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簽約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紫色誘惑)時間18年前 (2006/06/21 22:35),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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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說一下我自己的例子好了 小媽不算幼教師,我之前所呆的那間幼稚園有托嬰中心 所以,我是在那裡擔任保母一職 她有要求小媽簽約...合約內容大同小異 但是,小媽拒絕簽下 原因就是,為什麼他們覺得我適任就可以隨時要我走路 那,我有不得已的理由要離開時,卻得付違約金? 他們又沒給我簽約金.... 而且,薪資在合約期內不會調漲... 就是說,如果他說1.6萬,那一年內就是1.6萬 這我哪肯...(我心中已經是髒話連篇) 我那時跟他們要求合約要拿回去思考後再拿回 我有拿去問相關單位.... 他們都跟我說,這是不合法的.... 提早離開也不需要賠償,合約也沒有約束力.... 所以,我以這個理由拒絕簽約...他們也沒辦法... 而我還是在哪裡待了一年多... 那小媽最後有沒有簽約呢?! 答案是...沒有! 我離開時的薪資是...2.5萬 以上,提供參考 ※ 引述《seedlk (我有粉絲了)》之銘言: : 在幼稚園工作想必大家都有聽過簽約這件事情 : 通常簽約都是簽一年約.... : 但是 怎麼樣的情形算是合法的約呢? : 是否要三人以上公開簽? : 若條例中有寫到 : 1.甲方(資方)評估乙方(勞方)於約期內為不適應得提前解約, : 且乙方不得有異議,不得要求賠償金或資遣費或任何形式之賠償 : 2.乙方不得於合約未滿提前解約,違者賠償十日之薪資 : 請問這樣的合約算是合法嗎? (若是只有在兩人的前提下簽約, : 直接拿給員工,待員工簽好回收) 簽下去有效嗎? : 還有關於簽約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60.175

06/21 22:54, , 1F
偷偷問一下 那你有跟他們說妳們這個是不合法的嗎?
06/21 22:54, 1F

06/21 22:57, , 2F
請問相關單位是指?
06/21 22:57, 2F

06/22 09:51, , 3F
有!我有說...我去找社會局找局長和問律師
06/22 09:51, 3F

06/22 09:53, , 4F
抱歉~我呆的那家是托兒所...所以我是去找社會局詢問
06/22 09:53, 4F

06/28 02:56, , 5F
您太早離開,應該讓他解聘你的,你還可以拿到資遣費外加
06/28 02:56, 5F

06/28 02:57, , 6F
可能的預告工資,這些用打卡單去勞工局就成立了,不用打
06/28 02:57, 6F

06/28 02:58, , 7F
官司!
06/28 02:5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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