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什麼樣的同學你會不喜歡??
※ 引述《Laird (taiwan No.ONE!!!!)》之銘言:
: ※ 引述《Laird (taiwan No.ONE!!!!)》之銘言:
: [刪我的文]
: : 學生考試作弊, 做老師的要先想想是不是自己教學或是考卷有問題.
: : 基本上這是我不希望看見的, 別人的筆記自己不一定適合也不一定看
: : 的董, 而且筆記也不是唯一的唸書的方法, 如果他們是因為上課專心
: : 聽課所以沒超筆記那也還可以, 如果是因為上課偷懶不聽課而課後借
: : 筆記抄. no way.
: : --
: : ◆ From: 150.203.24.3
: [刪幾個推文]
: : → spen:我覺得作幣比較嚴重吧..抄筆記還輪不到第1 推 210.85.152.107 12/11
: 如果是從同學與同學的角度而言的話, 當然沒有一個人希望看到自己
: 的同學可以靠作弊的方式來考試, 可是自己卻是按部就班乖乖的唸書.
: 但是從我實習到現在的觀點, 學生的任何課業上的差錯都一定是老師
: 的問題, 無論是從學習方法的偏差, 學習態度的不足, 或是其他的方
: 面都是老師要負出責任的.
: 舉個例子來說吧, 假如我看到學生上課睡覺, 難道我該馬上把這個被
: 社會認定為 "錯誤的行為" 的責任歸咎在他的頭上嗎?-(1) 如果我看
: 到我的學生成績不好, 難道我可以看到成績就罵那些成績不好的, 然
: 後就稱讚考的好的嗎?-(2) 難道學生上我的課上的不起勁, 我就可以
: 馬上開罵叫他告訴我為什麼他專心上我的課嗎?-(3)
: 在分析這三個狀況的前提是, 在不了解學生背景個案之前就批評或讚
: 美這些學生, 那教育大概就這樣了吧. sigh
: (1) 上課睡覺的原因可以有很多, 從教學教的沒有趣, 學生沒有學習
: 興致, 學生家庭問題, 學生生活方面的問題, 到考試是怎麼樣考的都
: 是因素.
: 假如是因為教學無趣, 導致學生沒有學習興致, 或是因為我考試評量
: 的方法出錯導致學生上課不需要專心聽課就可以考好, 那毫無疑問是
: 我個人的疏失, 我沒有立場去責備學生. 反而是那些學生該來跟我說
: 上我的課沒有用.
: 假如是因為學生本身的問題, 那就比較複雜, 牽涉的層面也比較廣 (
: 學生沒興致上課, 不在此分類之中),也許是家境使學生需要打工, 所
: 以白天沒有精神, 這樣的話, 雖然我能做的比較少, 但是我還是有能
: 力可以改善. 我只能說, 就算一個人再累, 可是需要做一件自己很喜
: 歡的東西的時候, 還是會提起精神努力下去的. 試問一下台灣的教育
: 提供了學生多少如此的incentive 讓學生願意 "拼命" 去學學問?
: (2) 用考試成績衡量學生, 這個前提是考試評量的方法是正常的, 並
: 且是被個人化(personalised)的. 這樣才是 "正常" 評量學生在該門
: 課中的期間學習到多少東西的方法.
: 例如, 學生A 在學期開始的時候懂了這們科目1%, 學生B 卻懂了30%,
: 難道我們看到學期成績上打出來: 學生A 70%;學生B 80% 就代表學生
: B 真的從我這裡得到較多的東西嗎? 這還是在不去審視考試方法是否
: 正確之前的就需要做出判斷的事情.
: 學生考不好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學生不願意用功, 或是沒有足夠的mot-
: ivation 讓他們努力在課業上, 這是誰的問題? 就算是一個再艱深再
: 冷僻的科目也有辦法應用在讓學生足以產生興趣的範圍中.
: 學生如果在我的考卷下考不好, 那原因只有幾個而已, 不是他考試考
: 到睡著, 就是他這個學期都怕累怕辛苦.
: (考的好也不一定代表他真的學的很好, 作弊也可以分數很高吧?)
: 考試作弊該不該罵, 這..我相信應該沒什麼人會說不該, 但是其實這
: 是老師本身的問題才會衍伸出學生作弊的事實. 牽涉的層面有: 教學
: 方法與學生跟老師的溝通管道是否暢通.
: (3) 上課沒專心, 假如是因為他本來就會了, 那他就沒必要上了, 如
: 果是因為他沒興趣, 那盡量可以把某些東西關聯到他喜歡的東西上面,
: 假如是因為跟不上所以就不專心了, 那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他跟的
: 上.
: 以上的東西, 其實我只是想要說一個觀點, 那就是, 如果你遇到一個
: 愛批評卻不改進的老師, 那就代表你看到了人性的黑暗面. 如果你遇
: 到了一個一值都不理會學生反應與要求的老師, 那代表你看到了一個
: 不僅是人性黑暗的那一面, 而且還是一個為了教書而教書的人.
: 我知道每個人在求學過程中遇到的好老師一定比壞老師多, 而好老師
: 與壞老師加起來的總數一定不會比那些你沒有感覺的老師多. 這基本
: 上是教育需要改進的地方.
: PS. 基本上, 我覺得上面那些文字好像不怎麼像中文文字..
嗯,我是站在法律方面來看的。作幣很明顯的是犯法。
而"上課偷懶而借別人筆記抄",嗯~法律上沒說犯法。
至於原作者其它的舉例,當然也都沒犯法。
因為您是研究教育的,所以我推了個"作幣比較嚴重,抄筆記排不到第1"
犯法就是一個客觀的"做錯事"的定義,儘管有些人對法律的界限各持己見。
我想老師應該要建立給學生一個觀念:"書讀不好沒關係,但千萬別作幣
因為作幣是犯法的行為。"
(這個觀念我小學和中學老師都有灌輸唷,大學還在灌輸。)
您說學生作幣是因為老師教不好或是其它的原因..等等的。
就我以法律的觀點來看,難道說因為老師不好或其它原因就可以作幣嗎?
您對台灣教育的有感而發很讓人敬佩,但是您為學生"作幣"而找出了這些理由,
在我眼中看來,我所看到的是,難道每個人"犯法"都可以找理由嗎?
我想您應該沒那個意思。
我本身是個大學生,儘管我在高中以前成績都不錯,但我認為中小學教育應該先以
品性教育為優先,成績好壞倒是其次。
"什麼事不該做"應該為教育的首要目標,接下來才是"什麼事該做"。
您的回文中從頭至尾只說了老師教不好等等的,卻沒提學生作幣是"不對"的。
以您的觀點是指老師方面的觀點,那我說學生的觀點好了。
大家都是同一個老師教,假設大家都覺得老師差到不行,大家的立足點相同。
要嘛大家都考很爛,作幣的人憑什麼作幣呢?
正常來說,會作幣的只有少數人吧,如果因為您的言語認定"作幣並沒那麼錯"
那大家乾脆都open book算了。
我覺得您的文章感慨教育是很不錯,但作為學生"作幣"的理由,卻實在是太失當了。
要是您的學生看到您這篇而作幣,然後說"是因為您教的差我才作幣的啊"
試問您如何感想?(好吧,我推測您會說:我會先先解他,並檢討自己。)
老師教的不好既然已是事實,學生絕對有權利去申訴。
但是"請在法律所能包容的範圍下"。
絕對不能拿來當作個人犯法投機取巧的理由。
以上,既然您是研究教育的,希望您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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