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公布6個月後施行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小盆栽)時間1小時前 (2026/07/28 11:14), 53分鐘前編輯推噓4(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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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公布6個月後施行 2026.07.28 中央社 媒體上不時出現家人間為爭取兄弟姊妹特留分,因此對簿公堂等情形。為符合現代家庭生 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等,在朝野無異議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第1223條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關於繼承人的特留分,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 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為其應繼分1/3。 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日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20個 民法修法版本,朝野立委均同意條文保留送協商,初審通過,但也要求法務部針對配套措 ,盡速提出修法版本,保障民眾權益。 法務部6月2日預告民法修正草案,除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也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 ,包括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的適用期限等,期盼達成尊重 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 臻完善。 此外,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等人也提出民法修法版本,內容與法務部預告的民法修正草案內 容雷同。 本案經朝野立委討論下,朝野黨團24日達成共識,決定在28日的立法院會處理,並且廣泛 討論及逐條討論均不發言,依各黨團版本提出先後進行處理。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但針對民 法第1149、1165與增訂民法第1173條之1、2修法部分,則是不予修正或不予增訂。處理時 ,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此外,關於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2條部分,民進黨、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共同提出修正動議,明定今天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不適用前條第2 項規定。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連結: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728700736-430103 心得 炒了半天終於通過了 有些人認同 畢竟兄弟姊妹長大以後聯繫比較少 但是也有些人覺得應該要有配套 有關特殊貢獻的部分 大家覺得呢 其他報紙的報導,也附給大家: https://i.mopix.cc/ueSXgN.jpg
https://i.mopix.cc/OFd77q.jpg
過去單身者過世後,即使生前立了遺囑,想把財產全數留給長期照顧自己的同居伴侶、摯 友或捐贈給公益團體,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遺產三分之一的特留分。修法後單身族只 要立好合法遺囑,即可將完整遺產留給特定對象,旁系手足完全無權請求。 頂客族(夫妻無子女): 過去當頂客族夫妻其中一方過世,生存配偶並不能獨得遺產,必須與過世一方的手足「共 同繼承」。修法後全面解套,夫妻雙方只要各自先立下遺囑指定「財產由生存配偶完全繼 承」,便能完全保障生存配偶的生活保障,不再受手足分產牽制。 法律繼承順位並未改變: 修法僅刪除旁系血親之「特留分」,但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順位」並未改變。也就 是說,如果一個人「沒有立遺囑」就過世,且無子女、父母已過世,兄弟姊妹在法律上依 舊是法定繼承人。民法修正後,立遺囑的必要性不減反增,若沒有遺囑,兄弟姊妹的應繼 分會遠比特留分還多。 台灣遺囑協會提醒,民眾應特別留意九大重點: 1、修法只影響特定繼承情形,非人人適用 新法僅在被繼承人為單身族及頂客族,且父母已過世時才有適用,因為此時兄弟姊妹才會 成為法定繼承人。對於社會上多數有配偶、有子女的人不會影響其繼承。 2、沒有遺囑,仍按法定應繼分分配 特留分廢除不等於「兄弟姊妹自動喪失繼承權」。若被繼承人身故時未留下有效遺囑,兄 弟姊妹(或祖父母)仍是法定繼承人,這次修法只是拿掉了法律強制保留給兄弟姊妹的下 限,不會自動改變分配結果。 3、舊遺囑內容建議重新檢視 過去許多人立遺囑時,為了避免特留分扣減爭議,會在遺囑中保留一部分財產給兄弟姊妹 。修法後,建議民眾檢視既有遺囑,必要時可重新訂立或以遺囑補充。 4、新舊法適用的時間點問題 此次修法對於已發生之繼承案件原則上並無溯及效力,仍應依繼承開始時之舊法認定兄弟 姊妹之特留分。惟修法生效前尚未終結之調解或訴訟案件,其新舊法適用問題,建議實際 個案發生時諮詢律師,依修法之施行細則或過渡條款確認。 5、遺囑形式要件仍是有效與否的關鍵 特留分限制放寬後,雖然被繼承人有更大的分配自由,但前提須建立在「遺囑有效」的前 提上。因此民眾在預立遺囑時,要特別注意遺囑形式不能有瑕疵,否則遺囑等於沒有預立 遺囑。 6、同居伴侶、繼親家庭仍非法定繼承人 修法讓「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變得容易,但同居伴侶、繼子女等非婚姻/血緣關係者依 然不是法定繼承人,仍須透過遺囑明確指定,才能取得遺產。 7、生前贈與與保險規劃可一併檢視 修法後遺囑分配彈性提高,建議一併檢視保險受益人指定、生前贈與安排是否與遺囑內容 互相配合,避免各項財產規劃彼此矛盾或重複規範。 8、家族溝通仍是預防爭議的根本 法律鬆綁只是拿掉強制性下限,並不會消除家庭成員間對財產分配的情感期待。建議在立 遺囑前,視情況與家人適度溝通分配理由,降低身故後產生誤解或糾紛的可能性。 9、及早規劃,勿等身故後才處理 遺囑必須在被繼承人「意識清楚、具備遺囑能力」時訂立才有效,一旦罹患失智症或喪失 意思能力,即無法再立遺囑或變更內容。修法後的自主空間再大,也需要及早規劃才能真 正發揮效用。 https://i.mopix.cc/61gvR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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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1, 57分鐘前 , 1F
現在人不生,爽到政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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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2, 56分鐘前 , 2F
爽到政府跟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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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5, 53分鐘前 , 3F
如果很想留給兄弟姐妹,就先留遺囑啊,每次生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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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身後在那邊吵。一堆老人以為自己可以活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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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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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6, 52分鐘前 , 6F
如果兄弟姐妹很爛,我是寧願給政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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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6, 52分鐘前 , 7F
之前我也是這樣想不給兄弟姊妹,難道送政府???但細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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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兄弟姊妹的順位還是在, 只是有配偶的話 配偶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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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6, 52分鐘前 , 9F
兄弟姐妹沒有特留份, 但是還是有繼承的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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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27, 51分鐘前 , 10F
補充的 新聞大家可以看一下,有更多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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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包/單身、頂客族注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九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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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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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不是爽到比較晚死的那位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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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手足有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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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世時 把錢花光享受人生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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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這麼多錢要幹嘛?小孩自己也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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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還是要寫遺囑,但是現在詐騙這麼多,而且律師都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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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詐騙那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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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0, 38分鐘前 , 22F
本來就是活的久,最贏! 不管是兄弟姊妹配偶或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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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1, 37分鐘前 , 23F
還有一個就是子女有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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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大家把自己的身體顧好,該花的也不要捨不得花,不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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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1, 37分鐘前 , 25F
後別人幫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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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4, 34分鐘前 , 26F
修法後只影響有立遺囑的.如果沒立遺囑跟現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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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4, 34分鐘前 , 27F

07/28 11:46, 32分鐘前 , 28F
手足有人沒子女,一直都是爽到的是比較晚走的呀.我堂伯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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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7, 31分鐘前 , 29F
三沒結婚沒立遺囑,晚年都是他二嫂與姪女幫忙照顧,他二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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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8, 30分鐘前 , 30F
較早走,財產都是他大哥繼承..幫著看照他的姪女們一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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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49, 29分鐘前 , 31F
接下來比較有看頭的修法是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該部分逕自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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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0, 28分鐘前 , 32F
贈人繳遺產稅..近期GY的例子就是受贈人拋棄繼承,但是先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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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1, 27分鐘前 , 34F
受的財產要算入遺產繳遺產稅,變成其他的繼承人要交.這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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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1, 27分鐘前 , 35F
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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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5, 23分鐘前 , 36F
的確有很多人,會在生病以後開始做移轉,死前兩年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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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5, 23分鐘前 , 37F
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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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6, 22分鐘前 , 38F

07/28 11:57, 21分鐘前 , 39F

07/28 11:58, 20分鐘前 , 40F
律師的收入不穩定,所以紛紛加入詐騙, 因詐騙判刑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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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8, 20分鐘前 , 41F
叫大家都去寫遺囑,想要防兄弟姊妹,會不會反而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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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1:58, 20分鐘前 ,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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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Q1vyvk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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