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國防醫不醫?已刪文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zooxalju (不吃魚的貓)時間7年前 (2018/12/21 22:47)推噓82(89推 7噓 152→)留言248則, 68人參與討論串1/8 (看更多)
壹、前言:
其實對這間學校是充滿了複雜的情緒,不知道要用什麼標題比較好。
這篇文章主要的客群是曾經腦海中有一絲絲有考慮過想進來念的高中生。
雖然醫學生板現在已經是R、VS板了(年輕人都不玩PTT了QQ)
但畢竟還是我自己最熟悉的網路板面,就從這兒開始出發罷。
貳、醜話先說在前頭的前前言:
因為這篇文章會用比較批判的角度來分析這間學校值得不值得唸
我先講結論啦,我覺得不值得。
我先自己列一些可能出現在推文的酸言酸語,所以...
如果你想講這些就省省吧,我自己講。
「當初都是你自己選的,怪誰?」
...嗯,對不起啦,都怪我只是一個資訊有限的18歲高中生,就怪我好了沒關係。
該死的高中生不知道黑暗軍醫界的諸多秘辛就簽下去,死好!
「資訊有限?網路上資料這麼多怎麼不自己查?」
...嗯,對不起啦,我唸的時候網路的風向可是這間學校雖然不自由了點但很不錯呢
!
箇中辛酸還真的是等我進了醫院頭都快洗完了才越想越不對勁啊!
箇中辛酸還真的是等我進了醫院頭都快洗完了才越想越不對勁啊!
沒關係,就怪我查資料不力好了。
「你入學以前的十幾二三十年的人都不能退伍也是唸的不要不要的,
現在不就是跟以前一樣不給你退,是又在哭妖什麼?」
...嗯,對不起啦,我天真的以為高喊著依法行政的國軍真的會依法立法嘛~
是我對國軍的期待太高了,對不起啦!
「拿國家的錢就是要付出代價啊!想念免錢又想爽爽退喔?」
...嗯,對不起啦,我不知道拿國家200多萬公費念書結果要還3000萬啦...
雖然我是沒借過,不過高利貸可能都沒這麼黑?
「唉,自己選的,你就牙一咬眼一閉忍著吧,國家就是要來凹爆你們的啦!」
...嗯,幹。
參、這間學校到底在幹嘛?
簡單快速地說一下,這部分其實到目前為止變革不大。
國防醫學院的大學部總共分成醫、牙、藥、護、公衛等學系。
國防醫學院的大學部總共分成醫、牙、藥、護、公衛等學系。
有很多的身分別:軍費生、自費生、(退輔會)代訓生、(衛福部)公費生、僑生
目前退輔會代訓的有醫學系跟護理學系的公費生,而衛福部代訓的是醫學系公費生
那因為我本身是醫學系的,其他學系的部分我不多著墨。
詳情請參照108學年度軍事院校正期班入學簡章。(https://bit.ly/2T7eK09)
醫學系:唸6年
軍費生出來綁約至少14年
軍費生出來綁約至少14年
自費生、僑生就跟其他醫學系一樣,畢業之後各憑本事去apply
退輔會代訓生注意事項參考簡章附件七(頁碼第37頁)
衛福部公費生注意事項參考簡章附件九(頁碼第39頁)
今年軍費生最大變革是因應107年6月23日通過修法之軍官士官志願退場機制
以往並沒有在簡章中說要扣醫師證書這件事情,今年把它加上去了。
換句話說,軍費生是畢業要還至少14年,如果違約要賠四倍學費(約800萬)及扣證書
對照起來,被大家罵到翻掉的衛福部公費生是服務6年,違約賠約400萬及扣證書。
醫學系在學期間的課程安排簡單說一下...
大一大二通識課程為主、大三基礎醫學課程、大四臨床醫學課程
大五大六臨床見習課程(現在沒有實習了所以大家都叫clerk)
大四結束考第一階國考,大六結束前考臨床技能實習(OSCE)考試以及第二階國考
大四結束考第一階國考,大六結束前考臨床技能實習(OSCE)考試以及第二階國考
所以,第一階段國考、OSCE考試、第二階國考都考過才算是拿到一張醫師證書。
大六畢業之後,目前的規劃是先繼續進行兩年的不分科住院醫師訓練(PGY2)
PGY訓練結束之後,依分發的軍種單位下基層部隊兩年,之後回醫院繼續專科醫師訓
練
專科醫師訓練結束後,再補服/派服部隊衛勤一年。
簡單來說,國防醫學院的軍費生要在部隊至少當三年的基層醫官。
姑且不論國軍的部隊衛勤如何...可笑
這三年的空窗在一個醫師成熟的的過程影響是很大的。
為什麼前面要一直強調「至少」14年呢?讓我娓娓道來
是這樣的,至少到目前為止的制度都還是文章所說的這樣
軍費生畢業後會選服務的醫院,有偉哉三軍總醫院這家重量級的國軍唯一的醫學中心
軍費生畢業後會選服務的醫院,有偉哉三軍總醫院這家重量級的國軍唯一的醫學中心
以及其他區域、地區性質的總醫院(桃園、台中、高雄、花蓮)等等總醫院
那軍醫雖然有個軍,畢竟還是個醫,出來混的總是要拿專科的,對吧?
畢竟台灣現在的衛生管理機關還是讓這座鬼島偏向專科化的醫療制度
三軍總醫院在役期這方面比較沒太大的問題,比較不會被延長,除非公費進修
其他XX總醫院(80X)就頗有問題,這些醫院能訓練的專科、次專科能量相當有限
但畢竟醫院運作還是要有人力,故通常開了缺額之後都是送去其他醫院代訓
而畢業時選填這些醫院的軍費生們呢,在送訓專科/次專科之前被迫要填
而畢業時選填這些醫院的軍費生們呢,在送訓專科/次專科之前被迫要填
「臨床實務訓練志願續服現役志願書」(見https://bit.ly/2V5rp5c之附件七)
翻譯起來就是,這家醫院對某科有人力需求但又無力訓練,故開缺請其他醫院代訓
但受訓的你要多還役期唷0.<b
這要還多久呢?
如果是在國軍醫院體系內受訓是還訓期的一半;如果在其他醫院體系則是1:1延長
那總醫院層級的這些醫院的問題只有這個延長役期嗎?也不只。
醫院開了某專科缺也不一定當年度有訓額,所以可能要無止盡的等...
R0算是客氣的了,R-1 R-2 R-3都不是沒聽過!
你可能會說,這樣的規定我在入學就應該知道,還簽下去是自己無知!
我同意,如果我在入學前就知道這種規定,還出來靠盃是我不對。
不過,這條規定直到108學年度入學簡章之前都是沒有出現在入學簡章的唷。
我確認過我入伍年份的簡章,沒有這條說明;直到107學年度也沒有。
這樣的規定在我畢業選醫院前的半個月一個月才有校方正式的說明。
所以,今年特別寫得這麼清楚,各位考生知道意思嗎?我幫大家翻譯一下:
所以,今年特別寫得這麼清楚,各位考生知道意思嗎?我幫大家翻譯一下:
規定都寫成這樣你還進來,怪我囉?
所以吼,我以後如果遇到108年以後入學的學弟跟我靠杯,應該會酸他這句。
肆、你們這些軍費生到底在不爽什麼?
其實倒不是說軍醫院體系有多黑,畢竟整個臺灣醫界黑的程度相去不會太遠。
也不是說只有軍醫院體系在血汗,畢竟健保制度下每個受僱醫師只有更CP沒有最CP
針對三總本院的各種卡fellow、卡VS缺升不上去我沒特別點出來,是因為其實各大
醫院系統或多或少都有這種問題,嚴重程度而已。這不是軍醫特產。
軍醫特產是整個軍醫管理階層最愛的軍人權利義務自助餐。
白話文就是你想要的朕不給、你不想要的朕讓你漫出來。
身為一個醫官(其實不管開花摘星都還是醫官啦),在醫院值班不能領值班費!
因為你是軍人,你只能領60元夜點費。
但是談到放假的時候,又說你是醫師,怎麼可以輕易地放假呢!責任制!
淺淺帶過這種自助餐式的管理方法,反正在今年退場機制通過之前軍費生這群人就是
讓老大哥凹好凹滿的賺錢機器就對了,反正共產式的福利金分配制度,
老大哥腳開開,病人進來,老弟care,錢跟著進來,醫院發大財!
看到這邊可能很多板友會想說「所以呢?每個人住院醫師階段都是這樣啊!」
我的回答會是,民間醫院該凹的不會少,但至少吃相沒這麼難看。
我的回答會是,民間醫院該凹的不會少,但至少吃相沒這麼難看。
軍醫體系仗著你走不掉,把持著你受各種臨床訓練的資格為要脅,行奴役之實。
軍醫體系仗著你走不掉,把持著你受各種臨床訓練的資格為要脅,行奴役之實。
當然啦,有人會說「阿你就不是一般民間的醫師啊!你是軍醫!」
面對這樣的指教,我概括承受,不過至少我還有上來寫文章勸人別進來的道德勇氣。
那最近讓所有基層醫官都很不爽而費解的就是退場機制這件事了。
覺得「以前沒得退現在有賠錢退場的管道你們還要靠盃三小」的人,先別急著噓。
且待我娓娓道來。
今年年中前新聞上一直很熱的話題就是軍公教的年金改革,想必大家都很有印象。
軍人的年金部分主要是規範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個母法底下。
整個條例在107年6月23日後公布實施生效。修正的整個過程除了年金的改革,其中
夾帶了一個第15條的修正條文。(https://bit.ly/2R7bHYt)摘錄如下:
第 15 條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伍:
一、服滿現役最少年限,志願退伍。
二、屆滿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
三、因病、傷,經檢定不適服現役。
三、因病、傷,經檢定不適服現役。
四、逾越編制員額。
五、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
會考核不適服現役。
六、退撫新制施行後,晉任將官本階停年屆滿十年,未占上階職缺者。
七、停役原因消滅或停止任用期間屆滿,經核定免予回役。
八、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第六款依法停止任用、第七款及第八
八、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第六款依法停止任用、第七款及第八
款規定,停役滿三年未回役。
九、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免除職務處分。
十、任官服現役滿一年提出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定。
前項第十款人事評審會之審定,自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
依第一項第十款提前退伍之人員,未依招生簡章服滿役期者,應予賠償;
其賠償事由、範圍、程序、分期賠償及免予賠償條件等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國防部定之。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因案依法移送懲戒或送請監察院審查中,或已依法
為懲戒判決但尚未確定,不予受理申請退伍。
也就是軍官的志願退伍總算是入法受到法律保障。
但正是因為條文中提到的賠償辦法給國防部訂,才鬧出這種法治笑話。
根據107年11月29日頒布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
退伍賠償辦法]的第三條(https://bit.ly/2QGpIwJ)
退伍賠償辦法]的第三條(https://bit.ly/2QGpIwJ)
只要是「軍醫」官科人員(不只是針對醫學系畢業生喔!連公衛系都是這樣算)
退伍的賠償金計算方式是這樣的:
(領國家的錢)*(1+應服役年限)*(已服與未服年限之比例)
以我這個七年制的畢業生而言,領國家大約220萬,要服役14年,
計算基準是220*(1+14)=3300萬。
(倒也不是說我覺得欠債不應該還錢,我個人是非常支持欠債還錢的。
但總是要有個比例原則吧 XD?)
更何況這個法條並不只是規範軍官,連掛軍醫的士官也跟著這樣算了。
更何況這個法條並不只是規範軍官,連掛軍醫的士官也跟著這樣算了。
那其實在這個法案前幾次公告都有人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質疑,但想當然耳是沒採納。
那為什麼會造成大家的反彈呢?因為在108學年度之前入學的所有人簽的入學志願書
(舉107年簡章https://bit.ly/2EHsN9w之頁碼35頁)可都寫說
畢業任官後因故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現役最少年限者將依招生簡章、「軍事學校退學
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
法」及相關規定處理服役、賠償等相關事宜
簡章可沒跟你說志願退伍要賠15倍,簡章只說因故退伍要依比例照價賠償所領公費。
說穿了我們這些唸軍校的就是跟國家打了一張行政契約。
(參考大法官釋字第348號之見解,的確就是一張行政契約)
退場機制是「因故退伍」的一個可能方式,但國防部片面解釋在108年前入學之軍費
生
入學簡章並沒有寫清楚賠償辦法。(其實有的,就是照比例賠償。)
國防部這樣的行為等於是片面變更契約,違約金有簽約後再談的嗎XD? 聞所未聞。
總而言之,跟這個國家的國防部打契約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年金改革溯及既往溯的不要不要的,入學簡章簽的契約又不算數。
到底未來會不會又片面把你的應服役期再拉長?還真不敢說呢。
伍、結語:
我說了這麼多不是要跟大家抱怨軍醫的退場機制多不合理,好啦,不單純是。
我覺得會同理我們處境的人就會,不會的人就是依然覺得我們活該。Fine.
我覺得會同理我們處境的人就會,不會的人就是依然覺得我們活該。Fine.
但以幾句簡單的話來表達我的心聲好了
1. 我不是不想賠,但是這比例不合理
2. 我當初怎麼不想好?我選了之後才知道會變這樣
3. 臨時改規定、砍福利?不爽不要幹!...問題是他不讓我不幹阿QQ
3. 臨時改規定、砍福利?不爽不要幹!...問題是他不讓我不幹阿QQ
分析三個值得唸跟三個不值得唸的理由給大家參考(8891醫學院?!)
值得:
1. 不用學費又有生活津貼可以拿,家境困難到連助學貸款都貸不到的人可考慮。
2. 出路非常的穩定,不怕沒科選!不怕失業!懶得思考自己人生的人非常適合
。
3. 雖然國醫人的情懷不如以往,但說真的全台開枝散葉了很多國醫人。
在各個系統都有機會遇到學長姐,會微感親切。
不值得:
1. 畢業後的訓練制度雜無章法,亂了十幾二十年了,不見改善。
不只是軍醫,整個國軍皆然,不依法立法的依法行政看過嗎?
這就是國軍法學啦!
把為人詬病的國軍落伍管理制度整套搬到醫院運作。
一套主官裁量拳打死多少好漢啊~
2. 也因為不依法行政的關係,我現在跟你講看到的可能的好處全部都可能...
修正的法規溯及既往的適用,優點就一秒變缺點。
3. 社會氛圍是仇軍又仇醫,軍醫並沒有負負得正。
況且軍醫院體系的臨床、教學、研究能量均持續不見顯著成長...
總而言之,如果看完這些你還想進來唸,那我只能祝你人生一帆風順了。
總而言之,如果看完這些你還想進來唸,那我只能祝你人生一帆風順了。
有任何想討論的、想知道的,可直接站內信我,我都會看會回(盡力回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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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 to go picnic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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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oxalju:轉錄至看板 SENIORHIGH 12/21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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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文章的出發點就是,這些事情如果當年有人跟我說,也許現在人生已經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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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沒關係,沒關係有關係。
其實軍費沒有什麼好或不好,說穿了就是適合或不適合。
但差別在於選了軍費,你發現不適合已經走不了了!
不讓人退場這件事情其實如果用個譬喻大家就會明顯感受到其荒謬之處
一家企業跟員工說你不能離職,走了我會倒閉!
相信大家都同意這是一家慣老闆爛企業;
國軍跟軍士官說你不能志願退伍,退伍了會有人力危機!
結果媒體風向被帶成這些想退的人都是拖垮國軍、不守軍人義務的人。
其實我覺得讓想走的人走得掉,想留的人才會留下來。
而國軍未來的樣態會決定在營造出什麼環境讓什麼人想留下來。
用奇怪的方式把人綁著,牛驥同一皁,雞棲鳳凰食的結果
就變成不上不下不三不四的現在這種死撐活拖的鳥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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