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空姐怒指永慶 強索8萬佣金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7(17推 0噓 7→)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oishingo (十二玉樓空更空)時間18年前 (2006/11/21 12:08),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大家認為誰比較佔得住腳啊 ... 【丁牧群╱台北報導】三十多歲空姐劉書柔,今年七月找永慶房屋看北市基隆路. 通化夜市旁的一間十五坪房屋,當場簽下仲介契約,並在契約上註明,三天內給. 付斡旋金才生效,但劉女事後沒付斡旋金,並透過建商花八百多萬元買下房子,. 永慶認為劉女惡意違約,最近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
(還有608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asy (我適合hate的風格)時間18年前 (2006/11/23 13:2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空姐比較站得住腳吧. 告買房子的人?怪怪的…. 賣房子有一般約跟專任約 屋主簽專任約後自己賣被告 很正常. 但是空姐要買的這間應該是一般約. 不然永慶不早就告屋主了 還告買方?. 那一般約 重複帶看到的機會就很大. 要是今天我要買房子早上看到一間喜歡的房子 但是想再考慮. 下午另一個仲介又帶我看一遍
(還有4個字)

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QuenWu (精采生活)時間18年前 (2006/11/25 00:2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這位空姐如果要直接跟屋主購買. 要在屋主委託仲介賣房子的時間到期2個月或3個月後. 才可以和屋主成交. 假設委託11/30到期. 2個月或3個月後(各家公司規定不同)~買方要私下和屋主成交~~仲介公司沒得告. 我是覺得喔. 現在很多買方~~~看完房子~~很衝動的下要約~~付斡旋. 然後隔天就打電話來
(還有36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