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銀行本支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我不是正妹)時間13年前 (2012/12/29 02:4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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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wordpig (= =")》之銘言: : ※ 引述《indiochap (淡淡香氣)》之銘言: 就我今年得標幾件的經驗分享一下, 開立保證金的重點在於讓法院可以領到錢就好, 就金融機構開立的本行支票幾乎等同現金,所以法院可以接受 1.抬頭處為空白->這代表寫誰的名字上去 誰就可以領到錢(法院接受) 當然如果代標業者寫自己的名字上去 就是他領走囉(風險很大) 2.若加註抬頭 這邊寫法有2種 a.抬頭寫台灣xx地方法院(法院接受) 但請記的別禁背 因為禁背的話代表只有該法院可以領錢 ->請想一下如果你沒標到的結果 b.抬頭寫自己的名字(我都這樣) 然後不禁止背書 在後面自己簽名 ->優點:同張票 如果沒標到可以重複利用 士院北院板院都可丟單 ->缺點:我弄丟過 等除權判決會花點時間 3.使用匯票(法院接受) 匯票上面直接寫該法院 禁背 就我問金融機構的回答 這張匯票拿回原開立金融機構 會幫您存回去您的帳戶 但是要有原始開立該匯票的收據 結論:如果第3點是真的話 那風險是最低的 強烈建議採用 明年我來去開看看 至於空白處(抬頭位置上方)加註<限法拍投標專用> 這算有條件支付吧 這張票法院領不到喔~~ 不相信的話可以自己試試 ps:算是另一個有趣的經驗吧 投標不動產也是可以用現金的,如果是小金額事務官一般不會計較就過了(一萬以下) 曾有一次,因個人因素導致沒開到本支, 只好把枕頭下的小朋友拿出來硬擠進去標匭, 可以看到書記官數錢數到很幹(真的很對不起) 這在實體上->法院絕對馬上拿到現款,保證金不是假鈔的前提下,應該是我得標 這在程序上->會讓書記官邊數邊罵,開個標 光數錢就太花時間了 後來他們開了半小時的會後,賞了個我程序瑕疵-> 事務官:現金應先交給出納,不能直接丟標匭,所以"廢標" 所以各位鄉民,如果要用現金丟的話,請別忘記先交給出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4.121

12/29 07:55, , 1F
推實際經驗分享
12/29 07:55, 1F

12/29 17:26, , 2F
好專業,不過現在真的可以用匯票喔?
12/29 17:26, 2F

12/29 17:27, , 3F
我付大額款項很愛用郵政匯票,便宜又好用
12/29 17:2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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