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員工保證書可以簽嗎?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艾瑪)時間17年前 (2008/07/12 01: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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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因為是第一次po文,拜託請有耐心的看下去>.< 最近剛應徵上一間出口貿易公司(竹門), 主要是做冷凍水產出口,還有雜貨出口(例如餅乾等等)。 我應徵上的是雜貨部門的國貿業助, 將在下星期一(7/14)開始上班, 可是公司要我簽署一份員工保證書, 這間公司規模不大(約20人), 我是覺得裡面要求的內容有點多,而且令人很不安 T_T 在求助無門之下只好請問各位了~~ 內容除了要求要有連帶保證人的身分證字號以及聯絡方式、職業、與被保人關係, 接下來是比較制式化的員工保證書內容(約A4一面),這我覺得還ok, 然後再下來是雇用契約書,一共有九條, 一、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xx工作,而甲方同意依薪資職等標準給與報酬。 二、大致是說我應服從公司之指揮,不得兼職或經營非公司交付之職務。 三、甲方對乙方應善盡雇主之照顧扶助義務。 四、乙方就甲方下列營業資料,應負保密之義務。(以下省略) 五、乙方於受雇期間在甲方規畫下,就其業務範圍之研究發展或創作開發之任何 可歸屬業務、均以甲方為所有權人,甲方並有修改或以甲方行使及擁有之行為。 六、倘有法令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契約或乙方違反本約條款或以方有其他不正情形 ,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請求六個月全薪薪資。 七、大致說我如果要離職解約,必須在三個月前告知。離職前業務上未完成事項應 告一段落並告知處理進度,若有因未完成之業務而造成公司的損失,公司有追索 求償權利,離職時尚未領取薪資由公司保管,作為賠償準備金。 八、乙方離職後五年內不得至同業或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關之業務行為,乙方若違反 本約定,甲方除得請求新台幣 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外,並得請求包括律師 費在內之一切費用及所有的損害性賠償。 九、本契約所生之紛爭,雙方同意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這是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起先和老闆面談時我很喜歡也很有興趣, 但是面試後拿到這份的感覺真的不是很好,尤其是第八條,我有打電話到公司問, 說可不可以在那個新台幣 萬元的中間空白部分自行寫零(因為我也不是擔任要職阿 ),但公司回覆說不行,而且近來的員工每個人都有簽這份保證書,內容都是這樣, 我知道業助也是會知道公司與相關工廠和其他公司來往的資料,他們會想要保護自己也 是應該的,可是至少要寫個金額吧@@~~ 再者,我從老闆娘手中拿到這份保證書時,我還問說是要寫兩份嗎?(這樣雙方都有書面 資料比較好吧!?),老闆娘說不用,寫一份就好了。那這樣對員工還有啥保障呢? 請各位大哥大姐給小妹我一些意見吧~~ 不想糊里糊塗簽下賣身契...... 還是這是我想太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31.11
文章代碼(AID): #18Tvu-GY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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