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買賣,發現被侵占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談笑吃刨冰)時間14年前 (2012/07/24 22:46), 編輯推噓7(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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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向大家請教一下, 之前家裡賣了一塊土地給建設開發公司,已簽訂買賣合約,委託永X仲介, 買方訂金已入保證金專戶,但是最近鑑界才發現部分土地, 有被鄰地所有權人侵佔的問題,圍牆蓋在土地上, 延伸出來的問題就是買方要求處理這個狀況, 鄰地所有權人也對鑑界有爭議,要求重新鑑界,以上都算是合理的請求, 但是現在卡在買賣合約有履行的期限,大概在八月底, 重新鑑界到拆除地上物要花費相當的時間,甚至要走到法院的攻防都有可能, 所以可能會無法在期限日履行合約.... 自己大概查了一些粗淺的資料,賣方有所謂的瑕疵擔保責任, 所以在期限內無法完成土地所有權的交付,在合約看來會相當不妙, 可能會有高額的違約金.... 請問現在該怎麼做才會比較好,再次申請重新鑑界,請鄰地所有權人到場, 寄存證信函給鄰地所有權人告知他有侵占土地的事實, 協同買方跟鄰地所有權人到協調委員會協調,保存賣方積極處理的證據, 若真的無法拖下去,可否直接毀壞圍牆,好讓土地可以交付買家, 當然這樣做會產生許多問題,買家是否願意履行合約? 畢竟好像還有界定的爭議未除,地上財產權毀壞賣方要賠償, 這部份要跟違約金做衡量看哪個孰大孰小,應該是違約金大很多.... 暫時自己只想到這些問題,在這個合約上是否毫無挽救的地步, 望版友可以提供一些想法,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71.218

07/24 23:00, , 1F
去問律師,你期待在這裡問到有用的答案嗎?
07/24 23:00, 1F

07/24 23:00, , 2F
不用錢的最貴
07/24 23:00, 2F

07/24 23:02, , 3F
減價收受不就好了 如果人家的圍牆存在有20年還可主張地上權
07/24 23:02, 3F

07/24 23:31, , 4F
唉...樓上這種回答...真是會誤導人啊...
07/24 23:31, 4F

07/24 23:32, , 5F
坦白說,法律問題你去找律師會比較好...並非這沒強者
07/24 23:32, 5F

07/24 23:32, , 6F
而是這裡半瓶水很多,你分不出哪個是正確...
07/24 23:32, 6F

07/24 23:33, , 7F
另外,這種事情...協調會比走法律途徑有用
07/24 23:33, 7F

07/24 23:42, , 8F
leeroy原來是住在圍牆的牆裡面?法律保障居住權
07/24 23:42, 8F

07/24 23:43, , 9F
可以這樣引用?莫非是活在清朝的圈地為王?
07/24 23:43, 9F

07/25 00:54, , 10F
不要聽leeroy亂講 問律師吧
07/25 00:54, 10F

07/25 00:56, , 11F
在買賣前沒有申請過鑑界阿,我想應該不是市區土地吧
07/25 00:56, 11F

07/25 14:49, , 12F
先去鑑界看看,處理方式不一樣...
07/25 14:49, 12F

07/25 17:42, , 13F
推文字數有限說不清楚 主張=/=判決 原po當然主張拆物還地
07/25 17:42, 13F

07/25 17:43, , 14F
然後不就是上法院等判決 問題是原po的燃眉之急為買賣履約
07/25 17:43, 14F

07/25 17:45, , 15F
期將屆 故個人認為比較單純的方法不就是跟買方協商標的物內
07/25 17:45, 15F

07/25 17:46, , 16F
容及價金 比向佔有人於買賣履約期前要回土地簡單許多
07/25 17:46, 16F

07/25 19:10, , 17F
個人覺得,跟買方協商,另方面也進行與鄰人的鑑界與協商
07/25 19:10, 17F

07/25 19:13, , 18F
不需要考慮時效取得地上權,實務上90%通不過"行使意思"這關
07/25 19:13, 18F

07/25 20:55, , 19F
先感謝版友的回覆
07/25 20:55, 19F

07/25 20:55, , 20F
我們也希望可以與買家或是鄰地所有人協商
07/25 20:55, 20F

07/25 20:56, , 21F
只是怕買家不願意協商這樣子可能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07/25 20:56, 21F

07/25 20:58, , 22F
如果說只是單純契約取消沒有賣出,我們也是可以接受
07/25 20:58, 22F

07/25 20:59, , 23F
甚至當初存進去的訂金所衍伸的利息返還都是合情合理
07/25 20:59, 23F

07/25 21:01, , 24F
這個問題是家人遇到,自己並非當事人,自己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07/25 21:01, 24F

07/25 21:02, , 25F
單純只是想分憂解勞,看能不能抓幾個方向去進行
07/25 21:02, 25F

07/25 21:05, , 26F
應該已由律師跟代書進行三方的協調,該付的錢不會省
07/25 21:05, 26F

07/25 21:07, , 27F
再次感謝版友的意見協助
07/25 21:07, 27F
文章代碼(AID): #1G3hKjY-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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