與板主A的水球對話內容,作為板主A拒絕修改有問題之板規的證據。 這種情況下,板主A的水球內容,因申訴而被合法公佈在板上 在公佈水球內容的那篇文章,還沒有被刪除之前 (水球仍然在合法公佈中) A和B以外的第三人,能否引用轉錄板主A的水球內容 (內容只有關板務,無隱私及個資)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27.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1880694.A.4A9.html ※ 編輯: nigi (218.166.127.168), 09/28/2014 13:14:35

09/28 13:50, , 1F
照法律像著作權的觀念來看 還是一樣要同意吧
09/28 13:50, 1F

09/28 13:50, , 2F
站規我就不知道了
09/28 13:50, 2F

09/28 13:51, , 3F
像你轉貼 引用其他人文章 也都要先經過對方同意吧
09/28 13:51, 3F

09/28 13:52, , 4F
我認為文章的確需要同意 因為文章是著作 不過對話一般不算
09/28 13:52, 4F

09/28 13:53, , 5F
是著作。除非出口成章 ^^" 不過有經過同意是比較不會有糾紛
09/28 13:53, 5F

09/28 14:11, , 6F
如果是普通說話對話的確是不算 除非像某些特定有原創性
09/28 14:11, 6F

09/28 14:12, , 7F
像是相聲表演阿 或一些名嘴 電視節目上特別用語
09/28 14:12, 7F

09/28 14:12, , 8F
不過ptt水球已經算是網路上發表的言論了吧
09/28 14:12, 8F

09/28 14:12, , 9F
像是推文被做成簽名檔 其實也是需要經過本人同意比較好.
09/28 14:12, 9F

09/28 14:14, , 10F
不過這種比較小的 有的好像也沒明確規範就是了
09/28 14:14, 10F

09/28 14:14, , 11F
不過在ptt上 還是看站規怎麼判吧
09/28 14:14, 11F

09/28 14:15, , 12F
普通例子上你可以想成 如果你用line FB等等對話記錄
09/28 14:15, 12F

09/28 14:15, , 13F
如果被別人未經同意拿出來轉貼的情形會是怎樣
09/28 14:15, 13F
文章代碼(AID): #1K9vYn1B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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