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外訂貨 國內交貨發票請教
※ 引述《berryrabbit (機機在哪裡 )》之銘言:
: 各位先進
: 想請教一下下面商業模式該如何處理發牌問題。
: B公司(台灣)接獲A公司(新加坡)訂單。
: B公司向C公司(新加坡)訂貨
: C公司完成生產後並寄送至B公司(台灣)由B公司名義進口
: B公司收貨完成後再送給A公司指定之D公司(台灣)
: 所以客戶A公司 & 供應商C公司都在國外
: 只有B公司及D公司在國內
: 想請教各位先進,這樣情況下B公司是否開立商業發票給予A公司即可呢?還是要開立統一
: 發票(含稅)給予A公司?
: 但是開立統一發票就變成進口時海關已經代徵了5%營業稅,再開統一發票總價不動的前提
: 下不就等於又要再扣5%營業稅?
: 不好意思有點複雜
貴司是B,這個問題你要去問合作的事務所、問D、問A
因為營業和交易模式細節你們最清楚
A在台灣有沒有固定營業處所例如發貨中心或辦事處或代理人?
D跟A的關係是什麼,D是A的子公司?還是客戶?還是廠商?
D跟A是否有金流? 沒有的話,D是不是知道A/B交易價格?
B進口的貨是什麼? 對A/D屬於什麼? 待加工的半成品還是最終成品? 會再出口或台灣賣?
狀況不同做法就不同,版友不會知道也無從回應起,建議你去問你們會計師和A/D
才能真正針對貴公司實況和需求為適當財務反映
例如以下隨便舉兩種完全不同的狀況和做法..
1. 若A對D是抽佣金,產品是成品,D之後直接在台灣賣
--> B可以直接開統一發票給D並加計5%營業稅
2. 若B是半成品出貨給D,D加工後出口給A
--> B對A可適用外銷零稅率,D申報營業稅零稅率就只有加工費部分
B開invoice給A,但想適用零稅率還要等D完工出口跟D拿出口報單等等文件
光A在台灣是否有固定場所、銷售事實該算勞務或貨物,就會使營業稅納稅義務人不一樣
希望這樣回答能讓你有點概念去問適當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5.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547734994.A.A56.html
推
01/17 22:37,
6年前
, 1F
01/17 22:37, 1F
→
01/17 22:38,
6年前
, 2F
01/17 22:38, 2F
→
01/17 22:39,
6年前
, 3F
01/17 22:39, 3F
→
01/17 22:40,
6年前
, 4F
01/17 22:40,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intltrad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