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FCR 與 BL 的不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相信自己 值得)時間18年前 (2008/03/31 23:01),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版上的前輩好。 有一個問題想要請問版上的先進... 就是 FCR (Forwder Cargo Recipt) 與 BL 的不同點為何? ==== 小的我最近換了新工作,跟以前都做 CNF 的公司有很多不同點 不過最令我感到疑惑的就是這一個問題了... CNF 的時候,客戶開來信用狀,都是要求 BL 的, 然後就是看信用狀怎麼開,看是全套進銀行押匯,或是先寄1/3給客戶.. 客戶拿到 BL 即可提貨。 但現在這個公司是做 FOB, 信用狀上都是要求 issue FCR. FCR 有時候只需寄兩份給客戶,一份自行留底。 我的疑問來了, 像正本 BL提貨,是要三份正本交給船公司才可提貨的嘛 那像這種情況, FCR 只有兩份給客戶,他們也可以照常提貨嗎? 還是反正做 FOB,客戶跟自己指定有訂契約的 forwarder 喬好即可? 我們賣方可以不用管~? 究竟 BL 與 FCR 的不同點,還有效力有何差別呢? 煩請版上達人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3.244

04/01 09:24, , 1F
B/L只要一張,就可提貨。不用三張正本。
04/01 09:24, 1F

04/01 23:07, , 2F
FCR=forwarder cargo receipt(收貨憑證,不可轉讓,非承攬契約)
04/01 23:07, 2F

04/01 23:11, , 3F
B/L=Bill of lading, 分original B/L & express B/L二種
04/01 23:11, 3F

04/01 23:13, , 4F
Seaway (express) B/L = 承攬契約,不可轉讓
04/01 23:13, 4F

04/01 23:14, , 5F
Original B/L = 承攬契約,可轉讓
04/01 23:14, 5F
文章代碼(AID): #17yFp1ju (intltrade)
文章代碼(AID): #17yFp1ju (intl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