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挫勒等!明年全台逾10萬件交屋趕籌錢 「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南宮洛)時間1月前 (2024/10/17 13:01), 編輯推噓18(1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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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s://enews.tw/article/1237354 內文: 全台房市近期受到銀行房貸政策緊縮與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的雙重影響,儘管央行於10月 9日宣布調整管制措施,部分購屋族得以豁免,但銀行對房屋鑑價保守的態度,使得房貸 成數難以達到實際成交價格的八成,這對於2025年即將交屋的預售屋購屋族,無疑是一大 挑戰。若無法在短時間內籌措額外資金,購屋者恐怕面臨違約風險。 根據永慶房產集團的數據分析,台中市北屯區和桃園市中壢區的房市明顯面臨較大壓力。 報告顯示,這兩個區域的預售屋交易量自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間快速成長,預估 2025年將有超過4,000戶預售屋交屋,其中北屯區將有4,573件,中壢區則為4,388件。大 量的交屋需求,將使這些地區的房市衝擊尤其明顯。 永慶房屋研展中心副理陳金萍指出,北屯與中壢等區域內擁有許多大型重劃區,隨著台灣 經濟穩定發展及區域建設的推動,這些地區的預售屋市場活絡。然而,銀行貸款成數的縮 減將使購屋族面臨更大自籌資金壓力。以北屯區和中壢區的預售屋平均總價計算,若房貸 成數減少一成,購屋族將分別需額外籌措178.1萬元及139.2萬元的資金。 此外,若以台中市西屯區為例,該區2025年的預售屋平均總價高達2,603萬元,若貸款成 數降低一成,購屋族需多籌措260.3萬元,壓力顯著增加。 陳金萍提醒,隨著銀行貸款持續收緊,購屋族應提前規劃財務,確保資金充裕,並積極與 銀行及建商協商,以減少交屋時可能出現的違約風險。 心得: 銀行房貸政策緊縮與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的雙重影響 讓部分明年交屋的預售屋購屋族恐面臨違約風險 但能買得起房的財務都算穩健且有銀行幫忙把關 應該不用太擔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9141311.A.D09.html

10/17 13:20, 1月前 , 1F
每隔一段時間,總會放出新聞嚇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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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47, 1月前 , 2F
沒錢就違約而已啊15%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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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12, 1月前 , 3F
央行新聞稿看清楚一點,楊總裁都說現金不夠可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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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12, 1月前 , 4F
議解約或分期付款(aka.建商貸),還在15%的你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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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12, 1月前 , 5F
沒有閱讀過預售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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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2, 1月前 , 6F
沒看清楚的是樓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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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3, 1月前 , 7F
他的前提就是「賣方」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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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3, 1月前 , 8F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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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4, 1月前 , 9F
好了啦!都現金買盤,想放新聞收便宜的房子?後勢看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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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5, 1月前 , 10F
這樣總共借1兆欸 明年中古屋是不是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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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5, 1月前 , 11F

10/17 14:25, 1月前 , 12F
整整一兆要借 銀行那邊生的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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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5, 1月前 , 13F
而且這個內政部的制式化,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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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26, 1月前 , 14F
這次只是多了「例如」,舉例說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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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3, 1月前 , 15F
制式化合約裡面寫「可」協商,央行新聞稿再重點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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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3, 1月前 , 16F
示一次,看不懂的建商不提供的話鬧上了法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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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3, 1月前 , 17F
判例還是照主管機關的建議要求協商,那不就等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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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了建商就是非得接受協商或提供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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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5, 1月前 , 19F
DPP -10萬個家庭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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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6, 1月前 , 20F
上法院喔,台北市豪宅線那一次就演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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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7, 1月前 , 21F
而且前提是「賣方可」,而非賣方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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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人人都那麼閒,一天到晚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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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39, 1月前 , 23F
外加光是前面的前提「如屬不可歸咎於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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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這一點,人家只要說賣掉第一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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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0, 1月前 , 25F
不過無妨,當一個人遇到這種問題時,那是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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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但如果很多人都遇到這問題時,那就變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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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了。但是政府不會自己去解決這問題,所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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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把問題推給建商,也就是這次新聞稿硬加那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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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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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0, 1月前 , 30F
一樣可以貸到鑑價8成啊,是你本身第二間,只能貸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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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0, 1月前 , 31F
成。問題在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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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1, 1月前 , 32F
建商也可以解約收回啊,照你們邏輯市況好,加價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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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1, 1月前 , 33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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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1, 1月前 , 34F
解約收一筆費用,後面再加價賣多好。凡正建商不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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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1, 1月前 , 35F
啊(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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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2, 1月前 , 36F
簡單說,雖然有這條。但是這是最好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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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還是多準備點錢比較實際,不要講希望寄託在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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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2, 1月前 , 38F
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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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4:49, 1月前 , 39F
買14期的本來就是頭殼破洞,超塞車熱點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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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6, 1月前 , 40F
央行問題8成變5成是不可歸結,其他就看合約書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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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6, 1月前 ,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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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8, 1月前 , 42F
哪有什麼不可歸咎,什麼時候變成法官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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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8, 1月前 , 43F
因你私人條件,銀行不給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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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19, 1月前 , 44F
所以是不可歸咎? 那豪宅線那批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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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1, 1月前 , 45F
你去翻判例就知道了,實在不想再講,然後定型化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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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1, 1月前 , 46F
約如果你有看,會知道裡面寫的是「賣方同意」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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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1, 1月前 , 47F
差額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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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2, 1月前 , 48F
是央行不給,不是銀行不給,兩個完全不同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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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4, 1月前 , 49F
上一波央行信用管制之下造成的貸款差額,判例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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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24, 1月前 , 50F
「不可歸結雙方」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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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6, 1月前 , 51F
銀行給啊,如果是第一間就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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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7, 1月前 , 52F
問題是你是第2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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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7, 1月前 , 53F
這是你個人條件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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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8, 1月前 , 54F
你就看目前交屋的,後面有沒有上法院來看,還是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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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8, 1月前 , 55F
鼻子籌錢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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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8, 1月前 , 56F
目前的六七成影響交屋大部分都摸摸鼻子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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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9, 1月前 , 57F
因為吃的大波段紅利,但後面的尤其是今年上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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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49, 1月前 , 58F
就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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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0, 1月前 , 59F
只是要表達,不要認為一定有建商貸、或是一定可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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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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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0, 1月前 , 61F
將希望寄託在這些上面,不如多準備錢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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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1, 1月前 , 62F
目前看下來 賴清德是最挺年輕人買房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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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4, 1月前 , 63F
YILIANG大說得有道理 就算上法院 一般人也要有那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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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5, 1月前 , 64F
成本去跟建商耗 差個一兩成就籌錢就好了 民族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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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5, 1月前 , 65F
根本沒差,夫妻一人一間都是算首購,爽爽八成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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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5:55, 1月前 , 66F
利率,拿來出租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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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24, 1月前 , 67F
塊陶啊,房板房蟲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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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36, 1月前 , 68F
前提是賣方同意,建商會同意嗎少1成分期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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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50, 1月前 , 69F
央行新聞稿特別去提合約中已有分期付款這件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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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50, 1月前 , 70F
是在明示要建商幫忙吞下呀,要不然這次的規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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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50, 1月前 , 71F
根本與預售屋無關,他們幹嘛沒事找事做特別去「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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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50, 1月前 , 72F
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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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06, 1月前 , 73F
假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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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07, 1月前 , 74F
真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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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27, 1月前 , 75F
房板房蟲們,全款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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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7:55, 1月前 , 76F
還好吧 了不起賠違約金 台灣人那麼有錢根本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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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25, 1月前 , 77F
哪有什麼前提是賣方同意,定型化契約書裡面就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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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25, 1月前 , 78F
接寫賣方同意貸款給買方…兩邊簽完就是同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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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25, 1月前 , 79F
意就是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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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27, 1月前 , 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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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27, 1月前 , 81F
數不足可解約嗎-063900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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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2F
定型化契約裡面就已經提及遇到非歸屬買賣雙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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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3F
的意外狀況時,用協定解約或差額分期付款的方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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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4F
理,所以原本的不確定因素只有一個,那就是已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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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5F
之後因為政府政策的改變而導致的貸額不足,到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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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6F
不算是不可歸咎買賣雙方的事由?而上次的新聞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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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7F
是在確認「政府認定第七波打房造成的影響,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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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0, 1月前 , 88F
歸咎買賣雙方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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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16, 1月前 , 89F
央行都說了 不能歸咎買房 眼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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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0:18, 1月前 , 90F
不給寫進契約就不要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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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6:14, 1月前 , 91F
歸責於買方是要買方自己信用條件收支比爛掉,歸責於賣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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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6:14, 1月前 , 92F
你違法導致被停工等,政策改變怎麼可能歸責於買方或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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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6:14, 1月前 , 93F
政策是建商或買方改的嗎?你無法決定也無法改變的事情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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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6:14, 1月前 , 94F
可能歸責於你,基本法律素養高中公民課都有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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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49e_q9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d49e_q9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