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3000萬的法官叫邱森樟.謝說容.蔡秉宸,助長四大皆空的罪人
講一下我的想法好了
如果GCS有變差或NE有變化 repeat CT應該是個比較保險的方法
鑑定報告裡面其中一點也是咬了這點
(不過 如果沒weaning的病人 在ICU又很躁動的話.......要不要sedation......兩難阿)
記得有篇paper 北醫寫的 ICH的病患初期給propofol對預後有好的影響(推斷是減少噪動)
但是 這樣GCS怎評斷正確?(半衰期短 所以每次要評就先關掉一陣子?!)
不過
法院"因認定有疏失 所以病患預後才會這樣"而判賠這個高 我覺得就有爭議了
腦部傷害預後如何 在受傷的當下已經決定了大部分的結果了
要把病患現在的狀況全歸究在醫師上實在太沉重
我覺得
嚴重疾病住院的病人 只要住院時間夠長
絕對是有機會在其中挑到毛病的(也就是所謂的馬後砲)
但是 因為疏失 責任就全都在醫療提供者身上也不甚公平
(case by case)
病患會提告 在我想法裡面有2種
1. 醫師在面對家屬時溝通不良(ex. 語氣) 讓家屬在治療過程中心生不滿
提告的機率當然增加
2. 病患or家屬觀念問題(ex. 來醫院就安全了 生再重的病也不會死 開刀一定會成功)
面對這種病患壓力很大 當發現信任感下降的時候 及早脫手才是上上策
(畢竟 醫療要先互信才能做)
但是 有時後脫手不易阿.....
為什麼急診難做?
因為量~~
病人不多時 每個病患都可以好好f/u
出院前都有時間好好"恫嚇"一番(誤)
病例也可以好好寫
但是病患一多......就是風險增加的時候了....
天知道今天上班病人多不多...= =
好吧 扯遠了 我還是覺得3000多萬好貴
如果是我我怎賠得出來= =
ICP monitor這種健保不給付的東西
你說是醫療常規 那不就是健保認定錯誤?!
(私以為健保設定給付應該是認為常規才設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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