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繼承持分小於40認定?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kevin)時間14小時前 (2024/09/21 13:16), 14小時前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6人參與, 13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有一間公寓繼承,昨天翻權狀如下: 建物 75.81 平方公尺 持分1/2(37.905 ,小於 40) 土地 100平方公尺 持分1/8 且戶籍目前掛在這,且此戶為自用住宅,而0920新增法條一條如下: Q11:自然人名下有無房屋之認定方式?(本次新增) 答:金融機構應確認「全國財產稅總歸 戶財產查詢清單」借款人名下有無建物(包括建物權狀未含「住」字樣者)。 用自然人憑証調出資料,的確都會有這些財產資訊,請朋友去問了銀行朋友,説不到40平方 公尺已取消,名下只要系統刷出來有建物or地,不管持分以及大小,就是屬於有房,資格就 只有 1. 有房無貸(最多8成,無寬) 2. 有房有貸 (最多5成) 想請教多問幾家有可能變首購資格嗎?(8+寬) 新青安自己查了,只要自己戶籍屬於自用住宅,所以新青安一定沒有,還是是需要把戶籍遷 出?就可以變成新青安資格?謝謝各位前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32.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6895765.A.250.html

09/21 13:17, 14小時前 , 1F
只有地應該沒差 有建物才有差
09/21 13:17, 1F
※ 編輯: kevin234567 (39.15.32.199 臺灣), 09/21/2024 13:19:27

09/21 13:22, 14小時前 , 2F
銀行朋友?銀行一堆阿撒布魯的有時問也是問到錯的答案
09/21 13:22, 2F

09/21 13:28, 14小時前 , 3F
有建物就是無寬限 持分的部分看要不要轉給兄弟姊妹吧
09/21 13:28, 3F

09/21 13:28, 14小時前 , 4F
好險我老家不值錢 送了也不痛
09/21 13:28, 4F

09/21 13:42, 14小時前 , 5F
多問幾家也一樣,銀行不能違反央行法規做事
09/21 13:42, 5F

09/21 13:42, 14小時前 , 6F
被抓到就準備找工作,沒人會這樣幫你
09/21 13:42, 6F

09/21 13:52, 14小時前 , 7F
依據現在的辦法持分地已經取消了
09/21 13:52, 7F

09/21 14:33, 13小時前 , 8F
賣給家人 先弄到新青安 再過戶回來
09/21 14:33, 8F

09/21 14:51, 13小時前 , 9F
銀行朋友很兩光喔 有地根本不影響
09/21 14:51, 9F
文章代碼(AID): #1cxbQL9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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