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開放中國學歷不准考照與現行法律不合 諭馬英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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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開放中國學歷不准考照與現行法律不合 諭馬英九 …
時間: Mon Mar 10 19:24:40 2008
名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規則(民國95年12月27日發布)
第 5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法醫學研究所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
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牙醫學、中醫學系、科畢業,經醫師、牙醫師、中
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證書,且修習法醫學程,
並經法醫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或經國內外法醫部門一年以上之法醫專
業訓練,領有證明文件。
依前項第二款資格應考者,其應修習之法醫學程、法醫實習及國內外法醫
部門一年以上之法醫專業訓練,依法務部訂定之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應法醫
師考試修習法醫學程實習及專業訓練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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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
如果不修法
那無法防堵台生回來考照
再說
也有可能把"中華民國國民"修法改成"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大陸,香港,澳門居民"
所以本人堅決對開放大陸學歷
因為讓很多到大陸買學歷的人開無法管制的大門
也可能會留下開放大陸人來台考照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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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搞垮一個國家
就讓那個國家實施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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