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在當住院醫師期間......
※ 引述《ssuchun (Fletcherman@LAB)》之銘言:
: 這位老大,你真的錯了,你有在累積積分嗎?已經換過專科執照了嗎?
: C類學分在最近的換專科醫師執照時,還沒有列入計分,
: 很快就會被要求了
: 執業執照是不需每幾年要更新的。
: ※ 引述《Ecoli (小人物)》之銘言:
: : 這個說法是錯的.....換照指的是換執業執照....
: : 不管有沒有專科執照都要換....每六年換一次...
: : 如果你有專科執照...可以憑專科執照換執業執照...
: : 如果沒有...就要參加台灣醫學會的倫理學分....好像要累積16 還是18 倫理學分才可
: : 以換照....
執業執照是需要更新的
只是從98年開始實行
之後除非是住院醫師 不然都需要每六年換照
http://www.surgery.org.tw/surgery/files/960227衛衛署醫字第0960003824號函.pdf
http://www.surgery.org.tw/surgery/Default.aspx
裡面有提到 衛生署函裡面的執照是指執業執照
http://www.doh.gov.tw/ufile/doc/20040510_醫師執業辦法--修正--公告--全條文.doc
以上是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摘錄部分條文如下
第 三 條
醫師執業執照及每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執業執照自發照日起有效期間為六年。
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資格條件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有效期間,
自其證書領證之日起算六年。
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資格條件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有效期間
至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止。
第 四 條 醫師申請執業登記,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資格條件:
一、 領有醫師證書、中醫師證書或牙醫師證書。
二、 領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師證書
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相關醫學團體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資格條件之限制:
一、 甫領得醫師證書、牙醫師證書或中醫師證書,於自領得證書之
發證日起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
二、 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
三、 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在教學醫院接受住院醫師訓練者。
因為真的太多醫師同仁搞不懂這個制度
我簡單解釋如下
1. 目前根本沒有換照的問題,因為本辦法實施到現在只有兩年,要到98年以後才要換照
2. 98年以後,如果你考到證書不滿五年 或是在當住院醫師 根本不用考慮換照問題
直接可以執業登記拿到執業執照
3. 如果畢業超過五年 又不是住院醫師,那你必須六年換執業執照一次
所需要的條件
(1)如果你有專科醫師證書,那你不需要180分的繼續教育證明
(有效期內的專科醫師證書可以替代,因為專科醫師六年要換證,
本身就要繼續教育了),但是還是要加上18分的醫學倫理學分才能換
(這是醫學會的通知,專科醫師證書並不包括醫學倫理學分在內,
不過我覺得這點太不方便,現在衛生署跟專科學會還在喬,
以後說不定會合在專科換照裡面一起辦)
(2)如果你沒有專科醫師證書,那你需要180分的繼續教育證明,
裡面包括18分的醫學倫理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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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nji 來自: 192.192.90.200 (04/1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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