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信用卡訂房的風險
看板creditcard (信用卡)作者techih (Samuel )時間17年前 (2007/05/28 00:55)推噓19(19推 0噓 18→)留言37則, 17人參與討論串1/11 (看更多)
從沒想過用信用卡訂房會碰上麻煩,但這次真的讓我碰上了
這事要從三月18日說起,那時我為了四月初的奧地利之行,在網上尋找薩爾斯堡的HOSTEL
。由於我們一行有16人,很多旅館都沒那麼多位子,後來找到一間網上評價還不錯的
HOSTEL, 就趕快先訂了。這也是日後惡夢的開始
他們的訂房方式是在網頁上填寫一份表格,內容不外乎是訂房者個人資料、訂房人數日期
、和信用卡資料等,網頁上是寫說填寫完後二至八小時內,他們會將確認信寄到我的
email。上面也寫說若你沒有在訂房日期出現(no show),他們將會charge我第一日的費用
。我覺得一切都很合理,就填了表送出。過了一個晚上,我沒有收到任何的確認信,想說
也許是他們可能系統有問題,或者已客滿了才沒回信,所以我就自己再打電話去問一次沒
有沒14個床位,他們說復活節假期不可能訂到這麼多位子了。所以我就改訂其它的民宿
,也訂到了床位。
事隔二個月之後,家人打電話來,說接到信用卡帳單,上面有筆246歐元的款項,折合台
幣一萬多元,問問是不是我們花的。我們很訝異,想不出有花這筆錢。家人就把商店名稱
拼給我們看,才發現是之前訂的那間HOSTEL。一開始我還以為是不是我自己疏失,忘了把
訂好的房間取消。但我在我的GMAIL裡搜索(我的EMAIL從來不刪),並沒有發現有任何那間
HOSTEL寄來的信。一再的回想,才想起我根本沒收過HOSTEL的任何通知,當然不會有他們
寄給我的信啦!
我採取的第一件行動就是打電話給我的發卡公司-富邦銀行,跟他說明情況。
我: 我這筆款項不太清楚是怎麼來的耶
客: 這問是被盜刷嗎?因為對方有你的信用卡授權資料喔
我: 並不是,我是有試著訂這間旅館,但沒有成功...(然後就把上面那段說給她聽)
客: 你如果有給對方信用卡資料的話,就表示你同意授權了喔。
我: 可是我把資料給他之後,就沒有收到對方回覆,這樣也算成功嗎?能不能先把這個款
項扣住,等HOSTEL先給我有個交待、或我們有個共識再做決定呢?
客: 若要做爭議款處理的話,你需要有旅館的退訂確認碼喔
我: 可是我根本就沒訂成功,怎麼會有確認碼呀?
客: 你要不要先跟旅館連絡看看,看他們能不能給你退訂確認或未住宿確認,再把資料傳
給我們 (跟本沒在聽我說), 我們就會幫你做爭議款處理。
我: 若我有這些資料,他們不就早該退我費了,還叫做什麼"爭議款"呀?若他們堅持說有
寄給我確認信怎麼辦?
客: 先生,你先不要有這麼多假設啦。你還是先去跟旅館方面連絡看看,若他們願意退費
,你把email寄過來也行,我們就能幫你做爭議款。
我: 我給對方卡號不代表我就同意扣款了吧?他沒有寄給我確認信不就代表他交易還未完
成嗎
客: 若這方面屬於交易糾紛,可能要請您向消基會申訴喔(最好消基會能管到奧地利去啦)
我: 可是我不認為這屬於交易糾紛呀,是交易都還未完成吧,,,,,
客: (打斷) 先生,你還是先跟旅館作聯絡啦,這先都不要先假設。若旅館願意退錢就最
好了 (我也希望是這樣呀)
我本來還想問,若我不會英文怎麼辦之類的,但我看他們也不會因此而理我,所以就開始
我跟旅館的email溝通
以下是我和旅館溝通的brief
我: 您好,我在x年x月向你訂了房間,但我都沒有收到確認信,所以以為沒訂到,但我在
信用卡帳單上發現了你們扣了我246歐元,不知是否可以查對一下
旅: 你好,我們查對後,發現你確實訂了房間,而我們也送出了確認信,因為你沒在住宿
日出現,所以我們依規訂扣第一日的住宿費 (果然他們也說他們有送出了確認信,難道被
當成垃圾信放入spam了嗎??這是我見過最貴的junk mail呀 T_T)
我: 可是我真的真的沒有收到信呀,我們都還是窮學生呀,能不能把費用退給我們 (苦肉
計都出來了)
旅: 這也不是我們的錯,我們確實有送出確認信(竟然不吃這套)。以下是你訂房時給我們
的資料 ...
關鍵在這時出現了!上面我的資料都對,就是email是錯誤的!而且不是打錯個字母,而
是完全不同的email。我們都是用 gmail.com,而上面出現的竟然是 xxx@rogers.com。
於是我又回信:
我: 信上的email跟本不是我的email address呀! 你們一定是在資料輸入時弄錯了,把
我的email跟其它人的搞混,所以才讓我收不到信 (有做個網頁feedback form的人都知道
,你留的資料會被轉成email寄到設訂的信箱,若他們要回覆,不能直接在outlook按
reply,而必需把我所留的email貼到收件人上,也許就是在這步貼成別人的 - 當然我沒
把這段附給他,)
旅: 很抱歉,那個就是你留的email address, 我們並無辦法改它 (死不認錯!!!)
我很無耐,若我不能舉證旅館是錯的,他們也不會自己承認的。所以我就想到一招: 寫信
到那個錯的email!
剛好我之前在加拿大住過,知道Rogers.com是加東的網路供應商(ISP),所以那個人應該
也會英文,我就打膽的寫了封信給他,問他是否有訂過薩爾斯堡的HOSTEL,且有沒有收過
錯誤的確認信。
隔天一位叫Cindy的小姐回了信,說她確實有訂過那間HOSTEL, 且收到過原本該寄給我的
確認信!她還說她還回信給hostel,跟hostel說他們寄錯人了 (不過hostel卻未再寄給我
)。這真讓我歡欣鼓舞呀!我終於有證據顯示這完全是hostel單方面的錯誤,他們必需自
行承受損失!
我馬上又寫了封email給旅館,把Cindy的信也附上去。過了三天後回信, 他們終於肯承認
是他們的過失,並會將所有款項再匯回我的信用卡內。而我也馬上打到富邦,跟他說我有
email證明他們會退款了,但這位客服卻說需要店家的退款證明書加店章才能報爭議款,
email只能做為通訊證明,不據法律效力。我當場想罵人,是誰自己先跟我說只需要email
的,而且誰說email 不據法律效力?我跟旅館搞了多久人家才搭應退費,你銀行竟然還處
處為難我。若這退款證明這麼容易,為何銀行不幫我跟他要就好了?!後來乾脆不申請,
若久等不到退款,再說吧
總之,我這次能退到款,真的是非常幸運了: 若那位cindy小姐直接把我的email當做spam
,或她跟本不懂英文,或那旅館死都不認帳,那我的一萬多元真的要石沉大海了。
所以這次我真的學到教訓,且有幾點心得跟大家分享:
1) 網上訂房一定要找大的網站,且能夠先跟你說有沒有空房的那種才能訂。決對不要在
未知道有無訂到房間前,就先把資料留給別人。用電話訂房的也一樣,若退房一定要拿到
confirmation code,否則日後店家愛怎麼說都可以。
2) 信用卡號碼不像現金,而像張空白支票。若你有交易上的問題,是持卡人要舉證,不
是商家(他只要有號碼就行了)
3) 別妄想發卡銀行會幫你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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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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