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唉 開始獵巫了...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霸子(・ω′・ ))時間6年前 (2020/05/01 10:39), 編輯推噓10(10019)
留言29則, 1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7 (看更多)
※ 引述《wasabi84 (學姊好香)》之銘言: : 今天鐵路殺警案的判決一出來 引起社會不小的爭議 一開始我覺得這沒什麼 自由社會 本來 : 就開放討論 : 只是這次真的看不下去 一堆低端覺得找法官出氣不夠 開始在獵精神科醫師了 剛剛看到照 : 片姓名都公布在數字版上了 : X!要不要太誇張!是有沒有那麼弱智 今天診斷精神疾患 基本都是要依DSM-5 下去診斷的 : 更不用說什麼強制就醫、住院 那些都是精神衛生法有規定哪些情況下才能做的 要不要提醒 : 一下精專的考試大概可以排前幾名難考的 講的好像什麼阿狗阿貓都可以當精神科醫師 : 現在一堆人開始在帶風向 說是醫師開給他精神診斷 所以該嫌犯才殺警無罪的 連死者家屬 : 都開始在說醫師鑑定時十分傲慢不近人情等等... : 憤怒歸憤怒 不要亂獵巫 只會增加社會的對立而已 那個...本魯老R趁空檔出來發表一下淺見 這個結果認真講,也沒有哪一方真的做不對的事 就是專業分工下,大家顧好自己負責那一塊就好的心理 最後變成眾人甩鍋的場面 精神科醫師的立場就是,我照DSM-V,綜合很多專家鑑定 反正我的職責就是判斷被告有沒有思覺失調症的急性症狀就好,怎麼判跟我無關 法官的立場就是,我照法條,有精神病就照有精神病的條文判, 沒精神病就照沒精神病的條文判,精神病的鑑定反正就聽專家的,我只是照判 終究文字是死的人是活的,相對之下法官對條文的解釋有比較大的彈性 所以通常這樣的案件被害者家屬不太會怪醫師,矛頭指向法官的比較多 今天弄到家屬直接對醫師表達不滿,我想那位醫師還是有欠缺周全的地方 我這樣說雖然會讓人聯想到關渡雙聖 不過檢察官重複質疑醫師的診斷不能說不合理,畢竟這樣的診斷可能左右判決結果 但是醫師面對質疑的時候,捍衛自己專業的態度強過於對案件相關人士的考量 以被害人家屬的立場來說,只會覺得醫師在捍衛自己的面子 說穿了誰不知道一旦精神疾病診斷成立可能會大大降低刑罰? 家屬知道,檢察官知道,法官知道,醫師自己也不會不知道 我相信那位醫師在診斷上面絕對沒有錯 會被家屬責難應該是屬於態度和EQ的層面,不巧法官最後又下了無罪判決,雪上加霜 我可以體會看的病人多了常常會覺得煩,久了也習慣不帶感情,就事論事 因為我也是這樣XD 不過就這件事情,很難去責怪家屬的立場 只能說銅鋰鋅刺耳歸刺耳,有時還是不無他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88300783.A.911.html

05/01 10:52, 6年前 , 1F
不合病人意見=沒同理心、沒醫德
05/01 10:52, 1F

05/01 11:04, 6年前 , 2F
應該要修法,精神疾病不應為減刑條見,傷害都造成了
05/01 11:04, 2F

05/01 11:07, 6年前 , 3F
區分犯人是否為精神病患也無法補償受害者及家屬
05/01 11:07, 3F

05/01 11:09, 6年前 , 4F
如果法官會聽醫審會我就把照撕了
05/01 11:09, 4F

05/01 11:09, 6年前 , 5F
只是讓加害者有脫罪的理由,增加社會怨氣而己
05/01 11:09, 5F

05/01 11:10, 6年前 , 6F
叫under17宰人才是重點
05/01 11:10, 6F

05/01 11:13, 6年前 , 7F
精神病可以減刑根本莫名奇妙
05/01 11:13, 7F

05/01 11:14, 6年前 , 8F
就比照一般人量刑就好
05/01 11:14, 8F

05/01 11:54, 6年前 , 9F
中肯 推
05/01 11:54, 9F

05/01 13:46, 6年前 , 10F
05/01 13:46, 10F

05/01 14:16, 6年前 , 11F
不爽判決應該去立法院吵為何法律這樣訂
05/01 14:16, 11F

05/01 14:40, 6年前 , 12F

05/01 14:41, 6年前 , 13F
法官心證,至高無上! 鄉民敢嘴?
05/01 14:41, 13F

05/01 14:41, 6年前 , 14F

05/01 20:36, 6年前 , 15F
同意二樓。是立委的錯,法規不夠好。
05/01 20:36, 15F

05/02 07:18, 6年前 , 16F
猛獸殺人都會被處死了 唉
05/02 07:18, 16F

05/02 14:20, 6年前 , 17F
立委法官也怕自己或家人不小心殺了人,所以不敢判太重
05/02 14:20, 17F

05/02 14:20, 6年前 , 18F
,萬一法官自己的兒子殺了人怎麼辦?所以孬種都不敢判
05/02 14:20, 18F

05/02 14:20, 6年前 , 19F
死刑或重刑
05/02 14:20, 19F

05/03 01:19, 6年前 , 20F
我是覺得不判死刑可以,但應該把坐牢改成強制治療,原本
05/03 01:19, 20F

05/03 01:19, 6年前 , 21F
關幾年就治療幾年,且不得假釋。
05/03 01:19, 21F

05/03 12:23, 6年前 , 22F

05/03 12:25, 6年前 , 23F
設立司法精神病院是早該做的事情,就是法務部和衛生福利部都
05/03 12:25, 23F

05/03 12:25, 6年前 , 24F
不想設,因為給的錢不夠,多新的業務會壓縮到部門內其他預算
05/03 12:25, 24F

05/03 13:31, 6年前 , 25F
行政院長呢?總統呢?只會出來說一些鄉民的話
05/03 13:31, 25F

05/03 13:49, 6年前 , 26F

05/04 17:41, 6年前 , 27F
行政院長都說是醫生的錯了。說我們精神鑑定有問題。
05/04 17:41, 27F

05/04 17:41, 6年前 , 28F
所以我們只好說他沒病
05/04 17:41, 28F

05/04 17:42, 6年前 , 29F
這樣大家都滿意 你說豪不豪啊
05/04 17:42, 29F
文章代碼(AID): #1UgullaH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81
222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7 篇):
31
128
81
222
文章代碼(AID): #1UgullaH (medstudent)