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關於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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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的,真的有為青年在需要租社宅前. 早就能夠靠自己成功了. 需要政府幫忙補貼租金的這樣一個*人才*. 能不能開花結果都還是問題. 我是執政者當然就是要即戰力. 其實柯文哲沒講明的是. 沒錢請被洗出台北市. 現階段蓋社宅就是讓牛鬼蛇神通通住在一起. Jamo要說拿社宅栽培年輕人我也是笑破肚皮. 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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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 94 條. I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 II 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 民國35年時土地法第1項早就有現在說的「社會住宅」概念了。. 至於同法同條第2項規定,也有比市場租金便宜的概念(約打八折),我不清楚社會住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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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就戳破你的廢文了. 如果真的是社宅. 又為何一定要新房 捷運 公園. 你要這些, 成本當然高很多,. 這叫務實?. 如果不反映成本,這樣對的起一般市民?. 整天扯什麼青年就要怎樣,那別人不是人?. 還有我住附近幾十年了. 那一帶一堆環保處理的. 又靠航道和高速公路. 只有一堆傻人為了護航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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