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垣崇涉採購圖利 60萬交保
※ 引述《meperidine (^_^)》之銘言:
: 電影「愛的代價」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兼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陳垣崇,疑以公家資源向
: 由於該項研究是政府長期撥款資助,涉嫌違反科學技術基本法,這是國內第一起涉嫌該法
: 生醫所副所長蕭百忍說,陳垣崇由前院長李遠哲力邀回台,就是要為台灣奉獻。蕭百忍說
: :「他為人誠實,對錢看得很淡泊,還做很多慈善事,我不相信他會做這樣的事!」
其實學界目前面對的問題跟醫界遭遇到的情形很類似:有很多慣例是代代相傳
的,但其實是違法的。大家公然違法久了,就會喪失分辨能力--理性上明知
是有問題的,但是沒去深思,總以為幾十年來都這樣做,照做也沒問題。
就像我以前常常被醫院叫去「補病歷」,理由是健保局抽審,事先趕快補齊,
或是醫院評鑑,評鑑日以前趕快把病歷美化一下。你能說不嗎?你如果跟醫院
解釋說:這是偽造文書,醫院會鳥你嗎?當然不會!你用別人名稱登入的電腦
開單過嗎?這也是偽造文書,但有人沒幹過這種事嗎?門診拿藥呢?
醫界跟學界都面對很龐大的「違法慣例」,你不幹,你就是反體制、反社會,
幹了,就是違法。就像這案件,要說陳所長沒做過什麼是不太可能,因為檢方
敢行動,一定有某些證據,而這些證據顯然是有知道內情的學界人士去密告。
但陳所長在幹這些事情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的?還是說,這些
行為是多年來人人都這樣做的?
固然說,「主觀犯罪要素」是構成犯罪的要素之一,但那是法律;司法上不見
得有人要鳥你,其次,一經媒體攻擊,未審都先判了,就算最後被判無罪,人
早就黑掉了,名譽與前途都沒了。你跟誰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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