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建商為了節稅,要求預售屋重簽合約,對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123)時間4月前 (2025/10/28 01:24), 編輯推噓9(9018)
留言27則, 12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遇到這種事總覺得怪怪的 所以想請教各位專家 去年買了間預售屋 最近建商這邊通知買方過去重簽合約, 內容有以下變更 1. 合約對象由建商公司改為老闆個人, 我看用章也是建商老闆個人章 (這邊建商方說老闆為了節稅,所以重簽合約在他個人,對我們沒影響,這是常見的事) 2. 合約內的建地由好幾項不同地目,變成一塊完整地目 (建商方說後來好不容易整合在一起,所以一起改正合約內容) 簽約對象由公司改為自然人(老闆),總覺得怪怪的, 請問這真如建商所說是一種常見的節稅手法嗎? 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合適? (新約怪怪的,所以我還沒簽) 如果不該簽,又應該如何處理? - - - 老實說, 我一個小小平民, 沒那種財力跟建商玩法律或是金融遊戲, 所以我也不是要追求什麼利益最大化, 只想看清楚風險,如若是一種常見的節稅, 那我也就簽一簽就好了 謝謝各位專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1.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1585862.A.8F0.html

10/28 01:39, 4月前 , 1F
拿合約問消保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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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54, 4月前 , 2F
如果土地是不動產舊制 分個人土地合約跟建商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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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很正常的事 哪怕是新制其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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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老闆本人持有土地 跟自己的建設公司合建分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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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土地賣給公司 公司再賣房+地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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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多拔一層分配回個人的股利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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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不常見,但資訊量太少看不懂,直接找代書協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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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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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6:20, 4月前 , 9F
已簽約後換約比較少見,但是預售屋合約裡面有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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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超正常的狀況。我之前還買到過合約對象有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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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的建商外加五個自然人(看姓氏應該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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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預售案,土地那本合約裡面用印蓋得紅通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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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6:20, 4月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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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7:36, 4月前 , 14F
通常是預售屋簽約就分開了 很少遇到要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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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9:04, 4月前 , 15F
很常見(不只見過一次),但我也覺得怪怪的,建議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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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或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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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00, 4月前 , 17F
細節不夠多,所以沒辦法判斷,建議多問問,合約對象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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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00, 4月前 , 18F
人,這個人脫產,比一案建商還慘!有可能是股東施壓,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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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爛尾,同公司其他進行中案子被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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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21, 4月前 , 20F
會嗎 自然人一定找得人 比一案建商解散了完全無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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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21, 4月前 , 21F
還好 一咪咪吧XD 脫產當然也是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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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03, 4月前 , 22F
原始的合約是雙方用印有效的,沒必要簽一個幫建商節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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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03, 4月前 , 23F
自己沒好處還有風險的約。我個人不會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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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21, 4月前 , 24F
建議先去瞭解公司法與自然人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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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25, 4月前 , 25F
行號、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在消費糾紛、破產的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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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25, 4月前 , 26F
務跟罰則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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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0:51, 4月前 , 27F
應該是吧!之前買寶佳建案土地跟林陳海買,建物跟建設公司買
10/29 00:51, 27F
文章代碼(AID): #1e_wh6Z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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