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電子發票可以更正載具嗎?

看板einvoice (電子發票板)作者 (rohan21)時間1月前 (2024/11/27 11:45), 3周前編輯推噓2(2037)
留言39則, 6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Update 後續處理結果 結論是可以更正載具。難的是,要找到願意且有能力處理的窗口... 11/28 下午我打電話聯繫高雄國稅局,說明我的困境,請他們去輔導營業人 國稅局的人跟我問了一些資訊,然後說會交由負責該行政區的稽徵人員去處理 11/29 中午停車場的人 (應該是總公司) 打給我,說有被國稅局通知 然後跟我問了正確的悠遊卡載具號碼,然後說需要 2-3 工作天幫我更正 11/29 一樣中午左右,停車場管理員 (高雄現場管理員) 打給我 說她跟主管討論後,主管指示他可以退我停車費 我則回她說,其實總公司的人已經有要幫我更正載具號碼,請她跟主管去了解一下    > 感覺管理員就是不會更正載具號碼,也不會作廢重開     然後剛好我這筆停車費也不多,就想乾脆退費打發我    > 在今天停車場總公司的人主動聯繫我之前,我聯繫過停車場方,包含以下:     1. 現場管理員包含一男一女 ->      都說要跟主管討論,然後最後是女的打給我,說可以退費。      重點是,他們跟總公司那邊,能幫我更正載具號碼的人,完全沒有同步狀況     2. 0800 客服 -> 叫我去問現場管理員     3. 電子郵件信箱 -> 完全沒回信 12/03 中午左右,女管理員打給我,通知我說,她的主管待會要打給我 然後她主管打來,說總公司會找悠遊卡設備廠商來處理 (嗯嗯她有去了解狀況了) 下午四點左右,從財政部發票 app 已經看到這張發票 過沒多久,女管理員又打給我,通知我已處理完畢。我也跟她說我已看到發票 --- 先說 這張悠遊卡已歸戶 在其他地方消費存發票都正常 中間是紀錄一下事件經過 可以直接 end 看結論 --- 上禮拜在高雄某連鎖停車場停車 離場時使用悠遊卡繳費,且發票存悠遊卡載具 過了兩天在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查不到 倒是消費隔天就能從 Easy Wallet App 看到悠遊卡扣款資訊 (但只有扣款資訊,沒有發票 資訊) 打了好幾通電話詢問停車場/悠遊卡公司/財政部電子發票客服 停車場客服一開始要我多等幾天 後來我跟他要發票號碼,我上去發票稽核查 看到發票已開立,但是應該沒進去我的載具 我又再問一次停車場客服 他說扣款有扣到,發票也有開立,所以要我去問悠遊卡公司 我問了悠遊卡公司,客服只跟我說卡片要歸戶 (我早就歸戶) 然後再有問題,就去找開發票的店家 到這邊我有種被互相踢皮球 無解的感覺 然後我想說打給財政部電子發票客服看看 我前天晚上六點多打給客服,她要求照 SOP 帶我操作一次 登入電子發票平台>確認悠遊卡歸戶>確認悠遊卡其他消費發票都有進來 然後她幫我立案查這張消失的停車場發票 然後今天早上,財政部的人回電給我 說他看到這張發票的悠遊卡載具號碼,是 9. 開頭,然後沒有歸戶 並說,以他的經驗,悠遊卡載具號碼應該是全數字 所以我又打電話給停車場客服 並請他確認載具號碼是不是有錯 然後他說看到載具號碼確實是 9. 開頭 (客服唸一串包含句點 dot 跟加號 plus sign 的載具號碼) 客服說:但是我看當天其他人使用悠遊卡的紀錄,卡號都只有數字,很正常啊。只有你這張 發票有問題。 我說:所以只有我的有問題,嗯。所以悠遊卡扣款有扣到,但是發票帶入悠遊卡載具,號碼 卻是錯的? 客服:跟您留一下聯絡方式。我跟主管詢問怎麼處理。 --- 總之 停車場繳費用悠遊卡付款,發票存悠遊卡載具 結果扣款有成功扣到,但電子發票帶入的悠遊卡載具號碼是錯的 (推測是一個不存在的悠遊 卡) 請問,店家這邊是可以更正載具號碼,然後重新上傳嗎? 我 google 過,好像很多代開發票業者,都直說發票不能更正,只能作廢重開。 但從統一發票辦法的規則看,好像理論上是可以更正的?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G99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02.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732679118.A.4C1.html

11/27 12:52, 1月前 , 1F
你真有毅力,一張發票而已,要是我就確定它以後不會再
11/27 12:52, 1F

11/27 12:52, 1月前 , 2F
發生就好,那張直接放棄,一張的期望值才那麼一點點,
11/27 12:52, 2F

11/27 12:52, 1月前 , 3F
為一張發票花的心力似乎不太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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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20, 1月前 , 4F
樓上,電子發票出錯的問題不是第一次了,最有名的就是
11/27 13:20, 4F

11/27 13:20, 1月前 , 5F
工讀生歸戶到他自己的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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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34, 1月前 , 6F
其實飲料店秒歸戶的本事要是落實到全部地方就不會有這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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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34, 1月前 , 7F
題了 可以馬上檢查 要不還要回想那張發票有沒有進來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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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34, 1月前 , 8F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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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0, 1月前 , 9F
載具字元輸入錯誤,我碰過至少三次,兩次是找他們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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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0, 1月前 , 10F
(全台連鎖藥局與餐飲業)從後台可更正;剩下那間滷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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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0, 1月前 , 11F
擺爛說什麼都不會,連基本作廢重開都不會,我就通知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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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0, 1月前 , 12F
國稅局輔導他們如何改正。
11/27 14:10, 12F

11/27 20:29, 1月前 , 13F
以前遇過某超商APP內開的發票,APP開立發票帶的載具隱碼跟
11/27 20:29, 13F

11/27 20:30, 1月前 , 14F
網站提供歸戶的隱碼不同,也是靠發票平台的人提供該張發票
11/27 20:30, 14F

11/27 20:31, 1月前 , 15F
載具部分資訊(部分打碼)後,自行比對出問題。 跟超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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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32, 1月前 , 16F
開始裝死後面不理,最後是找當地國稅局信箱反映,才解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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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33, 1月前 , 17F
系統這個垃圾問題。 前面記得曾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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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33, 1月前 , 18F
不過我沒要求更正出錯的,只要求它系統改正以後別錯
11/27 20:33, 18F
感謝經驗分享 我也會考慮找高雄國稅局反映 然後我覺得要保證系統之後絕對不會有 bug,實務上更難… 沒有任何系統是沒有 bug 的 我反而覺得財政部要訂一套 SOP,且要確實宣導給營業人。訂定流程及機制,說明當遇到載 具號碼因人為或系統錯誤,而登載錯誤時,營業人應如何重新確認發票買受人的身份,然後 更正載具號碼資訊並重新上傳至平台 其實原本我實體交易,除非用信用卡或悠遊卡,可以直接存發票以外。如果是現金交易,我 都不會刷手機條碼載具,因為看過板上分享,說那個 barcode 有機率刷錯。私心覺得若是 遇到發票找不到家的狀況,真的會很麻煩… 但沒想到第一次遇到載具號碼錯誤,反而是悠 遊卡載具… 但是現在無實體發票專屬獎實在太香了,所以我也開始會給店家刷手機條碼。只要能確認( 收銀機螢幕or列印明細),我都會很仔細確認,也會記筆記直到確定發票有進來(財政部發票 app)。但真的是超級累… 就像前面推文也有提到,只有規定全面即時上傳發票可以解放這 個窘境

11/27 21:01, 1月前 , 19F
然後 "歸戶" 這個詞不是用在消費索取發票時, 那是用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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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01, 1月前 , 20F
他載具 (如會員載具, 電子票證載具, 信用卡載具, 跨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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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01, 1月前 , 21F
商電子郵件載具) 將之附掛到手機條碼載具下後可以透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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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02, 1月前 , 22F
機條碼載具去查詢那些載具內的發票
11/27 21:02, 22F

11/27 21:04, 1月前 , 23F
一般消費索取發票則是把載具隱碼填入到電子發票載具欄位
11/27 21:04, 23F

11/27 21:04, 1月前 , 24F
, 這樣就能在該載具下看到對應的電子發票資料 (如這篇發
11/27 21:04, 24F

11/27 21:05, 1月前 , 25F
票要存在悠遊卡載具, 則是讀出悠遊卡隱碼填入到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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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05, 1月前 , 26F
載具欄位, 之後可以透過 KIOSK 或感應讀卡機, 讀取悠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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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06, 1月前 , 27F
片內的載具隱碼後, 並從電子發票平台列出該載具下的發票)
11/27 21:06, 27F
回S大 我沒有誤解歸戶的意思~! 文章開頭我說「在其他地方消費存發票都正常」,意思是: 我在其他地方,用這張悠遊卡感應扣款,然後發票選擇直接存入悠遊卡, 事後都可以從財政部發票 app 查到發票 (印象中最慢的話 隔天總查得到了) 文章另有提到,財政部發票平台客服「說他看到這張發票的悠遊卡載具號碼,是 9. 開頭,然後沒有歸戶」 我補充說明一下,客服當時是說: 1. 發票平台可以查到這張發票 (表示業者有上傳成功) 2. 平台紀錄顯示,載具類型是悠遊卡 3. 平台紀錄顯示,載具號碼是 9. 開頭 (好像說只能看到前四碼,有部分打碼) 4. 客服另有確認,這張悠遊卡號並沒有歸戶 (因為這張悠遊卡號 應該根本不存在) ※ 編輯: rohan21 (101.9.202.109 臺灣), 11/27/2024 21:38:34

11/27 21:41, 1月前 , 28F
有數行推文原 po 編輯文章後消失了
11/27 21:41, 28F

11/27 21:43, 1月前 , 29F
而且還有部分推文變成重複的, 不要用手機 app 編輯文章
11/27 21:43, 29F
抱歉~~ 我用電腦登入 把重複的推文修正了 ※ 編輯: rohan21 (36.239.166.222 臺灣), 11/27/2024 22:11:29 ※ 編輯: rohan21 (36.239.166.222 臺灣), 11/27/2024 22:29:41

11/27 22:35, 1月前 , 30F
不是誤解原 Po 歸戶的意思, 是其他推文把 "歸戶" 用錯地
11/27 22:35, 30F

11/27 22:36, 1月前 , 31F
方 (例如加油站員工私自索取他人加油發票, 這不叫歸戶)
11/27 22:36, 31F

11/27 22:36, 1月前 , 32F
而是加油站員工使用自己的手機條碼載具來索取他人加油發
11/27 22:36, 32F
我剛才再看了一次,有發現應該是在講推文 我誤解你誤解我了 :D ※ 編輯: rohan21 (36.239.166.222 臺灣), 11/27/2024 22:38:00

11/27 22:37, 1月前 , 33F
票, 變成加油的消費者有拿自己的手機條碼載具給員工,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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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2:37, 1月前 , 34F
是員工沒掃消費者的, 而是員工自己的
11/27 22:37, 34F

11/27 22:39, 1月前 , 35F
而且店家要歸戶消費者的載具也不可能秒歸戶, 所以 "歸戶"
11/27 22:39, 35F

11/27 22:39, 1月前 , 36F
這個詞不是用在索取發票上的用途
11/27 22:39, 36F
※ 編輯: rohan21 (220.142.133.170 臺灣), 12/03/2024 22:47:14

12/03 22:56, 3周前 , 37F
所以更正該電子發票的載具號碼是你提供悠遊卡歸戶到手機
12/03 22:56, 37F

12/03 22:57, 3周前 , 38F
條碼載具後所得到的載具隱碼提供給他們修正嗎?
12/03 22:57, 38F

12/03 22:57, 3周前 , 39F
這篇 m 起來, 因為這案例值得參考
12/03 22:57, 39F
沒錯,就是提供 在你回覆的那篇 我推文提到的悠遊卡載具隱碼 (我這張是九碼) ※ 編輯: rohan21 (220.142.133.170 臺灣), 12/04/2024 00:41:22
文章代碼(AID): #1dHfNEJ1 (einvoice)
文章代碼(AID): #1dHfNEJ1 (einv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