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公費生的權利??
本魯也是乙案署醫公費生
公費制度本身就是賣身契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小魯我也曾經很怨嘆當初自己為什麼不長眼睛
條文公不公平我是也覺得不公平啦
但是合法就一定是
民國七十九年就有一位周醫師因為賠償公費後領不回醫師證書
一路從行政訴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最後到大法官釋憲都出來了
民國 83年5月20日 釋字第 348 號
均為確保自願享受公費待遇之學生,於畢業後,照約按受分發公立衛生醫療機構完成服務
,以解決上述困難,達成行政目的所必要,亦未逾越合理之範圍。此項規定並作為與自願
接受公費醫學教育學生訂立行政契約之準據,且經學校與公費學生訂立契約(其方式如志
願書、保證書之類)後,即成為契約之內容,雙方當事人自應本誠信原則履行契約上之義
務。從而公費學生之權益受有限制,乃因受契約拘束之結果,並非該要點本身規定之所致
。前開要點之規定,與憲法尚無牴觸。
這種一看就覺得是侵害工作權的契約 被國家最高司法機關認可的時候
你還想要怎麼跟他鬥??
更何況你拿的是國民納稅人的錢來唸書
百姓基於自己的權益一定會站在政府的那一方
他們沒來補踹一腳落水狗公費生就不錯了
你怎麼還會想要訴諸媒體呢
公費生就是有BG就可以爽爽過 當年的制度還可以替他量身打造
其他人跟著雞犬升天
有錢沒BG的就直接賠錢去美國拿USMLE了,反正以後還不是可以鮭魚返鄉
沒錢沒BG的魯蛇(like me) 就乖乖認份當個魯蛇發廢文賺P幣吧
溫拿是不會上來這邊發文的......
※ 引述《amigowinner (winner)》之銘言:
: 正值大選,還有前些時侯討論將重啟醫學系公費生制度,請問版上公費生們有想一起讓大眾媒體重新審視我們的
權利嗎?如:換系統,換科,賠錢換執照...很多方面都只是說當初規定有寫不行,但是法律上真的站的住嗎?對我們真的公平嗎?
: 我是公費生,但是我真的快崩潰撐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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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n90007 (163.29.75.150), 11/17/2015 19: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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