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為何我們有權利去下定論?
※ 引述《virulous (又寂寞又美好)》之銘言:
: 雖然旁觀者沒有在那個時間經歷那件事,
: 那正因為事不關己,所以較容易以較客觀多角度地看事情.
^^^^^^^^^^
--->這個我不認同
雖然說沒有辦法去親身經歷
沒有去了解事情的面貌
只是聽過片面的陳述就下的論斷
稱不上"多角度"
我是這樣覺得
本來客觀就可以被解讀為其他人的主觀
或說是大多數人主觀的綜合
要多角度去看一件事
必須要去盡可能地了解事情的全貌
假設自己身歷其境
會有什麼樣的可能性
而一般人都會自己以客觀的立場去評斷一件事
常常太過自信而添加更多幻想的元素以致事實原樣扭曲
例如:張三今天跌倒 王五說張三跌斷腿 李四聽王五說張三腿斷了 ...這樣
當然有一個前提是:
"主觀的人是可能沒了解到自己是不客觀的事實
而最後作出了純粹出自主觀的結論"
一但有這個錯誤發生在其中一個階段
接下去的發展就是錯誤的了
糟糕的是
再來接受到陳述的人是不會有機會去發覺錯誤的
而是以錯誤為基礎,再去發展出更錯誤的東西出來
並宣稱為客觀
為此我持保留態度,認為旁觀者是不便對
第三者以外的人
作出自己客觀的意見
而僅限於告訴當事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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