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加就是違建 通報即可拆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taipeiol2008 (taipei101)時間14年前 (2012/06/16 11:15)推噓7(7推 0噓 10→)留言17則, 6人參與討論串1/4 (看更多)
1.來源連結: 聯合報 中華民國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 星期六
2.內容: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雖讓房屋有增值感,也常被拿來當成賣點,
但房仲業者表示,
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只要有人通報違建,都恐面臨被查報拆除的命運。
房仲業者表示,這些違建其實都不應該計算房價,但市場通常習慣以三分之一的
坪價來當成頂加的房價。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經理黃舒衛表示,會用三分之一的價格,是因租金反映。
例如在北市的30坪房屋,每月租金約2萬,以租金回推,每坪約20多萬,
相當於北市每坪均價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他指出,台北市政府以民國84年1月1日為分界,在此之前的為既存違建」,
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在此日期之後產生的新違建/,就會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
要點/規定應查報拆除。目前礙鹼政府人力不足,無法進行全面拆除,
但只要有人舉報,例如有妨礙都市計畫、公共交通、安全、衛生、及
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者,
在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黃舒衛表示,有些賣屋者把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及夾層屋等所增加的坪數
計算在屋價內,讓買方覺得價廉」,其實違建的部分不應該算入房價。
他說,民眾若有意購買「頂加違建,或想買了之後分隔雅房出租獲利,購屋前應仔細
評估風險。
3.心得或感想:
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當公寓越來越老化,頂加對建物承載,就是很大的安全問題,儘早拆了好~~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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