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天宮旁「不老麻糬」百萬租金繳錯人!法院判撤離 店家發聲了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AMD really sucks)時間4小時前 (2025/08/18 23:35), 3小時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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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20250817 : 作者: 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行天宮旁「不老麻糬」百萬租金繳錯人!法 : 時間: Sun Aug 17 23:03:54 2025 : 行天宮旁「不老麻糬」百萬租金繳錯人!法院判撤離 店家發聲了 : ETTODAY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17/3016941.htm :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 位於台北市松江路、距離行天宮僅約200公尺的人氣小吃攤「不老客家傳統麻糬」,因其 : 軟糯口感廣受喜愛,甚至成為日韓觀光客來台必吃的排隊美食。然而,近期卻因土地產權 : 問題,遭法院判決必須撤攤搬離。 : 根據判決書,不老麻糬與鄰近的飯糰、黑糖糕及修鞋攤,共同在一處僅約3坪、位於大樓 : 二樓室外梯下方的空地營業。 : 自2013年起,攤商每月合計繳交1萬9,500元租金給大樓管委會,金額分別為9,000元、 : 2,000元、3,500元及5,000元。不過,真正地主為該大樓的一名劉姓住戶,她指控管委會 : 未經同意擅自出租,遂提告要求返還土地與租金。 : 管委會則主張,該區塊屬於全體區權人所有,劉女僅持有室外梯,且2013年開會討論出租 : 空間時,她明知情況卻未表達異議。 : 但法院調查後,依權狀及地政事務所測量結果,確認爭議空地確屬劉女所有,且她從未同 : 意出租,因此判決攤商需騰空還地,管委會也必須將2013年7月至2023年6月間共180萬元 : 租金返還地主,並在攤商搬離前,每月另支付1萬9,500元租金。 : 針對判決結果,管委會已提出上訴。不老客家麻糬則在社群平台回應,強調「目前仍在判 : 決階段,會再與地主協商土地租借事宜」,並澄清6月22日起的休息僅屬年度例行性公休 : ,現已恢復準備營業。店家也強調,在判決確定前,仍會照常於原址營業,並持續招募人 : 力、籌備擴店。 : 心得 : 這個算很簡單的吧,內容已經寫得很白話了 : 土地是某一位住戶的, : 結果管委會認為土地是大家的,收租金 判決書很好找, 自己查 被告對此辯稱:依附圖所示A部分所占地號即系爭土地,為康寧大廈基地之一部分,屬康 寧大廈區權人所共有之土地,並非原告所提權狀記載之電梯樓梯間;且地政事務所無權就 其所製複丈成果圖之A部分位置判斷是否為原告主張為其建物所有權,因地政事務所測量 員於測量現場即已主觀表示系爭A部分屬於原告所指其建物權狀所示,且進行測量後所製 複丈成果圖囑託事項記明測量本市○○區○○段○○段000地號(即系爭土地)現場紅漆, 套繪榮星段六小段883建號(即系爭建物)之使用範圍及面積,自行擴大解釋使用範圍現場 紅漆即複丈成果圖之A部分,然則,複丈成果圖之A部分(即系爭A部分)明顯是指康寧大廈 坐落之土地基地一部分,屬於康寧大廈全體區權人所共有,並非原告所指為其所有之專有 部分等語。 然查,附圖所示A部分係占用系爭建物之範圍,經地政事務所至現場測量,並 以前開測量方式就竣工平面圖予以量測,始發現有面積計算錯誤之情事,尚無被告上開所 辯之情,且原告為系爭建物之所有權人,則有系爭建物權狀可參,則被告占用原告之建物 ,洵屬明確。 白話文意思就是 電梯樓梯間的使用範圍及面積包含樓梯底下的空間 並不是屋主單獨產權的土地, 而是區分建物的專有部分(單獨產權的建物) 所以旁邊那些樓梯底下圍起來的, 都是合法佔有 不是一般的一樓公寓占用法定空地 超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02.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5531306.A.D7F.html ※ 編輯: AMDsucks (111.242.102.252 臺灣), 08/19/2025 00: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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