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一個繳房租4萬5..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wellkom)時間13年前 (2013/04/08 02:18), 編輯推噓13(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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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markable68 (黎巴嫩的天空)》之銘言: : A.店租 17000 (我是網拍結合店面) : B.房租 14700 : C.另一家店 房貸 13000 : 這是我的情況 : 閃光跟我說 你這樣等於 一個月繳了27700 這樣買房子 應該可以繳給自己 : 不用繳給別人 : 最近C店 那邊要蓋軟體園區 好像房價有漲 打算賣掉 : 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 : 我該 : A 賣掉C後 買一個公寓 然後繼續付店租 房貸可以繳27700 : B 賣掉C後 買一個透天 繼續繳房貸 : 另一個問題 一個月繳27700 可以買多少錢的房屋? 我人在台中市 我不這麼認為 你本來有能力開兩家店兩頭賺 現在要把它變成一家店面, 除非原本的兩家店面是沒必要的 不然你賺錢會比較慢 把兩家店幹掉一家,然後再砸兩百萬當頭款,再讓自己多背幾百萬房貸?? 再者一個月一萬多快可以租到的店面,你去買的貸款不只這個錢 為了買一個"自己的"店,把錢都套在這裡面沒必要 所以能夠動的腦筋只有你現在租的房子,有沒有必要想辦法自購 但是房租也是一樣意思,你一個月14700能租倒的房子,買下去每月貸款會變貴 把你現金流量拖下去以外還吃你一兩百萬頭期款跑不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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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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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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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生意人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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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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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才對 除非你的店是虧錢的 不然越多間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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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男友一定不會做生意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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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的網拍兼店面可以考慮全網拍,東西屯租屋處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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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性質上可以全網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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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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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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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屯租屋處是最爛的情況,生意要做,生活品質也要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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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要蓋軟體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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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園區那就是大里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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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原原po會這樣想 是因為最近消費力減弱 有憂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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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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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ORXdwJ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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