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屋漏水解約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y)時間5年前 (2019/10/23 20:55), 5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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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rabbit ( superrabbit)》之銘言: : 請問版上各位: : 我在10/4簽約了一個總價1100萬23年中古屋 : 已繳交第一筆頭期款 尚未交屋 : 10/21發現有廚房天花板裡面有漏水痕跡 : 廚房樓上是主臥衛浴 : 屋主在尚未成交前表示因為他覺得泡澡有氯氣對健康不好所以把浴缸打掉 : 他住的時候並無漏水情形 : 所以屋主主張他沒有說謊 : 但我們推論是覺得屋主因為漏水所以打掉浴缸 : 於是隔天房仲請抓漏師傅查看 : 抓樓師傅表示的確是漏水痕跡 : 也看到牆壁有七處油漆凸起的小地方是外牆滲水 : 是在靠近外牆的牆壁 接近窗戶的地方 : 屋主在賣房前有先油漆過 所以不太明顯 : 屋主是願意幫我們付修繕費用 (但他們的修繕是打針處理 我們覺得治標不治本) : 又加上我們覺得屋主有欺騙我們的嫌疑沒有先告知我們買方(屋主主張他是沒騙我們) : 所以搞的雙方不開心 : 打算解約 : 我們原本預設5-10萬做賠償 : 但屋主要求是目前所付的金額的15% : 也就是16.5萬 : 後來又改口說他看合約是要總價的15%(因為我們住外地 合約書沒帶在身邊) : 請問這樣我們的立場是站的住腳嗎?面對這樣的情形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謝謝 : 我們是第一次買房所以也不是很內行 是跟仲介買的嗎? 如果是信義房屋直接叫業務處理啊 不處理就直接進線總公司客訴 其他仲介公司就看你人品,遇到的業務會不會擺爛.. 簡單說,解約很麻煩 合約條款大部分都會有一個違約條款 通常是成交價的15%沒錯(內政部版本 15%是「最高」可沒收金額 但你現在其實就是一股氣覺得屋主沒有誠實告知 所以不爽不想買了 理論上真的要解約 你要舉證漏水確實是在交易前發生 然後走法院,請律師,曠日費時又花錢 而且真的告了,也可能只得請求減少價金 或者最好判下來屋主幫忙修繕 但是這個修繕就像你說的 用什麼方式?你是否滿意? 所以如果你有時間,有錢就硬幹下去 不然退一步說 如果撇除掉這個屋主的78態度 這個房子如果你喜歡 看你的文章,應該是透天的房子吧? 這種房子還相對單純,不用跟鄰居協調 與其賠償5-10萬 不如跟屋主協調請你自己找的漏水師傅來估價 一人一半,加上你原本預計賠償的5-10萬 這些錢拿來做一間廁所和你外牆防水應該是綽綽有餘了 業務那邊當然也要凹一些啦哈哈 畢竟他屋況查檢不完全,這是應該的 結論就是,雖然你一定會覺得很不爽 但是既然都要花錢了,為何不得到一個比較好的結果呢 不用再重新找房子,不用再重新談價格 可能兩個月後就可以搬家囉! 如果你真的很賭爛,這篇文就當作廢文一篇 然後凹業務那邊記得一定要在交屋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71.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1835309.A.E27.html ※ 編輯: ptthypocrite (36.227.71.167 臺灣), 10/23/2019 21:02:51

10/23 21:37, 5年前 , 1F
其實應該是15%或已付款 其中最低的那一個
10/23 21:37, 1F

10/23 22:18, 5年前 , 2F
對,沒收已付價款,但最高不得超過15%
10/23 22:18, 2F

10/23 22:52, 5年前 , 3F
對方說她看合約是總價15%
10/23 22:52, 3F

10/23 23:16, 5年前 , 4F
要小心永X,只有天龍國有漏水保固
10/23 23:1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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