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未告知醫療風險 病患家屬控醫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假外科)時間15年前 (2010/07/03 22:23), 編輯推噓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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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erk (用心)》之銘言: : 以後都不要做危險的治療 : 治不好變成要負擔一輩子醫藥費 有時候在站病人家屬的角度想想 併發症也許對我們來說發生率只是一個統計數字 但是對病人來說發生了就是100% 沒有人是可以接受醫療的不可預知性的 連某任 VGH 院長在 ICU 過世 家屬都可以提告了 這世界還有甚麼公平正義可言? 新加坡來台灣徵醫療人才 因為高知識分子沒有人要當醫生 都去賺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246.70

07/03 23:26, , 1F
不可預知性對醫師和家屬是一樣的,要醫生負責合理嗎?
07/03 23:26, 1F

07/04 00:52, , 2F
既然是醫生就是要站在醫生的角度來想
07/04 00:52, 2F

07/04 07:54, , 3F
是要同理病人家屬心情,但是假如醫療過程上沒有疏失,
07/04 07:54, 3F

07/04 07:54, , 4F
家屬不合理的提告那就讓醫療人員很無奈了...
07/04 07:54, 4F

07/04 07:56, , 5F
我一直好奇為啥手術同意書常常是給家屬簽,應該病患本人吧?
07/04 07:56, 5F

07/04 07:57, , 6F
我看過謹慎的VS會把手術同意書寫在P-N的部份~才有法律效力
07/04 07:57, 6F

07/04 17:15, , 7F
一直都是本人+家屬吧
07/04 17:15, 7F

07/09 11:02, , 8F
某前輩跟我說:家屬願意在法庭上跟你解決問題是好事..
07/09 11:0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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