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回應以上的感想
這篇的語氣邏輯和質疑點讓我非常有似曾相識之感,
不過因為我也是個病人,不是醫生,
或許可以站在和你同一個立場來討論一下。
※ 引述《lovelyvv (vv)》之銘言:
: 我只是站在一個病人的立場…認為..
: 在醫療知識不對稱的情況下面..病人其實是無力去質疑任何醫生的處置的..
: 在醫院裡面.穿白袍的還是比較大一點..
是啊,這就是知識不對等所帶來的權力不對稱。
但權力不對稱這種情形也不只發生在醫院裡啊,凡有需要專業知識技能之處都會發生。
重要不同點只在醫療行為牽涉到人命,
而其他專業,權力弱勢者可能吃虧上當花錢後罵聲X自認倒楣便是。
醫療行為裡要是開刀開錯邊或根本被醫死,幾百聲X也無力回天。
: 所以在我看了很多的做夢文以後..我在想說..
: 那病人知道這背後的情況嗎..?病人恐怕死都不知道自己被錯誤醫療過..
: 那你們醫生自己除了做夢以外..可以做點其它的事
: 讓病人..我們..更清楚認識到波蘭醫生是有關於自己生命安全的..
: 病人我們可以非常怕死..怕被誤醫的….
對啊,我就是因為很怕被誤醫很怕死,所以才要支持修法的。
問題是,在現行架構下你是希望知道醫界內部資訊者透露多少才叫有做事呢?
當然我非常同意在批踢踢上發做夢文效果不大(<--只有鄉民小眾看得到?)
動機也容易被懷疑(<--要保飯碗所以拚命以作夢之名行抹黑波波之實?)
可是除此之外他們還能幹麻?
指名道姓會被告,無故洩露進行中之醫療行為細節也不符合倫理。
: 沒錯..洩露病人資料會失去執照..但可否隱去病人姓名詳細身份資..
: 只針對醫囑方面做討論..我不懂這方面的厲害關係..
醫學生maybe可以跟你討論醫囑,可是問題點有三:
1.鄉民某甲跟你說,這醫囑A有ooxx問題,所以病人死了!適當的醫囑應該是B這樣...
試問,你看得懂醫囑A與B彼此之間的關係嗎?
至少沒受過醫學訓練的我是看不出什麼碗糕的。
這並不是在否認醫療資訊應該盡量透明公開的期許,
而是在說明,所謂「術業有專攻」時非巷子內人面臨的限制。
這也是為什麼醫療糾紛案進法庭審理時需要專家證人來給承審法官做解說。
2.醫療行為涵蓋的常常不僅是只有一次的治療,治療過程常是連續性的。
所以,當鄉民某甲拿著一個過程中的某一部份說,就是這裡出問題醫死人的!
說實在病人我會覺得很奇怪,
,鄉民某甲為何不說是病人在療程中整體狀況惡化所以最後不治呢?
某甲可能有他的理由行「專業判斷」來說就是這一部分出問題,
但判斷正確與否不是交給廣大鄉民來做仲裁,
應該是和他擁有同樣資格的專業人士來判斷。
3.再回到今日推動修法所需的策略問題。
如果說今天連署意欲修法的舉動是想要訴求於社會大眾,
那麼在宣導時針對個案一一討論醫囑是否有必要?
君不見在選舉時各政黨除了政策辯論,
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用簡單易懂的言語向民眾訴求。
這個做法當然某種程度上來說很愚民,但如果我們今天先不做價值判斷,
純就efficiency考量,
可以把複雜的內容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講得讓別人接受,
進而得到他們的支持,才是活動的決勝點。
: 但我知道..如果我知道有醫生在某家醫院是做這種處理的..
: 我一定會去其它醫院..順便宣傳一下…這不是你們要的大眾的支持嗎..??
我也是鄉民,我有在批踢踢某處看到一些資訊知道哪間醫院最好不要去啊。
: 對..我人是在加拿大.我有家人在台灣..我不能關心台灣的事嗎..??
: 我不能叫我認識的醫學院的朋友關心一下台灣發生什麼事嗎..
你可以啊。只是口氣別這麼衝會比較討人喜歡。
反正我也是在國外,跟你一樣也是很關心台灣的事情,
我們相濡以沫好了 (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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