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09新聞稿跟Q&A懶人包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醬汁呢)時間2月前 (2024/10/10 00:02), 2月前編輯推噓10(1007)
留言17則, 12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這次鬆綁的新聞稿大家有看沒有懂的感覺,跟幾位高手交流後統整 這次修改大概如下: 1. 繼承解禁,買第一間房子可以有寬限期,這很容易理解。 2. 跟之前的差異是,換屋族也可享有寬限期,但要簽切結。 解釋如下: A:之前名下有房無房貸會沒寬限,現在買房有寬限,但先決條件是房子要是繼承來的。 B:有房貸又買一間,簽切結可以成數不限且有寬限 3. 9/19到10/9這段時間簽約要申請貸款的,原本因繼承無寬限,改為銀行“可以給寬限 ” 所以這次只有鬆了繼承者跟換屋族~ -- ----- 房地產用贈與好嗎?你該注意的稅務問題【丸在房地產&稅務相關補帖】 https://waninhouse.tw/tax/house-gif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153.131.21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8489761.A.088.html

10/10 00:05, 2月前 , 1F
嗚呼 二類謄本的登記原因是贈與 看來沒法當繼承 閃不了..
10/10 00:05, 1F
贈與確定閃不了,我客戶有問我我還再聽一次記者會,我特別剪出回答時間點 https://www.youtube.com/live/9ilMlw67-U0?t=1571s

10/10 00:07, 2月前 , 2F
又有更多人要來分72-2嘍
10/10 00:07, 2F

10/10 00:11, 2月前 , 3F
為什麼是9/19~10/9??
10/10 00:11, 3F
因為原本這段時間沒有,今天宣布之後溯及既往9/19-10/9這段時間也可以 為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本行提供下列協處措施 ,自113年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10/10 00:36, 2月前 , 4F
實務上銀行給超硬的軟釘子擋你簽切結
10/10 00:36, 4F
沒錯唷,我們沒有不給簽切結,但收不收又是一回事

10/10 01:07, 2月前 , 5F
請問解約這回事呢?
10/10 01:07, 5F
which one?

10/10 02:06, 2月前 , 6F
請問長輩過世前2個月贈與的有算繼承嗎?
10/10 02:06, 6F
併入遺產稅,但實際上還是贈與,所以不算在這次鬆綁範圍內

10/10 05:07, 2月前 , 7F
法律規定過世前兩年贈與的算遺產
10/10 05:07, 7F

10/10 06:45, 2月前 , 8F
無寬限還好 希望還能有8成
10/10 06:45, 8F

10/10 07:43, 2月前 , 9F
樓上說得好,成數才是重點
10/10 07:43, 9F
贈與無貸款,買第一房還是有八成,不影響,但就是沒寬限。

10/10 07:52, 2月前 , 10F
過世前兩年的贈與並不是遺產,只是在課遺產稅及計算對債權
10/10 07:52, 10F

10/10 07:52, 2月前 , 11F
人的責任時要計入遺產。
10/10 07:52, 11F

10/10 07:52, 2月前 , 12F
其他方面則不算遺產。比如說,如果被繼承人死前一個月把所
10/10 07:52, 12F

10/10 07:52, 2月前 , 13F
有財產贈與給大兒子,其他子女對這些財產無權主張特留分。
10/10 07:52, 13F
沒錯,解釋得很清楚

10/10 09:34, 2月前 , 14F
簽切結那個早就有了,這次央行只是複製貼上。
10/10 09:34, 14F

10/10 09:34, 2月前 , 15F
就像何世昌後來講的,這次只是對繼承的放寬。
10/10 09:34, 15F

10/10 09:36, 2月前 , 16F
至於銀行端在實務上會怎麼做,就要看後續消息了。
10/10 09:36, 16F
切結有放寬多了寬限期,但最後還是看銀行端為主

10/10 11:11, 2月前 , 17F
換屋族銀行可以不給寬限期啊
10/10 11:11, 17F
原本簽切結也不會有,但這次鬆綁成簽了切結會有,但實務上銀行有最終審核權 ※ 編輯: h49072002 (210.153.131.211 日本), 10/10/2024 11:35:22
文章代碼(AID): #1d1gaX28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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