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媒體毀謗罪 刑事應除罪化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HEV)時間14年前 (2012/03/01 12:58), 編輯推噓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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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01:01 工商時報 【記者袁延壽/台北報導】  基於我國新聞自由缺乏保障,在國際評比中遭降評,國民黨中常委、台開董事 長邱復生昨(29)日在中常會呼籲,落實言論自由,推動新聞從業人員「誹謗罪刑事 除罪化」,應是高度開放的民主社會重要的一大步。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聽完邱復生提案報告後,極為重視,並當場裁示請法務部研 究辦理。  昨天是由邱復生提案,姚江臨、謝坤宏、劉大貝、李德維、顏嬋娟等中常委共 同連署。邱復生提案表示,台灣民主化已是華人世界典範,且言論自由化更是先進國 家的具體指標,台灣距離此一境界,尚差「誹謗罪刑事除罪化」這一小步。  邱復生認為,台灣刑事法規針對誹謗罪規定極為明確,甚至對新聞報導採取連 坐懲處,從記者、採訪主管有刑事責任外,主審文稿的新聞主管、總編輯、社長及發 行人也一併科以刑責,此明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更讓新聞業成高度危險的行業。  邱復生指出,我國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的自由,大法官會議解釋也針對媒體報 導,只要不是「真實惡意」就可免罰,或是記者「信以為真」也不罰,這都是對新聞 自由的一種保障,但美中不足的是,體現普世價值的「誹謗罪刑事除罪化」尚未完成。  邱復生說,新聞處理有其急迫性、侷限性及有限性,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 ,也容易發生疏失,更何況新聞媒體沒有調查權,即使擁有司法調查權的檢調機關都 會有疏漏,對沒有公權力的新聞媒體課以刑事責任,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為了落實台灣的民主人權,邱復生認為,賦予新聞從業人員誹謗罪刑事除罪化 已是先進國家指標,在除罪之時,仍可透過民事訴訟,來提高民事賠償等保障,足以 讓媒體自律。 ------------------------ 所以在全世界剩下沒幾個國家的醫療有刑事責任下 我們遲遲不肯去刑化 醫療界情何以堪? 只要不是「真實惡意」就可免罰,或是記者「信以為真」也不罰 那我們也可以不是「真實惡意」或是對欺騙醫生的病人「信以為真」...就可以不罰? -- 啊!血管搞混了 當神豬當上董事長 波波 你就將就著點吧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台北縣市民 當財團老闆剝削勞工 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勞動階層 兩黨惡鬥階級世襲社會不公平時 ●/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非藍非綠中間選民 當學測考40級分的貴當醫生< 沒有人作聲,因為全部死在手術台上了 /\ ψtaipinger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82.196 ※ 編輯: battlee 來自: 218.173.82.196 (03/01 13:01)

03/01 13:04, , 1F
以後媒體想怎麼報都可以.....後果不堪設想!!
03/01 13:04, 1F

03/01 13:15, , 2F
除罪化台灣大概真的完了XDDDD
03/01 13:15, 2F

03/01 13:52, , 3F
只是為了炒新聞 試問算不算惡意???
03/01 13:52, 3F

03/01 15:34, , 4F
原本朝急重症發展 無奈醫學還沒除罪化 決定不走了!!!
03/01 15:34, 4F

03/01 15:46, , 5F
台灣媒體還不夠自由嗎... 噁爛
03/01 15:46, 5F

03/01 15:56, , 6F
人家媒體界的大老願意出面幫同業爭取啊,反觀醫界大老...
03/01 15:56, 6F

03/01 16:46, , 7F
噓此新聞 媒體已經把台灣鬼島化了 現在還要除罪化?滅國了!
03/01 16:46, 7F

03/01 17:34, , 8F
台灣就媒體搞爛的阿
03/01 17:34, 8F

03/01 19:58, , 9F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聽完邱復生提案報告後,極為重視....
03/01 19:58, 9F

03/01 19:59, , 10F
--> 鬼島選出來的紈褲子弟昏君
03/01 19:59, 10F

03/02 10:22, , 11F
台灣準備亡國 阿...早就不是國了
03/02 10:22, 11F
文章代碼(AID): #1FJm81Mo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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