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住宅法修正初審通過 鼓勵包租、社宅納入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我只能說不要他媽亂教. 法規上, 重購退稅跟400萬免稅的確是獨立且有可能連續操作. 但短期併用的風險是存在的. 400萬免稅的居住規定是售出前六年連續居住. 重購退稅沒有硬性規定售出前持有或居住年限, 但必須有居住事實. 且重購後房子必須居住五年, 沒有轉移、商用等情況. 所以理論上. 居住六年-
(還有199個字)
內容預覽:
6年稅率是20%.. 400萬免稅額也就是80萬稅率減免.. 6年大概一年13.3萬.. 平均一個月一萬多一點.. 也就是說這間房子租金低於一萬,你才有養空屋的意義.. 而參加社宅包租,你有1.5萬租金免稅額.. (你的租金扣除1.5萬,多的才抽稅). (你可以先租掉再找社宅業者轉成社宅..跟房客一
(還有4850個字)
內容預覽:
https://bit.ly/4sjIBnh. 歷經多次討論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29日)完成初審,攸關提升包租比例以優先照顧弱勢、將社宅需求納入都市計畫法定評估事項等3項條文修正通過,另有5項條文保留,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協商後,朝
(還有90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