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拋棄繼承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free)時間14年前 (2012/05/31 19:22), 編輯推噓8(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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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很複雜 牽涉到三個問題 1.夫妻財產制之問題 依據民法親屬編施行細則 第 六 條之一規定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之夫妻,於婚姻 關係存續中以妻之名義在同日以前取得不動產,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於本施行法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一年後,適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民法 親屬編修正後之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 一、婚姻關係尚存續中且該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 二、夫妻已離婚而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 而你父母於七十四年六月四日前結婚,如果沒有約定就適用當時的法定財產制(聯合 財產制),除你母親之原有財產及特有財產外,於結婚關係中所取得之財產,均為夫(即 你父親)所有,即使登記為你母親也是一樣,唯因後民法修正廢除此一規定,對於新法 施行前適用舊法之妻之財產於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一年後,即適用新法之規定 由夫妻各保留所有權,所以如果父親沒有在此一期間內辦理變更登記,那登記為你母 親的還是算你母親的 2.剩餘財產之分配請求權 依民法第 1030-1 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你母親死亡,為夫妻財產制消滅之原因之一,所以需先就你父母現存之財產 作計算,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之剩餘,再互相比較其差額,少的一 方有向他方為剩餘產之分配請求權,也就是說如果你父親的婚姻關係存續 中之淨財產多於你母親,你母親還可以向你父親請求分配雙方差額之的二分之 一,此並列入你母親之遺產,由其繼承人依1138條以下規定繼承之,反之亦同 3.遺產分配 經以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以後,你母親之遺產,由其繼承人依1138條以下 規定分配之,並依法辦理繼承登記 ======================================= 結論:還是去找個律師辦理吧! ※ 引述《aina (妹妹們衝衝衝)》之銘言: : 請問板上大大一個問題 : 我母親在民國64年購買南港公寓3樓跟一樓店面 : 3樓登記母親 一樓登記父親 : 母親於月初過世 : 剛剛父親打電話要我領戶籍謄本跟印鑑證明給他 : 父親預把3樓登記他名下 : 我想請問 民國72年前不是夫妻財產共有 : 不是直接請求過戶給父親就可以嗎?? :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98.142 ※ 編輯: hifree 來自: 124.8.98.142 (05/31 19:29)

05/31 19:33, , 1F
謝謝你.還是會聽從我父親安排
05/31 19:33, 1F

05/31 19:36, , 2F
你母親已死亡,地政單位不可能允許你父親單方面變更登記,必
05/31 19:36, 2F

05/31 19:37, , 3F
需列具遺產清冊及繼承人譜系表後辦理繼承登記後,才能再辦理
05/31 19:37, 3F

05/31 19:37, , 4F
遺產分割移轉
05/31 19:37, 4F

05/31 19:49, , 5F
其實可以...先辦繼承登記後 再次移轉就好
05/31 19:49, 5F

05/31 20:16, , 6F
這找律師划算嗎? 直接辦遺產分割繼承不就好了
05/31 20:16, 6F

05/31 20:24, , 7F
樓上正解~既然要聽父親的~就單純點達到目的就好
05/31 20:24, 7F

05/31 20:24, , 8F
mm 應該就等於繼承登記+分割吧 好像是一樣的?
05/31 20:24, 8F

05/31 20:27, , 9F
還要先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然你還要多繳稅
05/31 20:27, 9F

05/31 20:28, , 10F
05/31 20:28, 10F

05/31 20:30, , 11F
分割繼承登記跟繼承登記是不同的~一各依分配協議~一各
05/31 20:30, 11F

05/31 20:30, , 12F
沒那麼誇張,遺產稅走完拿到證明即可過戶
05/31 20:30, 12F
不對喔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你還是要辦完繼承登記後才能處分 但是既然是繼承,那就是公同共有關係 其處分,必須依民法第828條三項或土地法第34-1條規定辦理之

05/31 20:30, , 13F
是按應繼分
05/31 20:30, 13F

05/31 20:31, , 14F
一間公寓三樓除非有其他財產不然很難被課到稅吧
05/31 20:31, 14F

05/31 20:33, , 15F
是,遺產稅門檻很高,我領四塊地也沒繳半毛錢
05/31 20:33, 15F

05/31 20:35, , 16F
路線規畫一下大概跑兩三天就可以了,大部份時間花在排隊
05/31 20:35, 16F

05/31 20:36, , 17F
去法院問他會給你流程表,除非家大業大找律師太誇張
05/31 20:36, 17F

05/31 20:46, , 18F
我建議你藍色套色的那個換個顏色= = 有點難閱讀
05/31 20:46, 18F
※ 編輯: hifree 來自: 124.8.98.142 (05/31 20:50)

05/31 20:52, , 19F
是啊,就是跑地政辦啊,其實就是過戶,h大如果跑過就懂
05/31 20:52, 19F

05/31 20:56, , 20F
理論上是要759沒錯,但實務上就是一個程序整個包辦了
05/31 20:56, 20F

05/31 20:57, , 21F
1030-1 一般小康家庭,且是女方過世,比較少用得到
05/31 20:57, 21F

05/31 22:18, , 22F
這個大家全找代書辦理就行了,不用找律師,代書便宜很多
05/31 22:18, 22F

05/31 22:32, , 23F
再推0元代書
05/31 22:32, 23F

05/31 22:47, , 24F
謝謝大家.我以為直接請我父親過戶就好.他會請代書辦.父親對兒
05/31 22:47, 24F

05/31 22:48, , 25F
女很大方.這一間小公寓有歷史價直.所以要歸給父親
05/31 22:48,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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