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賣方擺爛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katana)時間3小時前 (2025/12/04 09:0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本應該是快快樂樂的等交屋的期間,遇到了破事 當初最後談價的條件有包含了一組沙發 屋主在簽約前的幾天換了一組,當時只有提供照片,不是當初我去看屋時的沙發 屋主有提到沙發購買時約4~5萬,我也認為到交屋也不會被使用太久 因此最後雙方都接受保留沙發,也有寫在契約內 - 11/20 我方仲介轉達: 屋主說沙發被親戚小孩踩壞,所以他們丟了 我: 那就返還沙發原價,我要看當初購買的證明 這裡覺得很無言,屋主沒有問過我,就直接把沙發丟掉,也沒有拍照 但去細問這種事對事情也沒幫助,丟了就丟了,錢有拿到就好 - 11/22 我方仲介轉達: 屋主說找不到購買證明,屋主提到說當初只買1萬多,屋主想要買1萬多的沙發放進去 我: 不用講這麼多,購買證明拿出來再談,不准給我買新的沙發 我以為我活在史前時代,現在買個飲料都有紀錄,你就算是領錢也都會有提款紀錄 - 11/28 我方仲介轉達: 屋主還是找不到購買證明,希望我提個價錢,並開始跟我談折舊 我: 當初既然談4-5萬,那我就算5萬,你要折舊,我就打9折,你用4萬5去談 這次談到折舊時我就更不爽,你沒去處理好,現在就想來我這邊下手 - 12/03 我方仲介轉達: 依然提不出證據,只願意出1萬5賠償,這次還說到當初談價格時,沒有說沙發值4-5萬 當初談價的時候也是房仲轉達沙發價錢的,所以不管我方還是對方的房仲都有聽到這個價 錢,這點在這次電話中房仲有確認 因此這次一樣是老樣子,還是請對方提出購買證明 我不管在契約上、金錢上和時間上都沒壓力 要說唯一對我不利的就當初合約上沒有寫明沙發型號 但到底誰會寫? 難道前屋主要留下的東西都要寫下型號? 道理我都懂,但就是很不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35.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4810175.A.64E.html
文章代碼(AID): #1fCDs_PE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fCDs_PE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