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點誇張的買方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破落貴族)時間13年前 (2013/04/11 21:09), 編輯推噓1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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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中把位於天母的房子賣掉了(小套房) 找仲介賣的,買方簽約時說要重新裝潢 本來約定下周一交屋,上周日前要清空 臥室過去有漏過水,後來補強以後就兩三年沒漏過了 這點也有確實告知 後來在內湖找到房子,又搬過來了 且在上周六前淨空 買方在周六時說要再看看房子 說我客廳牆壁有壁癌,問仲介可不可以找師傅來看 後來師傅來看說這個是慢慢滲透的漏水 因為那面牆以前被衣櫃擋住,而且沒漏過水,當下也沒漏水 但基於不想多事的原則 所以就跟仲介答應說願意處理,我說先交屋然後折現金給他讓漏水師傅修 誇張的事情開始了 交屋訂於下周一 第一:買方要求我把房間原來漏水的部分敲開給她看有沒有漏水,沒漏就"幫她"復原 有漏就處理(這種要求我一輩子都沒聽過,沒漏的話妳自己復原啦) 第二:客廳漏水不願意折現,要馬上處理,而且仲介的漏水師傅說大約兩萬 但她自己的師傅說要八萬(價差太大了吧?) 第三:紗窗有破洞,請換新的(妳以為租房子喔?) 第四:以上三點一點沒完成就是屋主我違約,她就不買(這哪國的道理跟法律?) 周六我要去跟買房談判,不是我不願意處理 只是打破我的天花板給妳看我還要自己付錢復原這點真的太過分了 不知道我該怎麼面對這個買方 房子都賣一個多月了,租新房子、搬家、打掃和漏水師傅的檢查花了不少 但我卻一毛錢都還沒領到這個買方就又要我花錢?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我該怎麼樣逼買方下周一準時完成合約? 我不是很想走法律程序,但面對到這種很歡的買方真的很受不了 謝謝 -- 像我這樣的人 在這樣的時代和環境 沒有餓死 已算萬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9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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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他拉是他違約不是你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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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內沒寫"以現況交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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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窗他自己要負責吧。這是中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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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聽一人之詞,很難知道誰是誰非,我建議還是上法院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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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是你房子賣太貴她現在覺得被你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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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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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事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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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買方是鄉民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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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三很正常 第四瑕疵可以減價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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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如果有提醒你 你沒去處理 我覺得她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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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估價很難講 常常估價很低做起來一直加到用倍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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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癌或是慢慢漏水師傅兩萬打發是唬爛 只是先騙你讓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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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萬都不一定可以好的兩萬也太扯 重點是不一定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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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第2跟第3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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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上現況有無漏水專業師傅看的出來,不須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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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漏水情況有有三種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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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買方自行處理,委婉的說自行處理買方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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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價請多找幾間評估,以您陳述的狀況2萬合理8萬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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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處理只需修繕到不漏水的狀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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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仲介找廠商幫忙,較公正廠商也比較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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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或仲介處理皆要在交屋前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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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切記重新約定交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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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達堪用程度即可(除非合約有強調),不必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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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他堅持不交屋,是你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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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應該有延遲交屋違約金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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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不買進履保的錢(扣除仲介費),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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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擔心照合約走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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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3正常~漏水處理有很多方法,價錢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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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住的找出錢的用一勞永逸的方法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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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你就自己花錢處理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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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叫他自己換,難道還要幫他重新裝潢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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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的部份,你認為沒漏水,要敲他自己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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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水你再處理就好,沒漏水他自己花錢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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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買就是他違約,你不要答應他第四點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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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我會完全不理他,只是想凹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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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花得錢叫他付~乾脆就不要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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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3:13, ,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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