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懷愛滋病患?
※ 引述《toilets (小隆)》之銘言:
: ※ 引述《GoodLife (水手服與機關槍)》之銘言:
: : 那這樣因為抽煙得到肺癌的應該也放他們去死
: : 喝酒熬夜得到肝癌也活該去死
: : 吃檳榔而得口腔癌的也應該放他們去死
: : 吃太多導致肥胖而有心臟病糖尿病洗腎的也該去死
: : 反正都是自找的
: : 以上這些疾病耗費的社會資源
: : 遠比你說的愛滋病更多
: : 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 :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 : 不管他是要吃太多喝太多酒抽太多煙做太多愛
: : 都應該給予相同的尊重
: : 不應該只是因為愛滋病跟性有關就歧視他
: : 畢竟性慾跟食慾都是人類基本的慾望啊
: : 煙跟酒都不是呢!
: : 重點是怎麼樣節制 然後注重安全保護好自己
: 那這樣子我問你好了 如果是你的朋友或是你的家人得到愛滋病你會很用心去關懷和照
: 顧他嗎?
為什麼不呢?
可以選擇的話誰願意得病?
難道親人朋友得到愛滋後就不再是親人朋友了嗎?
難道得到愛滋病就是應該死好嗎?
依照原po的說法 得到愛滋病是浪費社會資源成本
我倒想請問原po 那你覺得得到什麼病才不算"浪費社會資源成本"呢?
一樣發生性行為而染病
得到淋病梅毒就無所謂
而得到愛滋病就罪該萬死嗎?
再者
愛滋病的傳染途徑並不只有性行為
或者應該說 即使是經由性行為傳染 也不一定就是"亂搞"
先生外面拈花惹草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病帶回家給太太的 (或相反)
發生意外需要輸血 因而感染的
因為母親是帶原者 因而出生感染的
更甚者還有被強暴因而感染的...
依原po的說法
是不是乾脆立法規定只要得愛滋病的都唯一死刑算了?
被自己的性伴侶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和你的性伴侶發生關係
輸血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發生意外需要輸血
被母親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讓愛滋帶原者生下來
反正全部死光就一勞永逸了
是這樣嗎?
我想得到愛滋病的人應該還是有基本人權生存權的吧....
社會上更多大奸大惡者 貪污、殺人放火、強暴犯等
都沒有被剝奪生存的權利
與他們相比 得到愛滋病是這麼萬惡不赦的事?
若是原po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傳染愛滋病 (假設 沒有引起筆戰意思)
是否也願意為了所謂"一勞永逸"、"不浪費社會資源成本"而接受安樂死呢?
稍微替別人設身處地想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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