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核銷?公證?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ever free)時間18年前 (2008/06/13 00:2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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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國貿助理 最近捅了一個婁子...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提供我意見>< 公司是進口樂器跟音響器材 跟美國的牌子訂了一組音控套裝系統 由許多配件組成 加上一台主要的機器 下單是由香港分公司的業務聯繫 美國出貨 之前小量訂單大多是由快遞運送 沒啥問題 但這次整套的東西金額不小 零件很多 香港業務就說從美國出配件 香港出主機 但信件往返寫的很模糊 產品我不太了解 也不清楚到底是什麼跟什麼要分開出 主管每天催貨催得很急 於是他們一通知貨好 我就美國排空運 香港排海運 美國的先到 commercial invoice只寫上整套系統的名稱跟價格 零件有列出 但沒有價格 我以為美國這批已經含主機 就以整套系統的數量(1pcs)跟金額(1萬多美金)去報關 沒有列出零件 後來才發現 香港來的那台才是主機 這禮拜六就到基隆了 但若要以同樣金額去報關 關稅很重 會賠本Q.Q 美國這批應該以零件的價錢去報 稅就會便宜許多... 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用核銷嗎 問報關行他們是說可以請公證行 證明這次來的才是主機 但似乎也要一筆費用 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二次課稅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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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行方面,跟你的FWD聯繫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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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的報單要請報關行手動打8,讓海關去審驗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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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報關行報單要填正確的品名,走正確的稅則,D/O最好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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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這種情形就是要驗關跟請公證行開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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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KKsQ9J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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