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今天遇到的一個情形 有關退貨及退錢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活得自在)時間15年前 (2010/01/25 23:29), 編輯推噓4(4022)
留言26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我想用消費者的角度 說一些些我的想法 先不談法律問題 談法律問題你也不一定站的住腳 他的確在你那邊購買到一個瑕疵品 他也當初的確想跟你更換另外同種類的商品 可是你缺貨了 無法立即換給他 也不願意退費的結果是 1等待貨到 幾天後再跑來找你換貨 或是幾天後貨到你負擔運費寄給他 2你願意讓她選其他種類商品 價高的話也願意便宜給他不用補差價 聽起來好像你讓步讓很大 吸收其他多餘成本 可是我是消費者 在1的情形下 說不定我跟你買比較貴的價錢而不跟網路上購買便宜價錢的原因 就是我想要立即快速無須等待的使用商品 商品有瑕疵 這完全不可歸責於顧客的過失 憑什麼要顧客負擔等待的時間成本 況且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隨時閑閑沒代誌的跑去你擺攤的地點 有些人可能幾個月再去一次 家裡或上班 上課地點不在附近 他也說了家裡住很遠 特別跑過去一趟 又要花時間 車資 這種又不是他的錯 為什麼是他要再負擔這種無形損失 再來 即使你願意吸收運費 可他現在已跟你有爭執了 正常人的情況當然不會願意把個資告訴你 誰知道你是好人壞人啊!!?? 是我也不願意給你地址讓你寄 何況除非白紙黑字 少了網路交易平台的機制 他怎麼知道妳一定會將貨品如期寄給他?? 就2而言 感覺妳好像給他很多沙必斯了 可是大家買東西常常會遇到一個狀況 整間店整個攤子 挑了半天 就是只有一個是自己喜歡想要的 你願意讓她換貴的 可是假設那些都是他不喜歡的 你就算再貴成本再高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你硬要他換一個不喜歡的 對他而言也沒有意義了 就像我是維尼迷 我就是喜歡維尼 你硬要我從小丸子小叮噹挑一個 還說小叮噹 小丸子比較貴 不用補差價 啊我就是只喜歡維尼熊嘛 我偏偏就是要大臉維尼 我不要抱蜂蜜的維尼 不要有小豬陪的維尼 也不要有易兒陪的維尼 我就是要大臉維尼 我也就只喜歡這一個 你說我不換其他維尼 或是小叮噹 我就是澳客了嗎?? 我真的不這麼覺得!! 問題重點 明明這交易之所以有爭執 你給付的東西本來就有瑕疵 在這個交易過程本身他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錯或是瑕疵 我不覺得你的堅持有道理!!!!!! 當然 並不是說他沒問題 交易過程中他沒問題 但之後跟你爭執的過程中大有問題 包括濫引用法條 檢舉你找人查緝你擺攤等等 照相什麼的 我只能說他這樣做道德有瑕疵 他不能主張消保法七天猶豫期間 不代表他不可以主張民法上的權利 無論是道德上 法律上 我不覺得你站的住腳 當然 我還是建議你 以後如果要避免這種情況 你可以在交易時說明 如果有瑕疵可以換貨 但不可以退錢 那這已經是妳們買賣契約的內容了 到時候你也站的住腳了 給點想法 建議 不是要針對你 只是單純對這件事做一些討論看法而已 ◆ From: 59.115.167.241 ※ 編輯: qcandyfloss 來自: 59.115.167.241 (01/25 23:44)

01/25 23:53, , 1F
我只想要跟你說,就算有瑕疵,因為客人已
01/25 23:53, 1F

01/25 23:54, , 2F
經拿走東西離開攤位,客人無法證明瑕疵不
01/25 23:54, 2F

01/25 23:54, , 3F
是他自己弄傷的,這樣就算是民法..客人也
01/25 23:54, 3F

01/25 23:54, , 4F
沒有必贏的把握.. 重點就在於...客人已經
01/25 23:54, 4F

01/25 23:55, , 5F
將物品拿離攤位一段間...
01/25 23:55, 5F

01/25 23:55, , 6F
我覺得原PO已經很負責了!甚至肯無條件幫
01/25 23:55, 6F

01/25 23:55, , 7F
他寄一個新的,是客人自己不肯接受!
01/25 23:55, 7F

01/25 23:55, , 8F
另外就算瑕疵品,說老實話,法律也沒有規
01/25 23:55, 8F

01/25 23:56, , 9F
定商家一定要給換..在客人無法證明不是自
01/25 23:56, 9F

01/25 23:56, , 10F
己弄壞的情況之下...如果可以證實原本就
01/25 23:56, 10F

01/25 23:56, , 11F
是壞的話那另當別論..
01/25 23:56, 11F

01/26 00:03, , 12F
原文沒有提到瑕疵的內容為何,可能真的有瑕疵
01/26 00:03, 12F

01/26 00:04, , 13F
也可能是消費者的藉口,所以暫時無法定論
01/26 00:04, 13F

01/26 00:20, , 14F
原文寫的不夠判斷 但先推這篇中肯
01/26 00:20, 14F

01/26 04:05, , 15F
原po都沒有說是客人弄壞的了
01/26 04:05, 15F

01/26 04:05, , 16F
而且有的東西不是在買得當場就可以發現瑕疵的
01/26 04:05, 16F

01/26 09:50, , 17F
我只能說,既然現場可以看到實物
01/26 09:50, 17F

01/26 09:51, , 18F
現場檢視完成後就沒有啥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01/26 09:51, 18F

01/26 09:51, , 19F
七天保固期這玩意實在太亂來啦
01/26 09:51, 19F

01/26 10:23, , 20F
樓上可不能這樣說 像烤箱電扇 買的時候
01/26 10:23, 20F

01/26 10:24, , 21F
是有看到實物沒錯 但是你買的那台現場
01/26 10:24, 21F

01/26 10:24, , 22F
插電烤半小時看看嗎
01/26 10:24, 22F

01/26 10:59, , 23F
原PO的產品狀況大家都不清楚,但是客人已
01/26 10:59, 23F

01/26 11:00, , 24F
經購買離開是事實~~要如何證明所謂的瑕疵
01/26 11:00, 24F

01/26 11:00, , 25F
是產品原先就有的,恐怕也很難證實吧?
01/26 11:00, 25F
大家有沒有發現 大家好像都先入為主將顧客置於比較劣勢 比較糟糕的一方看待 先說好唷 我不是針對原PO 原PO提供資訊並不明確 我以上都是針對他所提供有限的事實說說我的想法 但是既然不明確 為什麼都可以猜測 或覺得原PO人很好沒有計較懷疑是顧客用壞 再次檢視我自己的文 發現我也犯了這個毛病XDD 貨品有瑕疵 也不代表是原PO的"錯" 所以那兩句話我把它修掉了 可是瑕疵擔保是無過失責任 無論原PO有沒有錯都要負起責任 N大講的似乎是舉證問題 可是這邊事實都不明確啊啊 哎呀~~~我想討論的不是法律 我只是想講一下消費者的心情 講講自身例子 老闆鼓動了三吋不爛之舌 慫恿推銷他家產品 喜孜孜買回去後 發現商品竟然有瑕疵 回去換也找不到自己喜愛的東西 只好含淚的帶著不太喜歡 可是不換又虧的心情回家去 我之所以會想說說 是有些老闆真是太厲害了 積極推銷的過程中 嘴巴就會邊唸當下 商品已經被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裝入袋子 要找的零錢已經莫名的準備好塞進妳手中 之後沒空理你 忙著招呼下一位客人 賣的時候都不說清楚你的game rules 要換的時候 一堆規則就跑出來了 > < 而且 我還買過褲子破在該邊 正下方唷 縫線斷裂 不穿起來不會發現到的 這個真的是當場怎麼檢查都難檢查到的瑕疵 啊~離題了 我只想說 消費者除非是拒絕換同種類商品 要不然他拒絕換貨並不是澳客的行為 看起來這個消費者很盧 也許他也是有其他理由啊 就像他自己說的 他已經跑好幾趟了 都找不到原po換 家裡又住的遠 跑那麼多趟已經不耐了 還要我再跑一趟 是誰都會不開心不耐煩吧 XD ※ 編輯: qcandyfloss 來自: 59.115.165.218 (01/26 11:38)

01/28 10:15, , 26F
~
01/28 10:15, 26F
文章代碼(AID): #1BNRZ3ev (customers)
文章代碼(AID): #1BNRZ3ev (custo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