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精神科醫師怎麼判斷病人是否詐病?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ILoveMyWife)時間9年前 (2016/09/16 22:06), 9年前編輯推噓22(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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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似乎都對如何騙過精神科醫師很好奇。 我們應該把這個問題由大到小來看,才會比較清楚。 首先,要知道不只精神科,出來江湖行走,哪個醫生不被暴露在被騙 的可能性?舉凡車禍來要張診斷證明書、部隊裡面騙張假單、兵役體 檢想不當兵、想因病提早退休的、有保險想輕症住院,這個社會是很 多樣化的,司法訴訟中企圖欺騙精神科醫師只是統計當中的極少數。 如果要算Malingering的可能性,司法精神鑑定連邊都排不上。 但上頭寫的多少是單方面被騙?或是雙方面共謀?臨床上各位應該都 看過不少例子。 而司法精神鑑定跟上面最不一樣的是:鑑定報告是「專家證人」證詞 的一部分,虛偽陳述就會吃上刑法「偽證罪」的官司。這些做司法精 神鑑定的醫師過得可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啊。各位不一定有出過庭, 敝人有幸去領過幾次伍佰塊,要知道合議庭檢辯交叉拮辯,是從你的 學經歷夠不夠資格鑑定個案一路問到報告的細節,你還得使用通俗的 用語解釋精神醫學的概念給這些法界人士了解,一場下來,大概個案 的狀況大概都會問得相當徹底,你的立論根據、證據力為何也都幾乎 清清楚楚。要是能力不夠,是很容易露出馬腳的。 所以,我認識專做司法精神鑑定的醫師,幾乎都是疾病診斷、病理症 狀學、法學的強人。 要騙過醫師,要騙過精神科醫師,跟要騙過專做司法精神鑑定的醫師 ,難度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其實跟檢測工具的信校度一樣,就跟前頭說的一樣,精神科浸淫到 一個程度,你看個案就不是「診斷準則」了。疾病的核心是什麼?疾 病發展的過程是什麼?症狀表徵的意義是什麼?這些症狀是怎麼影響 個案生活的?跟環境又是怎麼互動的?這些都不會寫在DSM-5或ICD-10 裡面,精神醫學得靠大量的閱讀以及臨床經驗的建構,才能越來越精 熟,這也是這個行業特別具有魅力的一點。 診斷準則,坦白說只是溝通的工具而已,專科醫師以後,厲害的醫師 不會只看這個東西。所以你說背這個能增加成功率?舉台大吳建昌主 任的書內容(正常與瘋狂的天秤:談精神疾病與司法鑑定),坦白說 幾乎是沒有這個機會的。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14956 反而真正困難的是藉由你的知識去理解犯罪者這件事情。 這就是專業的價值。 這點其實法院也都知道,所以當遇上重大案件時,你可以看到北中南 東的法院會委託的就是那幾家。當然有人會說有的案件鑑定結果也有 不同,這我得說:首先,大師也是會因為論點不同而吵架的,但疾病 核心的部份其實有爭議的不多;再來是臺灣的司法系統給的給付太低 ,當有的個案需要多次鑑定時,我們的社會能允許這些個案像鄭捷一 樣,開出十萬的價碼多次鑑定?或是像美國系統一樣,一評估可能就 是半年,然後照次數計價? 所以,有的時候不是醫師功力的問題,而是系統的問題。 另外,在臺灣這樣的專業價值被極度低估,這些強人都是過去臺灣醫 界的優良傳統訓練出來的,在未來缺少給付誘因、醫院業務繁忙,臨 床、教學、研究都要兼顧,又加上即將而來的勞動權利壓縮到主治醫 師成熟的時間,未來還能有多少大師?我心裡是打個問號的。 --> 再來,司法精神醫學真正的價值除了鑑定以外,更重要的是治療。 以為這個專業最大的重點只在於司法訴訟,那是極大的誤解。 各先進國家其實都有類似Forensic Mental Hospital與Forensic Research Institute 這類單位。 而所謂監所的「矯正」與精神醫學的「治療」,應該是經過精心的 設計來確認「治療」效果的。從監所的「治療」到社會的「治療」 與「監控」更應該是一連串「以人或以個案」為本的。 但是,臺灣監所的矯正結構問題很大,監所的精神科治療往往外包 給醫院,僅能處理一般的精神疾病,而要設立專區治療,又會面臨 民眾抗議。經費上,衛服部、法務部都無能為力。反而治療的部份 應該要讓這些專家發揮專長的地方闕如,連治療都沒有了,更別提 後面的研究。 這也是國家的另外一個大問題。 但,說到底,這還是cost down 的結果,就如同先前介紹的那本書 一樣(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04945), 到底 要給多少給付,醫護社心職藥整個團隊才願意來照顧這樣的患者? 要給多少給付,出監所以後才有團隊願意接手這樣的個案? 其實,這些個案回歸社會後,都會變成你我的鄰居、同事,甚至是 朋友。 司法訴訟人權或許藉由這些還在醫院奉獻的醫師們顧到了,但後續 的治療呢?難道治療不應該是該有的人權嗎? 我的經驗告訴我,很多熱血的團體與人士,關心的只是前半段,但 後半段的故事,卻是鮮少有人關心的。 --> 最後,回到大家擔心精神科醫師會不會被騙這件事情。 如果真的很擔心,請給這個專業夠多的資源吧。 這個專業的被重視,絕對是社會安全網相當重要的一環。 (截至目前為止,我認為政府講的社會安全網,還停留在講講而已) PS. 千萬不要從個案判決去看鑑定品質,這是相當有問題的,判決是合 議庭最後的結果,中間經過很多交互作用,記者說的也不見得是真 的,最好的方式還是個別來看鑑定報告,所以我鮮少去批評其他醫 師的案件,當鍵盤醫師是很危險的事情。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42.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74034801.A.8A3.html ※ 編輯: achech (219.85.142.201), 09/16/2016 22:13:38 ※ 編輯: achech (219.85.142.201), 09/16/2016 22:29:34

09/16 23:49, , 1F
推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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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3:50, , 2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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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0:48, , 3F
推,真是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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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00:53, , 4F
好文推!請問文中說要多看書是看哪一類的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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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利壓縮到主治醫師成熟的時間""未來還能有多少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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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者在精神科能有多大關連? 話說回來,套用某些大老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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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主治醫師親自值班以病人為師相信能學到更多更快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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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多數內外科疾病是不分日夜都會發生,精神科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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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置入性行銷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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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社會中永遠會有一定比率的聖人存在,大師在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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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當然業務量太大超過有限大師負荷後,就必須有經濟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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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來吸引經濟型大師投入,比方說不可能有幾萬的聖人當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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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作不好 頂多是不專業的專家證人 以後人家不找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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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偽證罪的構成要件要有主觀的偽證故意 作鑑定要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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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這條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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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有前輩說鑑定做不好的就是被當笨蛋而已,法律不罰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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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罰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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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法律罰騙子不罰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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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對於DSM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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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因為要瞭解DSM-5改了哪些地方,所以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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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5 texts撿起來讀;我的感想是:這真的講的太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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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當作入門還可以的讀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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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plan & Sadock 也是,藥物和neuroscience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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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讀的價值,但其他部分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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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上面兩本書,都是R1就該讀完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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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以為DSM或Kaplan就是執業的準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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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點,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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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推薦一下 Karl Jaspers 精神病理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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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在的住院醫師好像已經不太讀這種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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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才是最好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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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把自己的時間拿去跟病人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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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讓自己每次會談都談完一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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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會知道「真的病」和「假的病」差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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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串主題,我覺得「詐病」對精神科醫師來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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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麼問題,因為「就是知道」他好像有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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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知道"是一回事 寫鑑定報告又是一回事阿(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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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法官判決的心證都要有邏輯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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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鑑定寫到最後都跟我最初的直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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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後給出去的結論還是要看自己能挖出多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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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對 我等下離開醫院後獨立寫一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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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就是知道」是現象學用語,不是搏杯的那種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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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象學分析是無法登上鑑定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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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還是要學著「講點人話」,學習司法精神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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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語言跟其他人溝通;免得別人覺得「這個醫生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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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講些我聽不懂的東西」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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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講的「知」不是科學知識,也不是您說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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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不是玄學的那種知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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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不能期待司法人員有哲學背景,所以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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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自己去配合司法界;畢竟,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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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所有人都是為了維繫社會運作的法律所服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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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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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前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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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十幾年前在這個站的某個版寫過閱讀X光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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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分析 「知」的活動過程的實際操作就有點像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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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 所以等下我寫點五四三的題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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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說一下 現象學分析是登不上鑑定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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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要學習「司法精神醫學」這門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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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著「講點人話」。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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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也是呀 學著講個案能理解的詮釋也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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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非專業理解專業 大概都要走過這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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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覺得看診的時間大部分都是在做「轉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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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一種販賣知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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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6:58, , 63F
"就是知道"其實未來幾十年後也許有機會用AI+大數據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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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現,那是多維(S/S)空間上群聚分類結果,不是任何單一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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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score可以替代, ax+by+cz雖然有x,y,z三維參數,但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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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by+cz後會是沿(a,b,c)方向將垂直此向量平面累加的單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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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分布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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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其實自由心證本身也是"就是知道"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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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心證差異大的法官們也不會承認鑑定醫師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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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種替代方案是面談時將嫌犯表情與語音透過電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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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鑑定醫師只能看到螢幕聽到喇叭上某代號的受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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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法庭同時找些正常人和病人來重覆受測以確定心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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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11, , 73F
精準度與可重複性...不過成本會變非常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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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34, , 74F
推,cost down下來其實對法界,醫界影響都很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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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法官一個月也才十萬元 處理的案件難度比我們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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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0:34, , 76F
我們一個案子可以兩三萬 其實相對非常優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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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風格看來太眼熟了,應該是主任吧 <(_ _)>
09/22 20:02, 77F
文章代碼(AID): #1Ns_nnYZ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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