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1台北教專第26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 (只能祈求老天爺眷顧我..)時間13年前 (2012/06/18 17:37),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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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A )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含括的範圍包社區互助式 (B)幼兒園人數100人以下,護理員可用特約方式兼任 (C)為確保食品可口,幼兒園的廚工可以特約方式聘用兼任人員 (D)提供幼兒教育和照顧的服務機構,分別為托兒所和幼園 為什麼B不行呢?法規內寫61-200者,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 這樣B錯在哪? A不是在離島、偏鄉、原住民地區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用,有疑惑!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74.72

06/18 17:44, , 1F
有相同疑問,今天疑義了~
06/18 17:44, 1F

06/18 17:52, , 2F
我也有相同疑問~應以特約那照理說這個答案應該也可以ㄚ
06/18 17:52, 2F

06/18 23:00, , 3F
我也是記得200人以下可以特約或兼任以下~所以這樣提應
06/18 23:00, 3F

06/18 23:15, , 4F
61~200人"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的方式,所以B選項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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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3:16, , 5F
對,應該60人以下才"可"用特約,61開始就"應"用特約方式
06/18 23:16, 5F

06/19 01:19, , 6F
而且我覺得"用特約方式兼任"也怪怪的 應該是特約或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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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1:25, , 7F
贊同樓上
06/19 01:25, 7F
文章代碼(AID): #1FtlRJzM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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