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懷愛滋病患?

看板humanity (人性板)作者 (柳)時間18年前 (2007/11/15 17:45),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 引述《toilets (小隆)》之銘言: : ※ 引述《GoodLife (水手服與機關槍)》之銘言: : : 那這樣因為抽煙得到肺癌的應該也放他們去死 : : 喝酒熬夜得到肝癌也活該去死 : : 吃檳榔而得口腔癌的也應該放他們去死 : : 吃太多導致肥胖而有心臟病糖尿病洗腎的也該去死 : : 反正都是自找的 : : 以上這些疾病耗費的社會資源 : : 遠比你說的愛滋病更多 : : 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 :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 : 不管他是要吃太多喝太多酒抽太多煙做太多愛 : : 都應該給予相同的尊重 : : 不應該只是因為愛滋病跟性有關就歧視他 : : 畢竟性慾跟食慾都是人類基本的慾望啊 : : 煙跟酒都不是呢! : : 重點是怎麼樣節制 然後注重安全保護好自己 : 那這樣子我問你好了 如果是你的朋友或是你的家人得到愛滋病你會很用心去關懷和照 : 顧他嗎? 為什麼不呢? 可以選擇的話誰願意得病? 難道親人朋友得到愛滋後就不再是親人朋友了嗎? 難道得到愛滋病就是應該死好嗎? 依照原po的說法 得到愛滋病是浪費社會資源成本 我倒想請問原po 那你覺得得到什麼病才不算"浪費社會資源成本"呢? 一樣發生性行為而染病 得到淋病梅毒就無所謂 而得到愛滋病就罪該萬死嗎? 再者 愛滋病的傳染途徑並不只有性行為 或者應該說 即使是經由性行為傳染 也不一定就是"亂搞" 先生外面拈花惹草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病帶回家給太太的 (或相反) 發生意外需要輸血 因而感染的 因為母親是帶原者 因而出生感染的 更甚者還有被強暴因而感染的... 依原po的說法 是不是乾脆立法規定只要得愛滋病的都唯一死刑算了? 被自己的性伴侶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和你的性伴侶發生關係 輸血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發生意外需要輸血 被母親感染的==>活該! 誰叫你要讓愛滋帶原者生下來 反正全部死光就一勞永逸了 是這樣嗎? 我想得到愛滋病的人應該還是有基本人權生存權的吧.... 社會上更多大奸大惡者 貪污、殺人放火、強暴犯等 都沒有被剝奪生存的權利 與他們相比 得到愛滋病是這麼萬惡不赦的事? 若是原po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傳染愛滋病 (假設 沒有引起筆戰意思) 是否也願意為了所謂"一勞永逸"、"不浪費社會資源成本"而接受安樂死呢? 稍微替別人設身處地想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46.122

11/15 17:52, , 1F
推這篇=ˇ=
11/15 17:52, 1F

11/15 21:12, , 2F
推這篇!
11/15 21:12, 2F

11/15 23:56, , 3F
11/15 23:56, 3F

11/16 00:33, , 4F
推一下
11/16 00:33, 4F

11/16 10:50, , 5F
11/16 10:50, 5F
文章代碼(AID): #17F1KXNW (humanity)
文章代碼(AID): #17F1KXNW (hum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