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垣崇涉採購圖利 60萬交保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5年前 (2010/06/24 10:15),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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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peridine (^_^)》之銘言: : 電影「愛的代價」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兼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陳垣崇,疑以公家資源向 : 由於該項研究是政府長期撥款資助,涉嫌違反科學技術基本法,這是國內第一起涉嫌該法 : 生醫所副所長蕭百忍說,陳垣崇由前院長李遠哲力邀回台,就是要為台灣奉獻。蕭百忍說 : :「他為人誠實,對錢看得很淡泊,還做很多慈善事,我不相信他會做這樣的事!」 其實學界目前面對的問題跟醫界遭遇到的情形很類似:有很多慣例是代代相傳 的,但其實是違法的。大家公然違法久了,就會喪失分辨能力--理性上明知 是有問題的,但是沒去深思,總以為幾十年來都這樣做,照做也沒問題。 就像我以前常常被醫院叫去「補病歷」,理由是健保局抽審,事先趕快補齊, 或是醫院評鑑,評鑑日以前趕快把病歷美化一下。你能說不嗎?你如果跟醫院 解釋說:這是偽造文書,醫院會鳥你嗎?當然不會!你用別人名稱登入的電腦 開單過嗎?這也是偽造文書,但有人沒幹過這種事嗎?門診拿藥呢? 醫界跟學界都面對很龐大的「違法慣例」,你不幹,你就是反體制、反社會, 幹了,就是違法。就像這案件,要說陳所長沒做過什麼是不太可能,因為檢方 敢行動,一定有某些證據,而這些證據顯然是有知道內情的學界人士去密告。 但陳所長在幹這些事情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的?還是說,這些 行為是多年來人人都這樣做的? 固然說,「主觀犯罪要素」是構成犯罪的要素之一,但那是法律;司法上不見 得有人要鳥你,其次,一經媒體攻擊,未審都先判了,就算最後被判無罪,人 早就黑掉了,名譽與前途都沒了。你跟誰討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7.78

06/24 12:09, , 1F
法令多如牛毛,很容易誤觸陷阱而不知,只看要不要查辦而已
06/24 12:09, 1F

06/24 12:28, , 2F
不過站在鼓勵產業發展的立場,其實法律應該主動為這種人除
06/24 12:28, 2F

06/24 12:29, , 3F
罪化才是..不然搞不好張忠謀也可以以同樣的理由被抓去關XD
06/24 12:29, 3F

06/24 16:12, , 4F
相當同意本篇觀點 另外也同意除罪化的必要性 這個事件傷害
06/24 16:12, 4F

06/24 16:12, , 5F
台灣的生醫研究程度難以估計 加上202園區受阻 台灣生技要發
06/24 16:12, 5F

06/24 16:13, , 6F
展只是更艱困
06/24 16:13, 6F

06/25 23:52, , 7F
還用過別人名字 開診斷書咧 (誤)
06/25 23:52, 7F

07/25 21:00, , 8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7/25 21:00, 8F
文章代碼(AID): #1C8h-rtF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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