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都更,和建商合建的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帥過頭)時間13年前 (2013/03/11 00:14),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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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錯誤的地方; 各種獎勵的上限是1.5倍,台北市長郝龍斌在99年六月提出都更加碼,一坪換一坪 外帶停車位,也就是獎勵上限從1.5倍,變成2倍 你的1.8倍在台北市才有可能,而且,2倍是指各種獎勵的分數加總 如綠能建築10%,總分十分,都更委員可能給你七分 你這一部份得7% 有很多的獎勵項目你拿不到半分,看的到吃不到,就算台北市也很難拿到1.8倍 建商當然一直吃進土地能擴大土地面績代表建物更美,大家有錢賺,你也有錢賺, 基地大就蓋的漂亮,單價就提高 你的計算方法是機關算盡,你讓我想到土林的那一位先生。 還有人比你會算,大家爭著當釘子,最後也不一定蓋的成,忠孝東路的正義國宅 停了幾年了,人也死了,建商也換人了,彭總裁也去找建商快一點蓋,對經濟有幫忙 結論,還是很難蓋的成,釘子很多,不只你一個滿當釘子是光榮,人生當一次釘子 就吃一輩子了 ※ 引述《kenten (漠絕)》之銘言: : 在下有親戚在和建商都更,最近契約到期了打算要重訂一份 : 不過親戚不是很懂,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 土地是新北市三重區,36坪左右(我們只是其中一戶,整塊地一開始說要整合300坪以上) : 地主已經將土地賣給建商,我們這一塊賣2000萬 : 親戚只有地上權和建物權沒有土地,房子是3層樓獨棟 : 建商當初開的條件是優先選一樓50坪和一個停車位 : 押了保證金約在親戚這,交屋時歸還 : 除此之外任何保障和補貼都沒有 : 我自己的看法是親戚虧大了 : 36坪 X 容積獎勵(開放空間 停車 綠建築...等等) X 公設系數(4成約1.6) X 原本容積 : =36 x 1.8 x1.6 x 3 = 311.04 : 建商自己說蓋好後一坪約60萬 : 建商利潤 = (311.04 -50(我們的) )x60萬 - 2000萬(土地成本) - 311 x 10萬(2级rc成 : 本) : =一億零五百五十五萬 : 個人認為親戚在重新訂約時至少要再增加坪數(65坪以上) : 不然就是保固或是租金補貼等要要求 : 在下這樣算法合理嗎? 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 順帶一提,這建商似乎很有問題,擅自更改合約裡合建的土地大小..擅自擴大.. -- ╱ ̄\ 討厭~別偷窺 ◥◣ █◥◤◤◤█ ▁▁▁ ▇▇▇ ◎ ◎| 倫家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29.209 ※ 編輯: landagent 來自: 27.147.29.209 (03/11 00:19)

03/11 00:23, , 1F
所以這一批到底會不會蓋? 正義國宅....
03/11 00:23, 1F

03/11 00:32, , 2F
阿之,換成了三圓建設實很強,變更設計重新申請要時間
03/11 00:32, 2F

03/11 00:32, , 3F
反正拖很久,漲更多
03/11 00:32, 3F

03/11 01:00, , 4F
感謝指導...原來我獎勵容積抓太高..通常怎樣條件是較合理的
03/11 01:00, 4F

03/11 01:05, , 5F
你這樣,我反而不好意思,對不起不該批評你,2倍的大約
03/11 01:05, 5F

03/11 01:06, , 6F
是1.5倍,1.5倍的,要去查一下,停車獎勵好像已經停一年
03/11 01:06, 6F

03/11 01:07, , 7F
半了,各單項的申請要查才知道,1.3倍算合理吧
03/11 01:07, 7F

03/11 14:43, , 8F
你是故意打成土的嗎
03/11 14:43, 8F

06/11 00:39, , 9F
已收錄
06/11 00:39, 9F
文章代碼(AID): #1HFB5LMp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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