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法律案例]代簽違法!?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時間18年前 (2007/06/21 17:28),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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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arte ()》之銘言: : 如果照這個判決看起來, 在 / 後面出現的名字都是不能寫的了. : 就只能寫上自己的名字. 我笑了, 會不會因為是小 Ri 發的照會而沒人想來看? : 如果每一張都要等 VS 來簽, 應該會被罵臭頭吧. 先簽一些空白照會單給我們吧? : 或者回覆的簽名得寫成: : R3 O (成本中心代碼: 123456, VS: X.. ) : 這樣就不是代簽了. : 然而這邊看到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是, : 法官並未依照醫療環境的習慣來 '解讀' 醫療紀錄. : 這樣說不定有一天, 一個天才法官拿出英文字典, 指著平常大家會寫的 rule out, : 然後照著字典解釋病歷上的 R/O, 那就真的好笑了. : 我寧可寫 suspecious 或 tentative 吧 = =a 醫療的習慣不等於一般人的習慣,而且醫護人員的總數一定比一般人少。 所以通常是醫療體系要遷就一般體系(次文化遷就主流文化) 不要說很誇張,把上面的醫療換成法律結果是一樣的。 誰說法院不會遷就社會,不然為什麼白米炸彈犯楊儒門可以被特赦? 但是話說回來,醫界沒有那種醫學英漢大辭典嗎? 拿那一本出來拼吧。 -- 風雲變色 世界動盪 我們在成功嶺上 擔當國家興亡 衝破驚濤駭浪 靠我們自己的堅強力量 永遠奮鬥前進 永遠奮鬥前進 迎接反共人心的歸向 踏上成功之路 踏上成功之路 高唱勝利交響的樂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0.73

06/21 18:03, , 1F
特赦是總統而非法院決定...
06/21 18:03, 1F

06/21 23:05, , 2F
I mean,司法體系(頭昏ing)
06/21 23:05, 2F

06/22 00:44, , 3F
一般人的習慣可以久病無孝子,我可以拒醫久病的患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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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6:40, , 4F
總統不一定是法律系的吧,也不須要通過司法體系相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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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6:41, , 5F
總統可以影響司法審判體系(提名司法院長及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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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6:43, , 6F
但個人淺見不認為總統本身的特赦決定也可以算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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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6:45, , 7F
因為總統的權力並不只在司法,更在行政權
06/22 06:45, 7F
文章代碼(AID): #16UaIWZv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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