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道路用地不過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mighty)時間1天前 (2025/03/31 18:14),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1天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各位財主大家好 更新狀況如下: 這個道路用地有爭議 但對方說要買就買不買拉倒 可是契約明明就有寫道路用地也是買賣標的之一 據我們側面了解 賣方是說這地只能要就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因為賣方占了四分之三 所以說不轉給我們 所以想請教各位財主 1. "這地只能要就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法律上是站得住腳嗎 小弟查詢條文 只有這土地是公同共有的情形下才成立 但就算是公同共有 也是可以變更為分別共有 分別共有之後就可以賣掉持份 還是有其他狀況小弟孤陋寡聞 真的像賣方所說的 永遠只能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如果真的 那就沒有誰違約的問題 2. 承上,如果可以變成持份的狀態再轉移給我方,但賣方不想動作,是否可以告對方違約? ?(如果是這個狀態,對方就是騙說不能轉移,就是要騙我方自己放棄) 3. 也許可以有另外方法,我方買對方的四分之三土地,或者對方買我方的四分之一。那麼 ,請問道路用地通常如何估價(這地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先謝謝各位財主老爺夫人。 ※ 引述《moneyisall (mighty)》之銘言: : 各位財主大家好 : 小弟親戚最近買房 : 賣方是好幾個繼承人案件 : 整棟共四樓 買在四樓 : 房屋與房屋的土地都可過戶 : 另外還有一筆道路用地也是買屋契約上有寫要買賣的 : 但對方忽然說這筆道路用地不過戶 : 說這筆不是房子的建築基地 : 所以不需要移轉 :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 : 這是甚麼意思 : 雖然道路用地不值多少錢 雖然只能買四分之一的道路用地 : 但是還是可以賣錢 不是嗎 : 請問我要如何主張權益 : 還是說對方真的可以因為這筆不是房子的建築基地就不過戶? : 小弟很不懂怕被薛 : 還請各位財主老爺相助 :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3416090.A.5C8.html

03/31 18:27, 1天前 , 1F
這麼複雜該問律師吧
03/31 18:27, 1F

03/31 19:04, 1天前 , 2F
正常權狀寫4分之3就可以買賣
03/31 19:04, 2F

03/31 19:06, 1天前 , 3F
賣家說的比較像共同共有 那他要去做分割後就可以賣
03/31 19:06, 3F

03/31 19:07, 1天前 , 4F
基本上你們有簽合約 去問律師最準
03/31 19:07, 4F

03/31 20:14, 1天前 , 5F
這感覺就是類似退縮地(可以單獨轉移)買賣,但不是建築基
03/31 20:14, 5F

03/31 20:14, 1天前 , 6F
地法定空地(要跟房子一起不能單獨)。
03/31 20:14, 6F

03/31 20:14, 1天前 , 7F
他不過給你以後都更這塊他還能分
03/31 20:14, 7F

03/31 20:14, 1天前 , 8F
他過給你你以後土地持分變多分的比較好
03/31 20:14, 8F
文章代碼(AID): #1dwciQN8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wciQN8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