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頂加就是違建 通報即可拆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14年前 (2012/06/16 13: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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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房子違建很多 最常見的 陽台外推 頂樓加蓋 陽台擴建(陽台鋼筋或鋼板延伸1~2米) 天井增建 法定空地增建 法定空地增見很多都蓋到頂樓,頂加聯法定空地增件都有蓋 頂加在頂加在頂加(我看過電梯7樓,頂加8樓9樓10樓) 眷村多半也都是違建戶(裡面還有非法佔用國有地 跟租用國有地的) 官位高的看得等級高 官位低的木板釘一釘,後來再賣賣修裡面 只是眷村改件都還有房子可以配 其實壓針對頂加改套房,公寓改套房的 這種應該拆光光...... 影響房屋結構,也讓出入變複雜 重點是很多用這來炒房 市場上行情1千萬的公寓 經過他改套房,要用他所說的租金收益換算投報率賣 結果賣1500萬 旁邊其他沒改裝的屋主聽道也跟這漲價..... 之前有人說過我不反對他說法 其實頂加不是錯 頂加蓋得好好好處理 大樓是有防漏水跟隔熱的作用 ----- 我看過比較誇張的 權狀15坪的公寓,使用60坪 法定空地加蓋到頂,在頂加 通遇頂加2層的也很多(尤其三重蘆洲) 某投資客總表有一間天母電梯的房子 頂加8樓9樓10樓 還有小橋流水 空中花園 超神奇..... 在來就是透天的無限頂加 2樓透天,前後院加蓋之外,房子在頂加3層 陽台擴建 在萬華有延伸到5~6米的,還木造 新北市不少新建案都是誇張的2次施工 10樓蓋的大樓 把建蔽率弄小房子拉高法定空地後面多留一點 蓋好在2次施工,蓋到10樓上去 甚至有增建的坪數,比有權狀的主建物跟附屬建物大的 ---- 加蓋不應該算錢 仲介或屋主跟你算錢請他開保證書,保證不被拆 價蓋只能算附加價值要不要多出錢買不能勉強 屋主賣不賣就看了 看誰願意接受 都不能接受就不要買不要賣 ※ 引述《taipeiol2008 (taipei101)》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聯合報 中華民國一0一年六月十六日 星期六 : 2.內容: :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 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雖讓房屋有增值感,也常被拿來當成賣點, : 但房仲業者表示, : 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只要有人通報違建,都恐面臨被查報拆除的命運。 : 房仲業者表示,這些違建其實都不應該計算房價,但市場通常習慣以三分之一的 : 坪價來當成頂加的房價。 :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經理黃舒衛表示,會用三分之一的價格,是因租金反映。 : 例如在北市的30坪房屋,每月租金約2萬,以租金回推,每坪約20多萬, : 相當於北市每坪均價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 他指出,台北市政府以民國84年1月1日為分界,在此之前的為既存違建」, : 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在此日期之後產生的新違建/,就會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 : 要點/規定應查報拆除。目前礙鹼政府人力不足,無法進行全面拆除, : 但只要有人舉報,例如有妨礙都市計畫、公共交通、安全、衛生、及 : 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者, : 在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 黃舒衛表示,有些賣屋者把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及夾層屋等所增加的坪數 : 計算在屋價內,讓買方覺得價廉」,其實違建的部分不應該算入房價。 : 他說,民眾若有意購買「頂加違建,或想買了之後分隔雅房出租獲利,購屋前應仔細 : 評估風險。 : 3.心得或感想: : 台北市無論是84年以前或以後的新舊違建,都有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 當公寓越來越老化,頂加對建物承載,就是很大的安全問題,儘早拆了好~~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7.61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14.43.127.61 (06/16 13:46) ※ 編輯: a386036 來自: 114.43.127.61 (06/16 13:52)
文章代碼(AID): #1Ft1rPL4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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