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主動邀評價卻死不給評價的買家
※ 引述《alex1009 (笨笨呈)》之銘言:
: 買家收到商品後,商品如有跟賣家賣場說明不符的小瑕疵或說九成新寄來不到五成新
: 退換貨麻煩又費時,搞不好自己負擔運費、手續費
: 但給負評-大概自己也會被回負評,給普評-賣家大概也是抓狂問東問西
: 所以很常有的情形就是"不給賣家評價"
: 但是身為買家,自己明明一下子就跑去匯款了,也照賣家規定給匯款資料
: 心裡O.S:為什麼賣家都不給我評價咧,收到的東西又有瑕疵,吼吼~(震怒)
: 花了一堆錢又沒得到滿意的商品,至少要得到好評價平衡一下!!!
: 所以就按了邀評價,向商品的買家得到他匯款快速的評價。這樣很厚臉皮嗎?
: 難道要昧著良心給好評說:東西超讚唷!-然後這樣就會得到賣家給的好評。
: (如果賣家不回給評價更虧 囧)
: 為什麼要先給賣家好評,才能換回好評價呢?(真的很像扣住評價來換好評..)
: 不先給賣家評價,就算匯款再快速、資料再齊全,自己就不配得到好評嗎?
: 說不是大小眼,難道他不先給你好評,他就不配當個好買家嗎0.0?
: -------------------------------------
: 還沒給你好評,先邀評價:「非.常.厚.臉.皮」、傲慢-買家知道會哭的 Q_Q
: 為什麼會說:"敵不動,我不動"
: 只是說明你們現在的情形啊,買賣雙方都怕給了評價對方不回給,誰都不想吃虧
: 如果是因為不滿意商品而買方都不給評價,賣方又非得要等到買方給好評才回給評價
: 雙方堅持的情形下也對賣方比較有利呀
: 獲得 損失
: 賣方:出清商品拿到該拿的錢 評價一枚
: 買方: 不滿意的商品 評價一枚
: 雙方: 一肚子氣 下次交易的機會
: -------------------------------------
: 賣家收到款項寄件快速,自己給出了好評價,而換回負評,會生氣也是正常
: 但是預設這樣子的立場,不是很累人嗎?
: 而且明眼人從評價也看的出來誰對誰錯吧,留給別人當做經驗不是也很好
: 在網拍買東西也買了好幾年,近幾年也是當當業餘賣家把自己的東西出清一些
: 從以前到現在:要等到買家收到貨給好評才回給評價的賣家比例真比較低
: 我遇過的經驗,有的是新手賣家連出貨也沒通知評價忘了給
: 另外就是怕被回負評,所以先扣住評價不給,等買家給評後才回給
: (有不好的經驗,賣家寄來商品版本跟賣場照片不同又硬坳,反而還說買家是詐騙)
: 自己當賣家:收到款項及匯款資料->包裝並寄出商品->給買家掛編和好評
: 當買家時 :去ATM匯款->給賣家資料->賣家給掛編和好評->收貨檢查->給評價
: 這樣買賣雙方交易起來不是輕鬆又自在嗎~^_^
: --------------------------------------
: 如果還是會很在意對方會給報復性評價,但又覺得買家不給評又邀評很奧客
: 我會建議你在"關於我"中增加有關於你給予評價的時機,說明清楚
: 這樣可以接受的人自然就能下標,如果自己沒看楚又在那裡亂你就不用理他啦
: 生氣對自己不好,再怎麼氣也是你氣在心裡,對方又不會感覺的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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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P
我覺得跟你討論超累!非常累!
從你在原文的第一次推文到現在這篇文章 一直在斷章取義!
即使我再三強調說明 仍一直選擇性解讀!
1.我從頭到尾都都並不是在計較 "評價損失"!
強調第n百遍了 我完全尊重買家給評的意願
買家要不要給評我並不在意 何來 "損失" 可言?
我不給評純粹是厭惡 "自己不給評還反過來邀評" 這種態度!
2.回頭看你這篇買家O.S 究竟誰在預設立場呢?
你說 買家因為商品有瑕疵所以不滿意?
事實是 (1)買家收貨超過一星期! (2)完全沒反映問題! (3)還興沖沖主動邀評!
你從哪點推論出 "商品有瑕疵" 的假設?
如果真是賣家隱瞞瑕疵 這已可構成負評的要件了!!
買家自認有理就給負評啊! 不給負評卻反過來邀評? 這不夠荒謬嗎! 這叫合理嗎!
若真如你文中所述 買家因商品瑕疵而不給評
那反而才更坐實賣家不能先給評的理由吧! 因為買家很可能得到評價後就給負評!
連 "想像出來" 的例子邏輯都說不通了 還能大談闊論繼續批下去?
3.我第一篇文章也說了 前兩位我也很客氣給好評 是連續遇到第三位才不想給!
究竟是我預設立場 還是不愉快真實經驗才導致我改變作法!
4.賣家不先給評是因為有 "潛藏的不理性負評" 可能性
買家不先給評卻是因為 (1)不滿意賣家 或 (2)斤斤計較自己能不能得到評價
(你說我預設立場 無非就是原本少了理由(2)吧? 那就放進來 看看結論是否會改變!)
究竟哪種立場比較值得諒解?
除非嗑錯藥 有那個賣家會給買家負評?
但遇到不理性的買家負評(不可歸因於賣家的理由) 卻時有所聞
明明兩者的出發點天壤之別 你卻刻意忽略背後的心理因素
只摘取表面行為遽此認定兩者是一樣的?
一樣犯了殺人的行為 法律上也有故意殺人和自衛殺人之別
行為相同 但動機不同 法官量刑豈會相同!
以上幾點你自己重新回頭看一遍我的文章 那一點沒提過?
我一直說明再說明 但你根本不願認真理解事實來龍去脈
只顧一直預設立場用一些莫須有的"假想"例子硬要鑽牛角尖
證明你是對的 現在反過來指責本人是預設立場?
至於賣場說明不用你提醒 經此事件我已新增評價的處理原則
如果對這評價原則不滿意 大可不要往來 列入黑名單也無所謂
這也是買家的自由 完全可以尊重!
但最後只簡短問你一句
究竟 "給評價" 是不是 "交易義務" 的一部分?
如果你認為是 請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如果不是 扯這麼一大堆來批賣家不先給評 有意義嗎! = =
後記
或許有些網友看我一直強調 "評價和義務的區別" 就以為我不通人情?
請看看我第一篇文章提到的那些交易態度吧
其中一個買家殺價 雖然已經低於市價 但看對方誠意我也答應了!
其中一個買家週三晚上下標 都尚未匯款就要求週五前要送達(非同縣市)
我雖然要上班 也盡力配合對方 只好把包裹帶進公司趁午休外出送貨!
可是從現在開始我不想先給買家評價了 所以我承認自己稱不上 "佛心"賣家!
但若捫心自問 我對每一次交易都問心無愧! 甚至在能力範圍盡量滿足買家!
如果你只能認同"佛心"賣家 才是真正的"好賣家" 完全尊重這種看法
但如果說一個"問心無愧的賣家"只因為不先給評就要蒙上"不正常"的污名
請問憑什麼? 究竟"錯"在哪裡?
除了講虛無飄渺的"人情" 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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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我想alex1009現在只是在享受惡搞別人文章的快感吧!
既然你也承認了評價不是 "交易義務"
還扯一大堆理由來否定"不先給評" 究竟有什麼意義?
既然不是交易義務 你扯再多能改變"賣家不先給評完全站得住腳"這個事實嗎!!
既然完全站得住腳不就得了!
你喜歡先給評是一種方式 其他賣家不想先給評也有其絕對正當性
憑甚麼一直高姿態認為自己的方式才"正常"! 究竟誰在預設立場?
其他賣家基於經驗實例而不願採用你的浮濫人情給評方式就是"不正常"?
只不過請你再提出可信服的理由來闡述你的論點
(因為你一直企圖否定"不先給評"的正當性 而不是單純表達看法而已!)
又沒要你說服大家 卻扔下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腳底抹油?
既然無意繼續表達你論點的"合理性" 還故意長篇推文鬧什麼鬧!
超過卅行一直老調重彈 請他提出合理論點再好好討論
卻立刻避重就輕扔下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開溜 沒有鬧事的意味嗎!
沒看懂別人文章卻一而再再而三斷章取義逞口舌之快也就罷了
連為自己文章負責的擔當都沒有!
明明文章一開頭就擺明是在回應我的文章
卻在我發表這篇澄清文之後又撇清關係聲稱"沒有針對性"!
既無針對性為何文中每一段論點都如此巧合跟我前面文章一搭一唱!
同一個主題的討論串針對彼此論點交換意見本來就稀鬆平常
不認同我就再回文表達你的看法就好了 連這種小事也要玩文字遊戲搞心機!
到這種地步我真的覺得沒有和你繼續對話的價值!
你要繼續鬧我的文章隨便你 我不會再做無意義的回應!
但同時保留刪除無意義推文的權利!
※ 編輯: wufhtlsk 來自: 219.142.246.126 (07/30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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