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1台北教專第26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看板gardener (幼教)作者asterion (只能祈求老天爺眷顧我..)時間13年前 (2012/06/18 17:37)推噓6(6推 0噓 1→)留言7則, 6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26( A )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含括的範圍包社區互助式
(B)幼兒園人數100人以下,護理員可用特約方式兼任
(C)為確保食品可口,幼兒園的廚工可以特約方式聘用兼任人員
(D)提供幼兒教育和照顧的服務機構,分別為托兒所和幼園
為什麼B不行呢?法規內寫61-200者,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 這樣B錯在哪?
A不是在離島、偏鄉、原住民地區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用,有疑惑!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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