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上權的風險/壞處 ?已回收
地上權要看哪一種地上權
8x年有一批 最近也有好幾批
這些都是有時效性的地上權
8x年那批是40年 50年合約
每個月繳地租
到期歸還給國家
頂多拿點建物的殘值補貼跟拆遷補貼
最近這批是建商一次性付清權利金
蓋好再賣給消費者
時間到無償歸還
也可以把它說成是BOT
建商賣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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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用的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
跟早期合法眷村,合法鐵路宿舍等等
建物有所有權狀,土地有合法向國家申租
有的是沒有建物所有權狀(為辦保存登記),土地有跟政府申租
這類還有分幾樣
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
所有權人是國營事業企業
比方說台灣銀行 土地銀行 台鐵 中華郵政 台鹽 台糖
國家基本上不會編預算跟你買回建物
建物就是住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建物全毀你不願意修復他為止
國家跟國營事業都會一直跟你3~5年換約一次
(也不能這樣說合法券村 拆遷改建補償都做的差不多了)
之前也有幾批標售,得標者都要承認這些租約
而且地上權的住戶有優先承購權
基本上趕去標得得標者一定都擺平這些住戶
給好處給錢,合作開發
早簽好備忘錄合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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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是非法券村 宿舍 非早期日據時代地上權 可是你又未合法申租
那麼國家濟會跟你追討地租,跟不當得利
跟你打拆屋還地的官司
※ 引述《QueenHKASino (中國香港皇后大道)》之銘言:
: 不少人認為地上權的房子不建議買,
: 理由不外乎:難賣,無法貸款,增值差
: 但上述情況看起來,似乎都是結果而非原因?
: 就是因為大家都認為地上權的房子有問題,
: 所以普遍不好賣,沒人買自然增值差,銀行也不敢借錢。
: 舉例來說,香港(抱歉我只講得出香港)除了聖約翰座堂以外,
: 所有物業都是所謂的”地上權”,但是實際上,
: 對一般的屋主來講,跟在台灣擁有”地上權+地下權”的房子,
: 似乎沒什麼分別。
: 雖然有所謂的地契,但內容幾乎是法律的一部份,
: 就像是台灣所謂的農地/建地/商用地等,
: 地契只不過是在限制你的房屋用途,
: 可以蓋的高度大小等等。
: 雖然有所謂的地租,可是也不就是一種稅罷了,
: 台灣不也有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等等等等,
: 香港養房子的成本不見得比台灣高。
: 雖然沒有所謂的地權,可是政府在徵收時,
: 也是要依法進行,通常也是要徵求一定比例同意,
: 再以市價向你購買,相反的我們最近在台灣買的一塊地,
: 被規劃為重劃區,政府會強制徵收一定比例,
: 不但不能拒絕,而且價格還是按他的算法,
: 不理會我明明買得比較高。
: 到底台灣的所謂”地上權屋”,是有什麼潛在危機嗎?
: 是地主(不管是不是政府)可以無限制無條件任意加租,
: 還是說地主可以隨時趕你走(或租期到了之類)?
: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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